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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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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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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朗姿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深圳米兰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推进医美业务战略布局的重要部署,有利于加快公 司医美业务快速扩张的步伐和实现公司医美战略的深入推进。本次交易定价遵循 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相关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 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也没有受其他董事委 托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额已超过3000 万元但未达到公司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 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该事项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要 影响,公司董事会基于谨慎性考虑,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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