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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Sep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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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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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编号:2017-09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7 日以传真、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发出,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以 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美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名。公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内容 , 作出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合作设立芜湖恒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南元嘉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元嘉”)拟与芜湖晨鼎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鼎二号”)共同签署《芜湖恒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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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设立芜湖恒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其中山南元嘉出资 550 万元人民币,为普通合伙人;晨鼎二号出资 450 万 元人民币,为有限合伙人。资金来源于山南元嘉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合作设立芜湖恒 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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