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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C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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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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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常青述职报告

致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4 年度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7 次会议。在认 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及会议文件后,对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2014 年度公 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4 次会议。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对相关事项按照《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内, 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

2014年8月21日,召开提名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姜付秀先 生、晏小平先生的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事宜。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相关事项按照《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共参加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14 年4 月16 日,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3 年 年度报告》、《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 年度财务 决算》、《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14 年8 月20 日,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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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报告》、《2014 半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相关材料。

2014 年10 月22 日,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三季度报告》。

2014 年12 月25 日,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讨论。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
类型
1 2014 年3 月5 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关于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
2 2014 年4 月16 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
明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3 年度薪酬
的议案》
《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的议案》
《关于审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 2014 年8 月20 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关于201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的议案》
4 2014 年9 月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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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 5 2014 年9 月30 日[第二届董事会] 同意 第七次会议 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4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五、对公司的建议

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 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 投资者,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本人因工作原因,不能继续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但在 2015 年度内离 任前,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职期内继续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 和经营业绩,以使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常青

2015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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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付秀述职报告

致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经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201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被补选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关法律、法规、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了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在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及会议文件后,对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201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 2 次,实际列席 2 次。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对相关事项按照《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报告期内, 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

2014 年10 月22 日,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三季度报告》。

2014 年12 月25 日,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及相关资料,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讨论。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自2014 年9 月12 日开 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尚未召开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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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
1 2014 年9 月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关于公司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2 2014 年9 月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 1、2014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

  • 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五、对公司的建议

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 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 投资者,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其他工作情况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2015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

  • 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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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 平和经营业绩,以使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姜付秀 2015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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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晏小平述职报告

致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经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201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被补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关法律、法规、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4 年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14 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了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在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及会议文件后,对全部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2014 年度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 2 次,实际列席 2 次。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自2014 年9 月12 日开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较短,尚未召集 和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4 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
1 2014 年9 月29 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案》
《关于公司201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
2 2014 年9 月30 日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服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4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 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 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利益。

五、对公司的建议

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 公司的赢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 投资者,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15 年度,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 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 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 平和经营业绩,以使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独立董事:晏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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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