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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Nov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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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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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12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9日以传真、 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发出,于2016年11月29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 美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 <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 2016 年度 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2016年度计划 (草案)》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其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暨2016年度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有关《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2016年度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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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票数: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的议案》

为构筑“泛时尚产业互联生态圈”的长期战略,深化公司在化妆品产业的布 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朗姿时尚(香港)有 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与L&P Cosmetics Co., Ltd.(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 其股东Im Eunmook、 Cha Daeik、Choi Hangseok等(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 订《股权购买协议》(Share Purchase Agreement),拟以自有资金29,984,406,955 韩元(约合人民币1.739亿元)受让前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共计17,691股 普通股股份(其中含标的公司库存股4,319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2.5%。本 次交易完成后,朗姿香港将累计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12.31%。

本次交易目的是为了构建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深入挖掘高成长性的优质 资源。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本 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有关本次交易的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涉外融资性保函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朗姿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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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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