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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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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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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融证券")作为甘肃 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或"公司")2013 年度 配股再融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蓝科 高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3]1534 号文《关于核准甘肃蓝科 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蓝科高新向老股东配售人民币普 通股(A 股)不超过 3,520.00 万股。蓝科高新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完成向老股东 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2.82 万股,每 10 股配 1.1 股,每股配股价格为人 民币 5.68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9,612.02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244.71 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67.31 万元。截至 2014 年 1 月 2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4]000051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 专项账户。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蓝科高新使用闲置配股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伍仟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 2015-020)。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伍仟万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 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26)。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所述,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特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改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 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201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为 LNG 加气机与泵撬设备项目,拟投资总金额 5,500 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 募集资金 4,800 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蓝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与上海雷尼威尔物联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2,000,000.00 元,其中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00.00 元,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12,000,000.00 元,具体情况 如下:
| 序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 | 截至期末累 | 尚未使用募 |
|---|---|---|---|---|
| 号 | 集资金 | 计投入金额 | 集资金金额 | |
| 1 | LNG加气机与泵撬设备项目 | 4,800.00 | 1,200.00 | 3,600.00 |
| 其中:项目投资 | - | 600.00 | ||
| 对实施主体蓝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 - | 600.00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 |
| 合计 | 17,800.00 | 14,200.00 | 3,600.00 |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 4,167.31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实际余额 4,379.81 万元,差异系获得存款利息 199.71 万元,支付银行手 续费 0.46 万元,尚未转出垫付发行费用 13.25 万元。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关于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蓝科高新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 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 等交易,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蓝科高新以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蹇敏生
张 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