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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pec Technologies Limite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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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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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0542号
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LD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 们审计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公司) 2014 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 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mathbf{1}$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蓝科高新公司于 201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