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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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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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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在取消前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监事会取消后,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北京朗姿服饰有限公司、北京莱茵服装有限公司、北京卓可服装有限公司、西藏哔叽服饰有限公司、天津朗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阿卡邦株式会社、山南明懿时装有限公司、Peony Flower Group Limited、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96.44%,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00.00%。

未纳入评估范围公司及其原因:服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朗姿时尚(香港)有限公司主要是因为其主要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朗姿(韩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前为莱茵服装(韩国)株式会社)未纳入评估范围是因为其主要进行境外子公司阿卡邦株式会社的股权投资业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投融资及对外担保、合同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医美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安全、合同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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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 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监事会取消前)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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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0.5% 但小于 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 但小于 1%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 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 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 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面较大;
  • 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 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 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 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确定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 ≥ 当年税前利润的5%

重要缺陷:当年税前利润的3% ≤ 直接财产损失 < 当年税前利润的5%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 < 当年税前利润的3%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内部审计检查发现朗姿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信息系统管理存在个别系统开发项目未经需求部门验收的情况,导致开发费用结算依据不足。截至目前,上述管理流程已完成整改。

  1.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内部审计通过对公司下属的部分医美机构开展经营管理情况审计,发现营销管理、产品运营管理、客户管理方面存在决策效率低、内部控制流程有待完善的情况。此外,通过开展工程管理专项审计和供应链管理专项审计,发现了个别系统控制缺陷。截至目前,上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内部控制结合管理提升的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持续优化管理及流程,主要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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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0《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十五个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同时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为深化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融合工作,董事会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最高决策领导机构,审计部作为监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常设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是全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机构,负责及时辨识、分析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运行过程中的风险事项,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确保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和指标处于健康运行态势。

3、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公司通过各项制度设计、财务系统权限设计、报销审批流程控制等,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权责范围,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部门间、岗位间实现相互稽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跟踪资金活动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并修正制度、改善控制效果。

4、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对计算机系统管理规范、员工入离职账号管理流程、设备管理流程等进行优化,制定相关系统的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定期对各系统进行恢复测试,细化第三方软件服务商准入公司系统、网络的规范和权限。公司在门店试用工作手机,用来规范门店销售运营管理,保障销售业务数据真实可追溯、客户对接高效合规,防范商业信息泄露风险。同时,公司根据《网络安全法》要求,对官网系统进行了等级测评,并取得了相应的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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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从底层操作系统、数据库权限管理、系统后台管理权限、网络架构等多个层面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点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公司更新了《终端店铺管理制度2025》等内部制度,完善终端店铺日常运营、收银、销售巡店、RMP等管理要求,重申红线违规行为及奖惩措施,提高对终端店铺的稽核力度。严格执行《员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办法》,对行贿、受贿、舞弊、利益输送等违反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向所有一线店员发出举报渠道通知函以确保举报和沟通渠道畅通,建设诚信廉洁的企业文化。

6、在医疗安全方面,以《朗姿医美医疗安全条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办法》为基础,公司组建数字化医务部,对机构的医疗安全合规管理进行督导与拉网检查。对集团下属医美机构的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条例考试,持续增强员工安全医美意识。不断完善医疗安全制度建设,印发《朗姿医美病历质量管理执行标准》《美容皮肤科设备操作管理规定》《朗姿医美注射治疗院感防控要求》《关于加强流感预防的通知》《关于疑似新冠肺炎求美者的术前筛查规定》《关于18点以后禁止开展全麻手术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夯实医疗安全底线。2025年共发布10期安全警训,聚焦行业医疗安全事件,以案为例,强化警示教育,始终保持对医疗安全的敬畏之心。公司以系统为支撑,持续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完善朗姿医美电子病历EMR2.0系统,增强对红黄线项目的控制与监管;全面上线医嘱处方系统,实现医嘱处方的电子化流转;完成检验系统LIS2.0升级改造,加强对检验危急值等指标的预警与管控;搭建医疗管理平台,落实机构标准化管理要求。通过不断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建设,持续完善医疗服务规模化、标准化,医疗安全管理能力稳步提升。

7、公司为应对医美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组织风险,不断加强组织能力建设,优化组织架构。公司医美业务按照三级管理架构设置。报告期内,各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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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构经过组织诊断和调研,进行了内部的组织重组和职能重塑,优化了管理模式,搭建了标准流程体系,形成了从集团到机构的标准组织管理体系。人员能力提升方面,搭建任职资格和胜任力模型,做好人才的发展规划,构建人才配置模型,加速人才持续供给,为集团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基础。同时在人才发展方面建立员工双向职业发展通道,改变传统的由基层员工职级管理的单一发展通道模式,建立管理和技术双通道的员工职级发展体系,这不仅从制度上保障员工获得合理的薪酬待遇,也确保了员工职业发展的顺畅。

8、随着公司医美机构的发展壮大,为规范公司广告宣传行为,公司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制定了《两大“医疗广告指南”法律要点与实操指引》,再次明确公司广告宣传要严格遵守关于广告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并根据最新执法动向,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开展“言之有‘法’—医疗广告合规宣传与风险防控策略”“医疗广告合规法律培训”等广告合规主题培训,并对医疗广告的内容和发布进行严格把关,加强医疗广告合规风险防控,维护公司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9、公司制定《合同审查风险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美机构合同审核及管理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关于加强非模板合同审核的管理规定》《合同填写操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批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联名合作前需审查事项通知》《关于重申合同提交流程的通知》等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及执行监管,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公司员工风险防控意识,做好事前风险管控、事中实施监督、事后评估完善,切实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10、公司制定线上审批流程规定,明晰电子印章使用的业务流程,加强公司内部对电子印章使用的管理。同时,为提升公司员工法律风险意识、切实落实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对各业务部门开展《民法典》法律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合规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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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