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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r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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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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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朗 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朗姿股 份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69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股票 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5 元,募集总金额为人民币: 17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244.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65,755.9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 85,099.82 万元、超募资金净额 80,656.09 万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京都天华验字(2011) 第 0157 号)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序 号 |
拟投入募集资 金(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万元) | 项目备案相关文件 | ||
| 1 | 营销网络建设 | 58,753.52 | 58,753.52 | 顺发改(2011)3号 |
| 2 | 北京生产基地改扩建 | 13,971.76 | 13,971.76 | 顺发改(2011)1号 |
| 3 | 设计展示中心建设 | 6,857.92 | 6,857.92 | 朝发改(2011)43号 |
| 4 |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 | 5,516.62 | 5,516.62 | 顺发改(2011)2号 |
| 合计 | 85,099.82 | 85,099.82 |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度调整原因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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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投入 58,753.52 万元,截止 2017 年末包含变更使用的资金累计已使 用 60,601.85 万元,尚余 6,506.26 万元(含利息)。201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增加山南玛丽服饰有限公司为营销网络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变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 金人民币 35,000 万元,对朗姿(韩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已于 2016 年完成。
由于近年来店铺的开设计划调整导致实施进展缓慢,预计将于 2018 年年底 完成。
(二)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入6,857.92万元,截止2017年末,已投入5,666.27万元,尚余1,751.01 万元(含利息)。公司设计展示中心项目主要建设于公司新址办公大楼里,目前 B2层的秀场已完工,其他楼层的展示规划和设计装修仍在进行中,预计将于2018 年年底完成。
(三)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2011年度,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94.54万元,该事 项已于2012年1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拟投入 5,516.62万元,截止2017年末,已投入5,302.20万元,尚余833.51万元(含利息)。 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公司新址办公大楼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进展受大楼装修的 影响导致延缓,目前该项目大部分工程已基本完成,预计2018年底将达到预定使 用状态。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内容
因上述原因导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升 建设项目未达到原计划建设的要求进度,为最终完成公司的募投项目,结合公司 目前的生产经营规划和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现拟对上述部分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计划如下: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完成时间 | 调整后预计完成时间 |
| 营销网络建设 | 2017年8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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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展示中心建设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 | 2017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一)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 2017 年 8 月 30 日达到预定使用状 态,但根据目前该项目实施进度及规划,预计该项目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达 到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延期调整,该项目原资金使用 计划与招股说明书使用计划一致,继续遵循该项目可研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要求执 行。
(二)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2017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使用 状态,根据公司办公大楼及新秀场的整体设计规划,预计本项目将于2018年12 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延期调整,资金使用 计划与招股说明书使用计划一致,继续遵照该项目可研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要求执 行。
(三)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 2017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目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预计本项目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达到可 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对该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延期调整,资金使用计划与招股说 明书使用计划一致,继续遵照使用可研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要求执行。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系统提 升建设项目延期。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延 期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和基于审慎 的原则作出的。本次调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延期调整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发表如下意见:公 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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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进行适当调整投资进度。本次调整的审批程序合法,没 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切 实保障募集资金的投向更加合理、规范。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 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项目原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的基本内容与原 计划一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分析 论证,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亦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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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邹文琦
韩 鹏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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