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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n 19, 2017

54636_rns_2017-06-19_f30552c6-0e03-439d-a753-2351429bdd10.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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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 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回避表决,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 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 意本次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

独立董事:王庆、刘宇 2017 年6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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