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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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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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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 2017-00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 2017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按照《银行 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 期短期融资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计划安排如 下:
一、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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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主体: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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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务融资工具名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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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金额:人民币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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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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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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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短期融资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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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行价格:面值发行,发行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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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 资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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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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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行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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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担保: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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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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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将主要用于补充发行人日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 款,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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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保证公司本期短期融资券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意见,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 化原则出发,决定并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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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登记、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托管及备案相关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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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署本期短期融资券所需的必要的文件、合同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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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监管部门意见、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和 注册额度内择机确定具体发行时间、发行利率等具体事项;在监管政策 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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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理本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本息兑付、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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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聘请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并决定其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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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本期短期融资券有关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短 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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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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