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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Feb 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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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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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1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及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5)。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7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9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的要求,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办理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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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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