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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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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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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6 年度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836 号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 目 录 |
页 次 |
|
|---|---|---|
| 一、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836号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 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蓝科高新公司") 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BDOを
蓝科高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 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 (上证公字 [2013] 13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 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 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 2 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蓝科高新公司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 (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蓝科高新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蓝科高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蓝科高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自本公司于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 司共有两次募集资金,第一次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蓝科石化 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33 号)核准,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第二次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34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3,520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6 月 1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 8,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1.00 元。截至 2011年6月1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270,176.88 元,募集资金净额 827,729,823.12 元。募集资金净额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11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01006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827,729,823.12 | |||
| 尚未转出垫付发行费用(+) | 2,061,476.88 | |||
| 2011 年度利息收入(+) | 1,871,874.36 | |||
|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188,301,960.91 | |||
| 2011 年度使用(-) | 27,650,000.00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76,500,000.00 |
|---|---|
| 2011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39,211,213.45 |
| 2012 年度利息收入(+) | 7,112,878.63 |
| 2012 年度使用(-) | 357,576,500.35 |
| 支付发行费用(-) | 2,061,476.88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00 |
| 归还募投资金 | 80,000,000.00 |
| 2012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63,186,114.85 |
| 2013 年度利息收入(+) | 2,881,905.47 |
| 2013 年度使用(-) | 143,004,984.17 |
| 2013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3,063,036.15 |
| 2014 年度利息收入(+) | 827,768.30 |
| 2014 年度使用(-) | 122,756,774.32 |
| 2014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34,030.13 |
| 2015 年度利息收入(+) | 4,230.57 |
| 2015 年度使用(-) | 1,092.00 |
| 2015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37,168.70 |
| 2016 年度利息收入(+) | 3,480.51 |
| 2016 年度使用(-) | 975.00 |
| 2016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39,674.21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 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两个专项账户;2011 年 8 月 8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进行了披露);上海蓝滨开设了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两个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 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1 年 6 月 20 日,公司与保 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2011 年 12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 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 银行干巷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本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分行营业部 |
62001400001051510589 | 400,000,000.00 | 10,473.62 | 活期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兰州市安宁支行 |
104518425611 | 435,560,000.00 | 1,029,667.23 | 活期 | |
| 上海蓝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山石化支行 |
31001912800050008483 | 200,000,000.00 | 4,572.08 | 活期 |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 巷支行 |
32785018010134323 | 200,000,000.00 | 94,961.28 | 活期 | |
| 合 计 |
1,139,674.21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1 年 7 月 8 日止,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 188,301,960.91 元。2011 年 8 月 8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 2011 年 7月 20 日进行了披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 专 字第 010792 号鉴证报告。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 11 月 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8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2 年 5 月 15 日,期限共计 6 个月。使用期限为 6 个月(该决议已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进行了披露)。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 万元如期归还。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8、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34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3,520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本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完成向老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 股(A 股)3,452.82 万股,每 10 股配 1.1 股,每股配股价格为人民币 5.68 元,截止 2014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共计募集人民币 196,120,164.6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人民币 12,447,060.11 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673,104.53 元。募 集资金净额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配股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 公司 2015 年 10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 万元如期归还。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6,000,000.00 元,其中补充流动 资金 130,000,000.00 元,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6,000,000.00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 47,673,104.53 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49,118,991.98 元,差异系获得存款利息 1,316,646.45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3,259.00 元,尚未转出垫 付发行费用 132,5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专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银行名称 | 账号 | 余额 | 备注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 省分行营业部 |
62001400001051510589 | 49,118,991.98 | |
| 合计 | 49,118,991.98 |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所述,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特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改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缺口部分 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2016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LNG 加气机与泵撬设备】项目(以 下简称"新项目"), 拟投资总金额 5,500 万元, 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 4,800 万元, 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为【公司与上海雷尼威尔物联网有限公司合资 成立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蓝海科翔智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016年11月该项目投资60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Xi$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已使用的募 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四、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 单位: 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2,772.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929.03 | |||||||||
| 已变更项目,含 | 截至期末承 | 截至期末累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 | 本年度 | 是否达 | 项目可行性 | |||||
| 承诺投 | 部分变更(如 | 募集资金承诺投 | 调整后投 | 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投 | 计投入金额 | 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 度(%)(4)=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实现的 | 到预计 | 是否发生重 |
| 资项目 | 有) | 资总额 | 资总额 | (1) | 入金额 | (2) | (3)=(2)-(1) | (2)/(1) | 使用状态日期 | 效益 | 效益 | 大变化 |
| 重型石 | 一期车间 2012 |
|||||||||||
| 化装备 | 年 12 月投入试 生产 |
|||||||||||
| 及空冷 | 二期车间 2014 年 5 月投入试生 |
|||||||||||
| 设备研 | 82,772.98 | 82,772.98 | 82,772.98 | - | 83,929.03 | 1,156.05 | 101.40 | 产 | 注 1 |
不适用 | - | |
| 发制造 | 三期研发中心 2015 年 9 月投入 |
|||||||||||
| 项目 | 使用 | |||||||||||
| 合计 | 82,772.98 | 82,772.98 | 82,772.98 | 83,929.03 | 1,156.05 | 101.4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部分项目已由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11 年 7 月 8 日止,上海蓝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累计金额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 188,301,960.91 元。2011 年 8 月 8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进行了披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
|||||||||||
| 出具了天健正信审(2011) 专字第 010792 号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1 年 11 月 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 8000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为 201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2 年 5 月 15 日,期限共计 6 个月。使用期限为 6 个月(该决议已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进行了披露)。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 万元如期归还。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尚处于实施阶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在招股说明书中列示的部分设备属于非标设备,不易购买到,故部分非标设备由公司在履行相关内部批准程序后进行自制或委托加工。 |
注 1:募投项目的一期车间(重容车间)于 2012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已于 2013 年 1 月份开始投料生产,正在生产板式空冷器、板式换热器、加氢脱硫反应 产物空冷器、球罐等产品,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重容车间所产生产品的收入为 26,037.73 万元,成本为 21,955.58 万元,毛利为 4,082.15 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8,367.31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3,600.00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80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3,60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7.22% | 其中:2016 年度 |
600.00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序 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 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注) |
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 完工程度) |
| 1 | 特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 改项目 |
特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 改项目 |
7,513.68 | 5,000.00 | - | 7,513.68 | - | -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13,000.00 | ||
| 3 | 特种材料设备洁净车间技 改项目 |
LNG 加气机与泵撬设备 | - | - | 600.00 | - | 4,800.00 | 600.00 | 4,200.00 | 2017 |
| 合计 | 20,513.68 | 18,000.00 | 13,600.00 | 20,513.68 | 17,800.00 | 13,600.00 |
附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资金额 (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额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LNG 加气机与 泵撬设备项目 特种材料设 备洁净车间 技改项目 4,800 5,500 600 600 10.91 2017 在建中 否 否 合计 4,800 5,500 600 600 10.9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受石油行业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热交换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占比呈下降趋势,产能不足的情况已经发生变化。原募投项目 预计难以达到项目预计收益,不符合公司的未来整体发展需求,公司需要针对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融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临 2016-009 号公告予以信息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