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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19

Dec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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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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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通知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9 年12 月5 日、12 月1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登载了《关于召开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二、 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 3、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3日14∶00

  •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 大厦16层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19年 12月23日14∶00在公司16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 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2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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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名,代表股份241,448,198

  •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5.4963%。

其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241,448,198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5.49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中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东共有2名,持有股 份241,448,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55.4963%;中小股东(持有股份 未超过5%的股东)共有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

  • 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1、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

  • 届选举的议案》。

    • 1.1选举申东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4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无中小股东参与投票。

  • 根据表决结果,申东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申今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4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无中小股东参与投票。

根据表决结果,申今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选举李春仙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4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无中小股东参与投票。

根据表决结果,李春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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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的议案》。

  • 2.1选举王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4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无中小股东参与投票。

根据表决结果,王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选举朱友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4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无中小股东参与投票。

根据表决结果,朱友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3.1选举李美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4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无中小股东参与投票。

  • 根据表决结果,李美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王博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41,44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无中小股东参与投票。

  • 根据表决结果,王博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448,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无中小股东参与投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9 年12 月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金杜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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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 六、 备查文件

  • 1、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2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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