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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1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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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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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2018 年 12 月 14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 1,719.60 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用于“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69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股票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5 元,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244.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65,755.9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85,099.82 万元、超募资金净额 80,656.09 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1) 第 0157 号)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项目备案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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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销网络建设 58,753.52 58,753.52 顺发改(2011)3号
2 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 13,971.76 13,971.76 顺发改(2011)1号
3 设计展示中心建设 6,857.92 6,857.92 朝发改(2011)43号
4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 5,516.62 5,516.62 顺发改(2011)2号
合计 85,099.82 85,099.82

二、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201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根据 新秀场的设计规划,经公司于2015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对该项目实施计划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 经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实 施计划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截止2018年11月30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项目拟投入6,857.92 万元,实际投入资金5,702.2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83.15%,节余募集资金 1,719.60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设计展示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节 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成本控制、过程监督和质量管理,降低项目总支出,节 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的利息收入结余。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 目“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1,719.60万元(实际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资 金需求,助力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发展。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后,公司将注销“设计展示中心 建设项目”对应的“北京银行顺义支行01090338840120105117402”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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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本次募集专项账户余额划转至公司其他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及相关募集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 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 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调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将“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营销网络建 设项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设计展示中心项目”已达预定使用状态, 将“设计展示中心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本次调整的审批程序合法,没有违反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切实保障募集 资金的投向更加合理、规范。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合 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情形。本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分析论证,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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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 1、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 2、朗姿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的议案》。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2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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