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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Nov 11, 2021

52131_rns_2021-11-11_c51c26b2-cf66-4414-aaed-9a5e7149f26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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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股票代碼 2505)

公司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 555 號 18 樓

電 話:02-25000808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 13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4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5 ~ 16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7 ~ 61
(一)
公司沿革
17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7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7 ~ 18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 ~ 28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9 ~ 48
(七)
關係人交易
49 ~ 53
(八)
質押之資產
53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3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3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3
(十二)其他 53 ~ 5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9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59 ~ 61

本公司110年度(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 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中華民國 111 年3月21日

會計師杳核報告

(111) 財審報字第 21004855 號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國揚集團」)民國110年及109年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 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國揚集團民國110年及109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0年 及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國揚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國揚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號 27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國揚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房地銷售收入歸屬期間之適當性

事項說明

有關建設業營業收入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九);會計項目之說 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十八)。

建設業之房地銷售收入係於不動產完成所有權過戶、驗屋證明單交付客戶時認列。 由於建設業房地銷售對象眾多,須逐一檢視所有權過戶等資料後認列銷貨收入,通常需 涉及許多人工作業,以確定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因此本會計師將房地銷售收入 之歸屬期間之適當性列為杳核最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與管理當局訪談以瞭解及檢視房地銷售收入認列之程序並於財務報表比較期間一致 的採用。
  • 評估及驗證管理階層就期末截止日前後一定期間房地銷售收入歸屬期間之適當性,包 括核對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過戶資料及相關日期,以佐證房地銷售收入認列時點之正 確性。

存貨-營建用地評價

事項說明

有關營建用地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存貨評價之會計估 計及假設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會計項目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六(五)。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存貨評價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其中待售房地 及在建房地係以最近期鄰近成交行情或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近期銷售合約價格比較, 而營建用地難以取得可供比較之銷售價格,因此營建用地淨變現價值之評價涉及管理階 層之判斷或估計,因此本會計師將營建用地之評價列為查核最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 瞭解並評估公司管理階層營建用地評價之內部作業程序及會計處理。
  • 取得淨變現價值評估資料,確認採用之資料來源、假設或方法之合理性,並測試資料 內容,以確認營建用地評價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國揚集團民國110年及109年度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 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 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民國110年及109年12月31日對前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970, 823 仟元及新台幣 564, 559 仟元, 分別占資產總額之 5. 60%及 2. 78%, 民國 110 年及 109年度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 168,898 仟元及新台幣 34,168 仟元,分別占本 期綜合損益總額之23.05%及0.64%。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0年及109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國揚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國揚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國揚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杳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曾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杳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國揚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國揚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杳 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 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杳核報告日所取得之 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國揚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國揚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 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合併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 成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國揚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誠 聯 師 事 務 計 所 會計師 王方瑜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42326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30027246號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 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12


31

%
109
年 12 月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2,661,525 15 \$
5,724,939
2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一流動 20,424 32,275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744,787 $\overline{4}$ 378,534 $\overline{c}$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70,618 52,548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及七 454,495 $\mathfrak{Z}$ 249,514 $\mathbf{1}$
1200 其他應收款 t 305,206 $\sqrt{2}$ 488,532 $\mathfrak{Z}$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1,848 584
130X 存貨 六(五)(六)(九)及
$\lambda$ 10,658,248 62 9,918,081 49
1410 預付款項 240,506 $\mathbf{1}$ 586,214 3
1476 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 $\lambda$ 1,230 229,340 $\mathbf{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73,945 $\mathbf{1}$ 76,676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5,242,832 88 17,737,237 87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及七
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426,132 3 1,024,216 5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及七 971,832 6 565,612 $\mathfrak{Z}$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及八 78,942 $\mathbf{1}$ 86,325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五)(九)及八 61,412 358,860 $\overline{c}$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及八 254,028 $\,1$ 255,414 $\mathbf{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五) 13,737
1920 存出保證金 t 164,002 $\mathbf{1}$ 104,287 $\mathbf{1}$
1980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9,437 59,435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77,221 117,700 $\mathbf{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106,743 12 2,571,849 13
1XXX 資產總計 \$ 17,349,575 100 20,309,086
\$
100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4,671,351 27 \$
3,518,839
17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二) 1,138,402 7 1,883,373 9
2130 合約負債一流動 六(十八)及七 998,447 6 1,012,044 5
2150 應付票據 245,348 $\mathbf{1}$ 107,188 -1
2170 應付帳款 394,337 $\overline{c}$ 829,033 $\overline{4}$
2219 其他應付款一其他 六(十四)及七 253,898 $\overline{2}$ 3,456,579 17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217,920 1 33,005
2280 租賃負債一流動 22,308 21,99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96,084 1 89,102 $\perp$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8,038,095 $47\,$ 10,951,154 54
非流動負債
2580 租賃負債一非流動 44,092 63,147
2645 存入保證金 2,853 2,996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 1,221 1,195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8,166 67,338
2XXX 負債總計 8,086,261 47 11,018,492 54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四)
3110 普通股股本 3,800,000 22 3,800,000 19
資本公積 六(十五)
3200 資本公積 627,683 $\mathfrak{Z}$ 627,683 3
保留盈餘 六(十六)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88,010 6 856,070 4
3350 未分配盈餘 3,823,726 22 3,456,890 17
其他權益 六(十七)
3400 其他權益 10,017) 516,025 $\mathfrak{Z}$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9,229,402 53 9,256,668 46
36XX 非控制權益 33,912 33,926
3XXX 權益總計 9, 263, 314 53 9,290,594 46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7,349,575 100 20,309,086
\$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會計主管:王正怡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八)及七 \$ 5, 124, 284 100 \$
14,277,91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二十三)
$($ 二十四 $)$ $3,762,094$ ( 74( $8,752,481$ )( 61)
5900 營業毛利 1,362,190 26 5,525,434 39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三)
$($ 二十四 $)$
6100 推銷費用 $\overline{(\ }$ $169, 106$ ) ( $3)$ ( $204, 193$ ) ( 2)
6200 管理費用 $252,851$ )( $5)$ ( $317,412$ )( 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421,957)( $8)$ ( $521,605$ ( 4)
6900 營業利益 940,233 18 5,003,829 3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九) 7,143 55,593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 72,190 $\overline{2}$ 91,727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一) $\overline{(\ }$ 12,671) 44,829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二) $\overline{(\ }$ $46,674$ ) ( $1)$ ( 70,44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七)
合資損益之份額 205,409 $\overline{4}$ 34,053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25,397 5 155,761 $\mathbf{1}$
7900 税前淨利 1,165,630 23 5,159,590 36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五) $183,493$ ) ( $4)$ ( $216,523$ )( 1)
8200 本期淨利 \$ 982,137 19 \$
4,943,067
35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frac{0}{0}$ %
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578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十七)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249,335)( 5) 436,826 3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249,335$ ) ( 5) 437,404 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六(十七)
兌換差額 ( 108) $-$ ( 136)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十七)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一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26 14)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82) 150)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249,417$ ) ( 5) $\frac{1}{2}$ 437,254 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32,720 14 \$ 5,380,321 38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982,151 19 \$ 4, 943, 139 35
8620 非控制權益 14) 72)
\$ 982,137 19 \$ 4,943,067 3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732,734 $14 \quad$ 5,380,393 38
8720 非控制權益 14) 72)
\$ 732,720 14 \$ 5,380,321 38
每股盈餘 六(二十六)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58 \$ 7.58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2.58 \$ 7.5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 經理人:彭邵齢 會計主管:王正!
單位:新台幣仟元


8,217,459
437,254
4,943,067
$\varphi$
5,380,321 149,361 $\begin{array}{c} 8,000 \ 3,165,825 \end{array}$ 9,290,594
$\leftrightarrow$
9,290,594
982,137
\$
732,720
249,417
760,000) 9,263,314
$\leftrightarrow$
非控制權益 72)
25,998
\$
72) 8,000 33,926
$\leftrightarrow$
$\frac{14}{1}$
33,926
14) 33,912
$\rightarrow$

$\frac{1}{4}$ 4,943,139
437,254
8,191,461
5,380,393 $1,149,361$ ) 3,165,825) 9,256,668 982, 151
249, 417)
9,256,668
732,734 760,000) 9,229,402

$\boldsymbol{\gamma}$

價融現益






$\boldsymbol{\gamma}$


益 资
\$
436,826
73,244
436,826 $\Leftrightarrow$
16,161
493,909
$\rightarrow$
493,909
249, 335
249,335
$\Leftrightarrow$
276,625
32,051

Ш
#


損值資損

構算額
機換

$\rightarrow$
150)
22,266
150)
22,116

22,116
$\frac{82}{82}$ $\mathfrak{S}$
22,034

31
$+$

S

KH



外營運

國財
$\boldsymbol{\gamma}$

$\rightarrow$
130,048
578
483,675)
1,149,361)
$\leftrightarrow$
16,161

982,151
982,151 131,940)
760,000)
$\leftrightarrow$
276,625
SECRET AND IN THE

年及


$\rightsquigarrow$




4,943,139

$\overline{\phantom{a}}$
4,943,717
J.
3,456,890
$\leftrightarrow$
3,456,890
\$
$\tilde{t}$
$^{\prime}$
$\mathbf{J}$
$\blacksquare$ 3,823,726
$\leftrightarrow$
110

民國




法公
\$372,395 483,675 $\frac{1}{2}$ 856,070 \$856,070 131,940 5988,010



627,683
$\leftrightarrow$
627,683
$\leftrightarrow$
627,683
$\leftrightarrow$
627,683
$\Theta$




6,965,825
$\leftrightarrow$
3,165,825) 3,800,000
$\leftrightarrow$
3,800,000
$\leftrightarrow$
3,800,000
$\Leftrightarrow$

k(++) $\star$ (+ $\star$ ) $\star$ (+ $\star$ )
k(++)
k(++)

日餘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09年1月
本期淨利
10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派: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非控制權益本期變動數
减資退還現金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09年12月31日徐額

#
110
110年1月1日徐額
本期淨利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派: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110年12月31日餘額

阿 會計主管:王正怡

$\frac{\frac{1}{2} \sum_{i=1}^{n} \sum_{k=1}^{n} \sum_{j=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sum_{i=1}^{n} \left(\frac{1}{2}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quad1$ 年 度
$\boldsymbol{0}$
$\mathbf{1}$ $\overline{0}$
9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1,165,630 \$ 5,159,590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二十三) 29,882 34,013
攤銷費用 六(二十三) 234 178
利息費用 六(二十二) 46,674 70,441
利息收入 六(十九) $\left($ $7,143$ ) ( 55,593)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六(七)
之份額 ( $205,409$ ) ( 34,053)
股利收入 六(二十) $51,934$ ) ( 46,35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利益 六(二十一) $262)$ ( 336)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left($ 52,460)
處分投資利益 35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淨額 $\left($ 18,070) 9,200
應收帳款淨額 204,981) ( $211,714$ )
其他應收款 192,725 $\left($ 83,448)
存貨 $\left($ 393,341) 4, 277, 390
預付款項 334,192 $\left($ 219,227)
其他流動資產 2,731 $\left($ 6,005)
無形資產 $\left($ $245)$ ( 177)
淨確定福利資產 6,854
其他非流動資產 40,490 $\left($ 3,73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13,597$ ) (
應付票據 138,160 23,970)
42,277
應付帳款 434,696) 175,479
其他應付款 39,765) 213,953
其他流動負債 6,982 59,536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88,257 9, 311, 485
收取之利息 2,256) 55,593
支付之利息 $112,766$ ) ( 159,617)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161
支付之所得稅 $10,206$ ) ( 182,847)
收取之股利 116,094 41,352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79,123 9,066,127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quad1$ $\boldsymbol{0}$
年 度
$\mathbf{1}$ $0 \quad 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12,113 \$ 5,358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一流動 $2,624,129$ ) ( 851,638)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一流動 2, 374, 751 528,14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一非流動 ( $10,645$ ) ( 192,765)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228,108 80,969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left($ $22,456$ ) ( 480,0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204,086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left($ 59,715) 18,58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left($ 20,272)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8
其他非流動負債一其他增加 26 2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1,839) 707,51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减少) 六(二十七) 1,152,512 $\left($ 2,057,637)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六(二十七) $\left($ 744,971) ( 916,262)
租賃本金償還 六(二十七) $\left($ $21,403$ ) ( 21,001)
存入保證金減少 六(二十七) $143)$ ( 1,647)
發放現金股利 六(十六)
$(\pm + \pm)$ $760,000)$ ( 1,149,361)
減資退還現金 六(十四) 3,165,825)
非控制權益變動 8,00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539,830) 4, 137, 908)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868) 68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3,063,414) 4,220,01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724,939 1,504,92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frac{1}{2}$ 2,661,525 $\boldsymbol{\mathsf{\$}}$ 5,724,939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民國61年6月,本公司及 子公司 (以下統稱「本集團」) 主要營業項目為興建國民住宅、商務住宅、工業 廠房及商業大樓之出租出售等。本公司股票於民國68年11月14日起於台灣證 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1年3月21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10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之延長」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之第二階段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2021年6月30日後之新型冠狀」
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民國110年4月1日(註)

註: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10年1月1日適用。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 響。

(二)尚未採用 金管會 認可之 新發布 、修正 後 國際財務 報導準 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 金管會 認可之 民國 111 年適用 之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新發布 、修 正及修訂 之準則 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達到預定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民國111年1月1日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則之 新發布 、修正 及修訂 之準則 及 解 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政策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估計之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
「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
民國112年1月1日
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製本合 併財務 報告所 採用之 主要會 計 政策說明 如下。除另有 說明外,此 等政策 在所有報 導期間 一致地 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報導 準則、 國際會 計準則 、解釋 及 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 (1)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透 過損益 按公允 價 值衡量之 金融資 產。
  • (2)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 透 過其他 綜合損 益 按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產 。
  • 2.編製符 合 IFRSs 之財務 報告需 要使用 一些重要 會計估 計,在 應用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三)合併基礎

  • 1.財務報 告編製 原則
  • (1)本集團 將所有 子公司 納入合 併財務 報 告編製之 個體。子 公司指 受本集 團控制之 個體,當本集 團暴露 於來自 對 該個體之 參與之 變動報 酬或對 該等變動 報酬享 有權利,且透 過對該 個 體 之權力 有能力 影響該 等報酬 時,本集 團即控 制該個 體。子 公司自 本 集團取得 控制之 日起納 入合併 財務報告 ,於喪 失控制 之日起 終止合 併 。
  • (2)集團內 公司間 之交易、餘額 及未實 現 損益業已 銷除。子 公司之 會計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 本集團 採用之 政 策一致。
  • (3)損益及 其他綜 合損益 各組成 部分歸 屬 於母公司 業主及 非控制 權益;綜 合損益總 額亦歸 屬於母 公司業 主及非 控 制權益,即使因 而導致 非控制 權益發生 虧損餘 額。
  • (4)對子公 司持股 之變動 若未導 致喪失 控 制(與 非控制 權益之 交易),係作 為權益交 易處理,亦即 視為與 業主間 進 行之交易。非控 制權益 之調整 金額與所 支付或 收取對 價之公 允價值 間 之差額係 直接認 列於權 益。
  • (5)當集團 喪失對 子公司 之控制,對前子 公司之剩 餘投資 係按公 允價值 重 新衡量,並作為 原始認 列金融 資產之 公 允價值或 原始認 列投資 關聯企 業或合資 之成本,公允 價值與 帳面金 額 之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對於 先前認列 於其他 綜合損 益與該 子公司 有 關之所有 金額,其會計 處理與 本集團若 直接處 分相關 資產或 負債之 基 礎相同,亦即如 先前認 列為其 他綜合損 益之利 益或損 失,於 處分相 關 資產或負 債時將 被重分 類為損 益,亦即 當喪失 對子公 司之控 制時,將 該利益或 損失自 權益重 分類為 損益。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 告之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本公司 Shadwell Limited. 投資房地產 100% 100%
本公司 上揚國際資產管理 住宅及大樓
股份有限公司 開發租售業 100% 100%
本公司 神揚建設股份有限 住宅及大樓
公司(神揚建設) 開發租售業 100% 100%
神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喆揚農技股份有限 園藝服務業
公司 及造林業 100% 100%
神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吉揚建設開發股份 住宅及大樓
有限公司 開發租售業 80% 80%
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份 Century Rainbow 專業投資
有限公司 Limited. 100% 100%
Century Rainbow Celestial Talent 專業投資
Limited. Limited. 100% 100%
Century Rainbow Charm Merit 專業投資
Limited. Limited. 100% 100%

3.未列入本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形。

5.對取得或使用資產及清償負債之能力之重大限制:無。

6.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

(四)外幣換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境之 貨幣(即 功能性 貨幣)衡 量。本 合併財務 報告係 以本公 司之功 能性 貨幣「新 台幣」 作為表 達貨幣 列報。

  • 1.外幣交 易及餘 額
  • (1)外幣交 易採用 交易日 或衡量 日之即 期 匯率換算 為功能 性貨幣 ,換算 此 等交易產 生之換 算差額 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 (2)外幣貨 幣性資 產及負 債餘額 ,按資 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 , 因調整而 產生之 換算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 益。
  • (3)外幣非 貨幣性 資產及 負債餘 額,屬 透 過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按 資 產負債表 日之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 整而產生 之兌換 差額認 列為 當 期損益; 屬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 值衡量者 ,按資 產負債 表日之 即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整而 產生之 兌 換差額認 列於其 他綜合 損益項 目,屬非 按公允 價值衡 量者, 則按初 始 交易日之 歷史匯 率衡量 。
  • (4)所有其 他兌換 損益按 交易性 質在損 益 表之「其 他利益 及損失 」列報 。

  • 2.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 (1)功能性 貨幣與 表達貨 幣不同 之所有 集 團個體及 關聯企 業,其 經營結 果 和財務狀 況以下 列方式 換算為 表達貨 幣 :
    • A.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 匯率換算 ;
    • B.表達於 每一綜 合損益 表之收 益及費 損 係以當期 平均匯 率換算 ;及 C.所有因 換算而 產生之 兌換差 額認列 為 其他綜合 損益。
  • (2)當部分 處分或 出售之 國外營 運機構 為 子公司時 ,係按 比例將 認列為 其
  • 他綜合損 益之累 計兌換 差額重 新歸屬 予 該國外營 運機構 之非控 制權益 。 惟當本集 團即使 仍保留 對前子 公司之 部 分權益, 但已喪 失對國 外營運 機構屬子 公司之 控制, 則係以 處分對 國 外營運機 構之全 部權益 處理。
  • (五)資產負債 區分流 動及非 流動之 分類標 準

本集團從 事委託 營造廠 商興建 大樓或 廠 房出售業 務,暨承 攬營建工 程業務, 其營業週 期通常 長於一 年,與營 建工程 有關之資 產及負 債,係按 營業週 期作 為劃分流 動或非 流動之 基準; 其餘科 目 劃分流動 與非流 動之標 準如下 :

  •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或 約當現 金,但 於資產 負債表 日 後至少十 二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無 條件將 清償期 限遞延 至資產 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以 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六)約當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約當 現 金。

  • (七)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日會 計。
  • 3.本集團 於原始 認列時 按公允 價值衡 量,相 關交易 成本認 列於損 益,後續 按 公允價值 衡量, 其利益 或損失 認列於 損 益。
  • 4.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與股 利有關 之經濟效 益很有 可能流 入,及股 利金 額能可靠 衡量時 ,本集 團於損 益認列 股 利 收入。
  • (八)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公允價 值變動 列報於 其他 綜 合損益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採用 交易日 會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屬權益工 具之公 允價值 變動認 列於其 他 綜合損益,於 除列時,先前認 列於 其他綜合 損益之 累積利 益或損 失後續 不 得重分類 至損益,轉列 至保留 盈餘 項下。當收取 股利之 權利確 立,與股利 有關之經 濟效益 很有可 能流入,及 股利金額 能可靠 衡量時 ,本集 團於損 益 認列股利 收入。

  • (九)應收帳款 及票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帳款 及票據 。
  •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收 帳款及 票據,因 折現之影 響不大,本集團 係以原 始發 票金額衡 量。

(十)金融資產 減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具投 資 及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括前瞻 性者)後,對自原始 認列後 信 用風險並 未顯著 增加者,按 12 個月 預期信用 損失金 額衡量 備抵損 失;對自 原始認列 後信用 風險已 顯著增 加者, 按 存 續 期 間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金 額 衡 量 備 抵 損 失 ; 就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應收帳 款或合 約資產 ,按存 續期間 預 期信用損 失金額 衡量備 抵損失 。

(十一)金融資產 之除列

當 本 集 團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產。

(十二)出租人之 租賃交 易

營 業 租 賃 之 租 賃 收 益 扣 除 給 予 承 租 人 之 任 何 誘 因 ,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攤銷認 列為當 期損益 。

  • (十三)存貨
  • 1.包括營 建土地、在建房 地及待 售房地 等,係以 取得成 本為入帳 基礎,依 全部完工 法認列 工程損 益。營 建土地 於 積極開發 時轉列 在建房 地,並於 積極開發 或建造 工作時 起至完 工期間 , 將有關之 利息資 本化。
  • 2.期 末 存 貨 依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採逐項比較 法;淨變現價 值係指 在正 常情況下 之估計 售價減 除 至完 工尚須投 入之估 計成本 及相關 變動 費 用 後之餘額 。
  • (十四)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接持 有其 20%以 上表決 權之股 份。本 集團對關 聯企業 之投資 採用權 益法處理 ,取得 時依成 本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本 集 團 不 認 列 進 一 步 之損失,除非本 集團對 該關聯 企業發 生 法定義務、推定 義務或 已代其 支 付款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益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集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集團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比例 銷除;除非證 據顯示 該交易 所 轉讓之資 產已減 損,否則未實 現 損失亦予 以銷除。關聯 企業之 會計政 策 已作必要 之調整,與本 集團採 用 之政策一 致。

  • 5.當集團 處分關 聯企業 時,如喪 失對該 關聯企業 之重大 影響,對 於先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 , 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 , 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損益之 利益或 損失,於處分 相關資 產 或負債時 將被重 分類為 損益,則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 , 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如仍對該關 聯企業 有重大 影響,僅按 比例將先 前在其 他綜合 損益中 認列之金 額依上 述方式 轉出。
  • (十五)聯合營運

對於聯合 營運之 權益,本 集團認 列其對 聯合營運 資產、負債、收 入與費 用 之直接權 利(及其 份額),並已 包含於 財 務報告之 適用項 目中。

(十六)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 動 產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獨資 產。被重置部 分之帳 面金額 應 除列。所有其他 維修費 用於發 生 時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3.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之 後續衡 量採成 本模式,除土地 不提列折 舊 外,其 他按估計 耐用年 限以直 線法計 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各 項組成 若 屬重大, 則單獨 提列折 舊。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行檢視,若殘 值及耐 用年限 之預期 值 與先前之 估計不 同時,或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 8 號「會計 政策、會 計估計變 動及錯 誤」之 會計估 計 變動規定 處理。 各 項資產 除不動 產耐用 年限為 50 年,其餘 資產之 耐用 年限為 3~5 年。
  • (十七)承租人之 租賃交 易-使 用權資 產 /租賃 負 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租賃 期間認 列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後之 現值認 列,租 賃給付 包括:

  • (1)固定給 付,減 除可收 取之任 何租賃 誘 因; 及
  • (2)取決於 某項指 數或費 率之變 動租賃 給 付。

後續採利 息法按 攤銷後 成本法 衡量,於 租賃期間 提列利 息費用。當非屬 合約修改 造成租 賃期間 或租賃 給付變 動 時,將重評 估租賃 負債,並 將再 衡量數調 整使用 權資產 。

  • 3.使用權 資產於 租賃開 始日按 成本認 列 ,成本包 括:
  • (1)租賃負 債之原 始衡量 金額;
  • (2)於開始 日或之 前支付 之任何 租賃給 付 ;
  • (3)發生之 任何原 始直接 成本; 及
  • (4)為拆 卸、移 除標的 資產及 復原其 所在 地點,或 將標的 資產復 原至租 賃之條款 及條件 中所要 求之狀 態之估 計 成本。

後續採成 本模式 衡量,於使 用權資 產之耐 用年限屆 滿時或 租賃期 間屆滿 時兩者之 較早者,提 列折舊 費用。當租 賃負債重 評估時,使 用權資 產將 調整租賃 負債之 任何再 衡量數 。

(十八)投資性不 動產

投資性不 動產以 取得成 本認列,後續衡 量採成本 模式。按 經濟耐 用年限 以 直線法提 列折舊 , 耐用 年限為 20~60 年 。

(十九)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 為電腦 軟體,係 以取得 成本認 列,依直 線法按估 計耐用 年限 3 年 攤銷。

(二十)非金融資 產減損

本集團於 資產負 債表日 針對有 減損跡 象 之資產,估計其可 回收金 額,當 可 回收金額 低於其 帳面價 值時,則 認列減 損損失。可回收金 額係指 一項資 產 之公允價 值減 處 分成本 或其使 用價值,兩者較高 者。當以 前年度 已認列 資 產減損之 情況不 存在或 減少時,則迴轉 減損損失,惟迴轉 減損損 失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之帳 面金額 。

(二十一)借款

係指向銀 行借入 之長、短期 款項。本集 團 於原始認 列時按 其公允 價值減 除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就 減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價 款 與 贖 回 價 值 之 任 何 差 額,採有 效利息 法按攤 銷程序 於流通 期 間內認列 利息費 用於損 益。

(二十二)應付帳款 及票據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發生之 應付票 據。

2.屬未付 息之短 期應付 帳款及 票據,因 折現之影 響不大,本 集團係 以原 始發票金 額衡量 。

(二十三)金融負債 之除列

本集團於 合約所 載之義 務履行 、取消 或 到期時 , 除列金 融負債 。 (二十四)財務保證 合約

係 指 特 定 債 務 人 於 債 務 到 期 無 法 依 原 始 或 修 改 後 之 債 務 工 具 條 款 償 還 債務時,本 集 團必 須支付特 定給付,以 歸墊持有 人所發 生損失 之合約。 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按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決 定 之 備抵損失 金額與 已認列 之累積 收益金 額 ,二者孰 高者衡 量。

(二十五)員工福利

1.短期員 工福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列為 費用。

2.退休金

確定提撥 計畫 對 於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係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當期之 退休金 成本。預 付提撥 金於可 退 還現金或 減少未 來給付 之範 圍內認列 為資產 。

3.員工酬 勞及董 事酬勞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列為費 用及負 債。嗣後決 議實際 配發 金額與估 列金額 有差異 時,則 按會計估 計變動 處理。另以 股票發 放員 工酬勞者,計 算股數 之基礎 為 董事會決 議日前 一日收 盤價。

(二十六)員工股份 基礎給 付

現 金 增 資 保 留 股 份 予 員 工 認 購 以 本 集 團 通 知 員 工 , 並 經 雙 方 合 意 其 得 認購股份 之數量 與價格 之日為 給與日 。

  • (二十七)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之所得 稅,嗣盈 餘產生 年度之 次年度 於股東會 通過盈 餘分派 案後, 始就實際 盈餘之 分派情 形,認 列未分 配 盈餘所得 稅費用 。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 合 併 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得稅 源自於交 易( 不包括 企業合 併)中對資 產或負債 之原始 認列,且在 交 易當時未 影響會 計利潤 或課稅 所得 (課 稅 損失),則不予 認列。若投資 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 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 不予認列。遞延所 得稅採 用在資 產負債 表日已立 法或已 實質性 立法, 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 之稅率(及 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 產。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以淨額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互抵 。
  • (二十八)股利分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分 派現金 股利認 列為負 債。

(二十九)收入認列

土地開發 不動產 銷售

  • 1.本 集 團 主 要 業務為 經 營 土 地 開 發 及 銷 售 不動產, 於 不 動 產 之 控 制 移 轉予客戶 時認列 收入。對 於 已簽約 之銷 售住宅合 約,基於合 約條款 之 限制,該不動 產對本 集團沒 有其他 用途,但直至不 動產之 法定所 有權 或使用權 移轉客 戶時,本集 團始對 合約 款項具可 執行權 利,因此於 法 定所有權 或使用 權移轉 予客戶 之時點 認 列收入。
  • 2.本 集 團 之 部 分 銷 售 合 約 中 包 括 價 格 減 讓 之 變 動 對 價 , 本 集 團 依 期 望 值或最可 能金額 作為變 動對價 之適當 估 計值。
  • 3.本 集 團 銷 售 預 售 屋 之 合 約 中 含 有 預 收 客 戶 貨 款 之 條 款 , 且 預 收 時 點 與商品控 制移轉 之時間 間隔長 於一年 。 依據 IFRS 15 之規定 ,本集 團 如 判 斷 個 別 預 售 屋 合 約 中 存 在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 應 調 整 承 諾 對 價之金額 並認列 利息費 用 。另 IFRS 15 說明企業 應僅於 合約 層 級考 量財務組 成部分 之重大 性,而 不於組 合 層級考量 財務融 資是否 重大。
  • (三十)營運部門

本集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式報導 。主要 營運決 策者負 責分配 資 源予營運 部門並 評估其 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 編製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 之重大 會計估 計與假 設 可能與實 際結果 存有差 異,將 考量歷 史 經 驗及其他 因子持 續評估 及調整。請詳 下 列對會計 判斷、估計與 假設不 確定性 之 說 明,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 風險。

(一)會計 政策採 用之重 要判斷

無此情形 。

(二)重要 會計估 計及假 設

存貨之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 , 故 本 集 團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 ,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主 要 係 依 歷 史 經 驗及對未 來市場 銷售價 值之金 額為估 計 基礎,故 可能產 生重大 變動。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團存貨 資 訊請詳附 註六 (五 )說明 。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6,039
\$ 68,926
活期存款 2,649,675 5,655,119
支票存款 79 79
約當現金-定期存款 5,732 815
\$
2,661,525
\$ 5,724,939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 風險, 預期發 生違約 之可能 性 甚低。

2.本集團 因預售 建案信 託款等 用途受 限 部分表列「其 他金融 資產 -流 動」項 下,請詳 附註八 。

(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 產 ─ 流動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21,170 \$
32,000
評價調整 ( 746) 275
\$ 20,424 \$
32,275

1.本集團 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於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日 認列於損 益之淨 (損)益 分別計\$ 262 及\$694。

2.本集團 未有將 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 量之金融 資產提 供作為 質押擔 保 。 (三)透過其他 綜合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 融資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 788,984 \$ 425,638
評價調整 ( 44,197) ( 47,104)
\$ 744,787 \$ 378,534
非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 357,501 \$ 483,202
評價調整 68,631 541,014
\$ 426,132 \$ 1,024,216
  • 1.本集團選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及 爲 穩 定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 資產,該 等投資 於 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價 值分別 為\$1,170,919 及\$1,402,750。
  • 2.本集團 於民國 110 年 1 月新增 向關係 人取得漢 神名店 百貨股 份有限 公司 (以下簡稱「漢神 名店百 貨」)股權,因 累計持有 該公司 股權已達 20 %對其 具重大影 響力,故 按公允 價值轉 列為 採 用權益法 之投資,累積利 益轉列 保 留盈餘。 請詳附 註六(七 )及附 註七(二 )7.說明。
  • 3.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益按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
允價值(損失)利益 (\$ 213,384) \$
436,826
累積利益或(損失)因除列轉
列保留盈餘
\$ 256,092 \$
16,161
  • 4.本集團 未 將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保。
  • (四)應收票據 及帳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
70,618
\$
52,548
應收帳款 453,192 227,803
應收帳款-關係人 1,303 21,711
減:備抵損失 - -
\$
525,113
\$
302,062
  • 1.本集團 未將應 收票據 及帳款 提供作 為 質押擔保 。
  • 2.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1 月 1 日,本集團與 客 戶 合 約 之 應 收 款 ( 含 應 收 票 據 ) 餘 額 分 別 為 \$524,836 、 \$282,468 及 \$78,982。
  • 3.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應 收票據及 帳款於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2 月 31 日 信用風 險最大 之暴險 金 額分別為 每期應 收票據 及應收 帳款之 帳 面金額。

5.相關信 用風險 資訊請 詳附註 十二 (二 )。

4.應收票 據及應 收帳款 屬未逾 期且未 減 損之票據 及帳款 。

(五)存貨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待售房地
美 樹 館 \$ 910 \$ 910

- 9,741
國 硯 案 1,291,935 1,416,430
國揚翡翠森林案(台糖安南案) 1,351,048 2,587,146
南方莊園案(文山公訓段案) 10,083 156,625
國揚矽谷案(汐止工建段案) 1,262 -
微笑時代案(前鎮區盛興段案) 773,630 953,492
早安‧國揚案二期(基隆調和段案) 1,684,924 -
5,113,792 5,124,344
減:備抵評價損失 ( 519,834) ( 730,727)
4,593,958 4,393,617
在建房地
國揚翡翠森林案(台糖安南案) 43,940 42,180
國揚矽谷案(汐止工建段案) - 1,445,665
早安‧國揚案一期(基隆調和段案) - 1,601,961
早安‧國揚案二期(基隆調和段案) 318,249 -
內湖舊宗案 1,596,699 1,074,684
1,958,888 4,164,490
減:備抵評價損失 - ( 1,267)
1,958,888 4,163,223
營建用地及其他
竹 東 案 251,872 251,872
北投光明段 12,633 12,633
民權東案 273,821 273,821
吉林都更案 148,180 123,182
景 美 段 40,174 40,174
仁愛都更案 9,844 4,820
光 華 段 12,500 12,500
高雄允文段 108,170 108,170
土城案 1,216,210 -
三重案 963,175 -
高雄鳳山案(鳳山勝利案) 571,245 -
新店寶元段 262,267 256,772

85,955 84,424
3,956,046 1,168,368
減:備抵評價損失 ( 204,720) ( 161,203)
3,751,326 1,007,165
預付房地款及其他
國揚翡翠森林案(台糖安南案) 354,076 354,076
\$ 10,658,248 \$ 9,918,081
  • 1.本集團 於民國 109 年 4 月 9 日 經董事 會決議以 公開標 售方式 與其他 土地 所 有 權 人 共 同 出 售 座 落 於 台 北 市 南 港 區 玉 成 段 二 小 段 土 地 (大 南 港 案 )。 本公開標 售案於 民國 109 年 5 月 7 日 開 標,得標 人為富 邦人壽 保險股 份 有限公司 。本集 團於民 國 10 9 年 6 月 4 日完成所 有權過 戶,並 已收取 全 部價金。
  • 2.本集團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認列為 費損之存 貨成本 分別為 \$3,762,094 及 \$8,752,481, 其 中 包 含 淨 變 現 價 值 回 升 而 認 列 之 存 貨 (迴 升 利 益 )及 跌 價損失(\$168,643)及\$722,689,民國 11 0 年度因出售 部分淨 變現價 值低 於成本之 存貨, 故淨變 現價值 回升。
  • 3.有關本 期將使 用權資 產轉列 存貨之 說 明請詳附 註六 (九 )3.之 說明
  • 4.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存 貨利息 資本 化金額分 別為 \$69,001 及\$86,664, 資本化利 率區間 分別為 1.78%~2.20%及 0 .420%~2.450%。
  • 5.本集團 將存貨 提供擔 保情形 ,請詳 附 註八。

(六)聯合營運

  • 1.本集團 部分開 發建案 係採聯 合營運,對於聯合 營運之 權益,本 集團認 列其 對聯合營 運資產、負債、收入與 費用之 直接權益 (及其份 額),並 已包括 於 合併財務 報告之 適用項 目中 。
  • 2.本集團 所持有 之聯合 營運開 發案資 訊 如下:
專案名稱 持有比例 地主或共同興建者 說明
大南港案 40% 和信成(股)公司等六家公司 台北市南港區
國揚翡翠森林案 65% 威力國際開發(股)公司等五家公司 台南市安南區
南方莊園案 100% 台北市文山區
國揚矽谷案 35% 漢神資產管理(股)公司、理揚農技(股) 新北市汐止區
公司、亨瑞開發實業(股)公司
微笑時代案 70%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神揚建設 高雄市前鎮區
(股)公司、漢霖開發實業(股)公司
早安‧國揚案 55% 齊宣實業(股)公司、藏善建設(股)公司 基隆市中正區
內湖舊宗案 50% 威力國際開發(股)公司等五家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
土城案 50% 威力國際開發(股)公司等四家公司 新北市土城區
三重案 50% 威力國際開發(股)公司等四家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
高雄鳳山案 50% 藏信建設(股)公司 高雄市鳳山區

註:本公司 與「欣偉 傑公司」於民國 102 年 12 月 13 日就台北市 文山區 公 訓段二小 段 210-2 地號 等 59 筆 土地簽 訂共同投 資開發 協議書 。投資 比例為本 公司 60%、「欣 偉傑公 司」40%。嗣後 民國 109 年 7 月 1 日簽 訂「 共 同開 發 補充 協 議書 」,欣 偉 傑公 司退 出 本專 案 。本 專 案退 回欣 偉傑公司 原投入 之自有 資金。 本公司 投 資比例變 更為 100%。

3.本集團 所持有 之聯合 營運開 發 建案 份 額之彙總 資訊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資產負債表 大南港案 微笑時代案 翡翠森林案 其他聯合營運建案
流動資產
存貨 \$
-
\$
773,630
\$1,394,983 \$
6,377,351
其他流動資產 - 182,491 699,449 1,007,450
- 956,121 2,094,432 7,384,801
非流動資產 - 48,054 23,684 219,545
資產總計 \$
-
\$1,004,175 \$2,118,116 \$
7,604,346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
\$
103,935
\$
149,526
\$
3,998,450
應付短期票券 - 183,674 410,412 -
合約負債 - 129,914 29,573 817,517
其他流動負債 - 134,934 104,133 418,043
- 552,457 693,644 5,234,010
非流動負債 - 395 6 1,120
負債總計 \$
-
\$
552,852
\$
693,650
\$
5,235,130
綜合損益表
收入 \$
-
\$
596,609
\$1,490,917 \$
2,476,434
成本 \$
-
\$
499,807
\$1,248,472 \$
1,849,528
費用 \$
-
\$
49,264
\$
58,137
\$
66,806
109年12月31日
資產負債表 大南港案 微笑時代案 翡翠森林案 其他聯合營運建案
流動資產
存貨 \$
-
\$
953,492
\$2,629,321 \$
4,214,765
其他流動資產 - 212,179 577,885 647,190
- 1,165,671 3,207,206 4,861,955
非流動資產 - 319,148 25,645 216,423
資產總計 \$
-
\$1,484,819 \$3,232,851 \$
5,078,378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
-
\$
194,578
\$
271,024
\$
2,633,798
應付短期票券 - 564,605 1,077,612 -
合約負債 - 60,200 220,906 693,952
其他流動負債 - 205,575 276,572 211,195
- 1,024,958 1,846,114 3,538,945
非流動負債 - 1,483 201 -
負債總計 \$
-
\$1,026,441 \$1,846,315 \$
3,538,945
綜合損益表
收入 \$9,634,552 \$
474,530
\$
199,519
\$
587,581
成本 \$3,643,392 \$
385,445
\$
178,637
\$
411,758
費用 \$
2,277
\$
54,945
\$
42,927
\$
53,804

(七)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
漢神購物中心(股)公司 \$
898,024
\$
520,343
20%
水美溫泉浴室企業(股) 11,775 12,933 20%
公司
Good
Fame Limited
1,009 1,053 40%
齊陽建設(股)公司 61,024 31,283 45%
\$
971,832
\$
565,612

1.漢神購 物中心 (股)公 司(以下 簡稱「 漢 神購物中 心」 )

  • (1)本集團 於民國 110 年 1 月 新增向 關係 人取得漢 神名店 百貨之 股權, 本 集團已累 積持有 該公司 20%之股權,故採 權益法評 價。請詳附註 六 (三) 及附註七(二)7.說明。
  • (2)漢神購 物中心 以民國 110 年 9 月 1 日 為股份轉 換基準 日,採 股份轉 換 方式與漢 神名店 百貨合 併,依 股份轉 換 契約約定 ,換股 比例為 每一股 漢神名店 百貨普 通股 1 股,換發漢 神購 物中心普 通股 0.25 股,股 份轉 換後,本 集團持 有漢神 購物中 心 20%之 股權,漢 神名店 百貨為 漢神購 物中心 100%持有之子 公司。
  • 2.本集團 於民 國 109 年 8 月 11 日出 售理 揚農技 (股 )公 司 42.38%全數 股權予 關係人, 請詳附 註七 (二 )8.說 明。

  • 3.本集團 關聯企 業之基 本資訊 請詳附 註 十三 (二)。

  • 4.本集團 個別不 重大之 關聯企 業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帳面 價 值請詳上 表,經 營結果 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損) \$ 205,409 \$ 34,053
其他綜合益(損)(稅後淨額) ( 36,526) ( 1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68,883 \$ 34,039
  • 5.本集團 上開投 資標的 均未有 公開報 價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採用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益 之 份 額 , 均 係 依 各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經 會 計 師 查 核之財務 報表評 價及揭 露。
  • (八)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110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租賃改良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 \$ \$ \$
40,906 31,040 36,332 11,185 119,46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
4,699) 12,658) 5,939) 9,842) 33,138)
\$ \$ \$ \$ \$
36,207 18,382 30,393 1,343 86,325
1月1日 \$ \$ \$ \$ \$
36,207 18,382 30,393 1,343 86,325
增添 - - - - -
處分 - - - (
380)
(
380)
處分(累計折舊) - - - 272 272
折舊費用 - (
570)
(
6,089)
(
616)
(
7,275)
12月31日 \$ \$ \$ \$ \$
36,207 17,812 24,304 619 78,942
12月31日
成本 \$ \$ \$ \$ \$
40,906 31,040 36,332 10,804 119,082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
4,699) 13,228) 12,028) 10,185) 40,140)
\$ \$ \$ \$ \$
36,207 17,812 24,304 619 78,942
109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租賃改良 其他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40,906
\$
31,040
\$
16,383
\$
10,862
\$
99,19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4,699)
(
12,088)
(
1,064)
(
9,162)
(
27,013)
\$
36,207
\$
18,952
\$
15,319
\$
1,700
\$
72,178
1月1日 \$
36,207
\$
18,952
\$
15,319
\$
1,700
\$
72,178
增添 - - 19,949 323 20,272
折舊費用 - (
570)
(
4,875)
(
680)
(
6,125)
12月31日 \$
36,207
\$
18,382
\$
30,393
\$
1,343
\$
86,325
12月31日
成本 \$
40,906
\$
31,040
\$
36,332
\$
11,185
\$
119,46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4,699)
(
12,658)
(
5,939)
(
9,842)
(
33,138)
\$
36,207
\$
18,382
\$
30,393
\$
1,343
\$
86,325

本集團以 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提供擔 保 之資訊, 請詳附 註八之 說明 。

(九)租賃交易 -承租 人

  • 1.本集團 租賃之 標的資 產包括 土地及 建 物,租賃合 約之期 間通常介於 1~6 年。 租 賃 合 約 是 採 個 別 協 商 並 包 含 各 種 不 同 的 條 款 及 條 件 , 除 租 賃 之 資 產 不 得用作借 貸擔保 外,未 有加諸 其他之 限 制。
  • 2.使用權 資產之 帳面價 值與認 列之折 舊 費用資訊 如下:
110年1月1日 增添 折舊費用 處分/轉出 110年12月31日
不動產租賃
成本 \$ 122,453 \$
2,665
\$ - \$ - \$ 125,118
累計折舊 ( 42,485) - ( 21,221) - ( 63,706)
79,968 2,665 ( 21,221) - 61,412
土地使用權
成本 324,960 - - ( 324,960) -
攤銷 ( 46,068) - - 46,068 -
278,892 - - ( 278,892) -
\$ 358,860 \$
2,665
(\$ 21,221) (\$ 278,892) \$ 61,412
109年1月1日 增添 折舊費用 處分/轉出 109年12月31日
不動產租賃
成本 \$ 120,405 \$
2,048
\$ - \$ - \$ 122,453
累計折舊 ( 21,272) - ( 21,213) - ( 42,485)
99,133 2,048 ( 21,213) - 79,968
土地使用權
成本 408,420 - - ( 83,460) 324,960
攤銷 ( 40,780) - ( 5,288) - ( 46,068)
367,640 - ( 5,288) ( 83,460) 278,892
\$ 466,773 \$
2,048
(\$ 26,501) (\$ 83,460) \$ 358,860
  • 3.土地使 用權
  • (1)子公司 「神揚 建設股 份有限 公司」 於 民國 103 年 4 月 2 8 日 與財政 部 國有財產 署南區 分署簽 訂高雄 市前鎮 區 盛興段 1492-1496 地號 之「國 有非公用 土地設 定地上 權契約 書」,地上 權存續期間 70 年 (自民國 103 年 4 月 28 日至 173 年 4 月 27 日止),地上權權 利金為 \$878,000。本 集團於民國 104 年開始 投入建 造 (微笑 時 代案)該建 案於民國 107 年建 造完成並 就已出 售部份 開始辦 理所有 權 及使用權 過戶及 認列收 入,並 依出售比 例將上 述權利 金轉列 銷貨成 本 。
  • (2)主管機 關於民國 110 年 4 月 28 日發 布「土地 地上權 之會計 處理疑 義」 IFRSs 問答 集,暨 會計研 究發展 基金會 發布「土 地地上 權之會 計處理 疑義」並自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適用,故依前揭 規定將 本集團 上述 原 帳列土地 使用權 之地上 權權利 金 轉列「 存貨」科 目項下。請詳附 註六 (五)之 說明。

(3)土地使 用權提 供擔保 情形請 詳附註 八 。

4.與租賃 合約有 關之損 益項目 資訊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545
\$
1,959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9,651 9,796
來自轉租使用權資產之收益 1,110 1,126

5.本集團 於 110 年 及 109 年 度租賃 現金 流出總額 分別為\$32,599 及\$32,756。

(十)投資性不 動產

110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255,631 \$ 54,924 \$ 310,55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8,643) ( 26,498) ( 55,141)
\$ 226,988 \$ 28,426 \$ 255,414
1月1日 \$ 226,988 \$ 28,426 \$ 255,414
折舊費用 - ( 1,386) ( 1,386)
12月31日 \$ 226,988 \$ 27,040 \$ 254,028
12月31日
成本 \$ 255,631 \$ 54,924 \$ 310,55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8,643) ( 27,884) ( 56,527)
\$ 226,988 \$ 27,040 \$ 254,028
109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255,631 \$ 54,924 \$ 310,55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8,643) ( 25,111) ( 53,754)
\$ 226,988 \$ 29,813 \$ 256,801
1月1日 \$ 226,988 \$ 29,813 \$ 256,801
折舊費用 - ( 1,387) ( 1,387)
12月31日 \$ 226,988 \$ 28,426 \$ 255,414
12月31日
成本 \$ 255,631 \$ 54,924 \$ 310,55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28,643) ( 26,498) ( 55,141)
\$ 226,988 \$ 28,426 \$ 255,414

1.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上 揚 國 際 資 產 管 理 (股 )公 司 購 入 位 於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東 竹 段 3961 地號土地 及附屬 建物,該 土地為 山坡保育 區之林 業用地 。該 公司 將 上 述 土 地 及 附 屬 建 物 以 林 女 士 名 義 登 記 , 並 簽 訂 信 託 契 約 , 以 確 保 安 全。

2.投資性 不動產 之租金 收入及 直接營 運 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1,989 \$ 1,677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
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1,606) (\$ 1,582)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
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245) (\$ 245)

3.本集團 持有之 投資性 不動產 於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公允 價 值分別為\$425,944 及\$424,758,係參 酌 委任之外 部鑑價 專家所 評估之 鑑 價 報 告 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所 在 區 域 具 比 較 之 相 似 標 的 之 近 期 成 交 價 格 。 公 允價值之 決定係 依產權、區域因 素、個 別因素、不動產 市場現況 及勘估 標 的,按比 較法及 收益法 進行評 估,屬 第 三層級公 允價值 。

4.本集團 以投資 性不動 產提供 擔保 情 形 ,請詳附 註八之 說明。

(十一)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10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4,671,351
1.80%~2.40% 請詳附註八
借款性質 109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3,518,839
1.80%~2.40% 請詳附註八

(十二)應付短期 票券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1,139,090 \$ 1,883,85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 688) ( 477)

\$ 1,138,402 \$ 1,883,373
利率區間 0.2%~0.9% 0.2%~1.162%
  • (十三)退休金
  • 1.本公司 依據「勞動 基準法 」之 規定,訂有確定 福利之 退休辦 法,適用於 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施「勞工退 休金條 例」前所有 正式員 工之服 務年 資,以及 於實施「勞工 退休金 條例」後選 擇繼續適 用勞動 基準法 員工之 後續服務 年資。員工符 合退休 條件者,退 休金之支 付係根 據服務 年資及 退休前 6 個月 之平均 薪資計 算, 15 年以 內(含)的 服務年 資每滿 一年給 予兩個基 數,超過 15 年之 服務年 資每滿 一年給予 一個基 數,惟累 積最 高以 45 個基數為 限。本公司 按月就 薪資 總額 2%提撥 退休基金,以勞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 另 本 公 司 於 每 年

年度終了 前,估 算前項 勞工退 休準備 金 專戶餘額,若該 餘額不 足給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 本 公 司 將於次年 度三月 底前一 次提撥 其差額 。

  • (1)本公司 於民國 109 年 4 月 15 日結清 勞工舊制 年資、 申請退 還勞工 退休準備 金剩餘 款項及 註銷專 戶完畢 。
  • (2)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本集 團依上 述退休金 辦法認 列之退 休金成 本分別為\$0 及\$2,800。
  • 2.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本公司 及 國內子公 司依據 「勞工 退休金 條 例」,訂有 確定提 撥之退 休辦法, 適用於 本國籍之 員工。本 公司及 國內 子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每月 按薪資之 6%提繳勞 工退休 金至 勞保局員 工個人 帳戶, 員工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次退休 金方式 領取。110 年及 109 年 度,本 集團依 上開退 休金辦 法認 列之退休 金成本 分別為 \$3,234 及\$3,095。
  • (十四)股本
  • 1.截 至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 1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資本額均 為 \$7,000,000,實收 資本額 皆為\$3,800,000,每股面額 10 元 。本公司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股 款 均 已 收 訖 。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期 初 及 期 末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調 節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 380,000,000 696,582,479
減資退還現金 - ( 316,582,479)
12月31日 380,000,000 380,000,000

2.本公司 於民國 109 年 8 月 3 日經 董 事會決議 辦理現 金減資 退還現 金 \$3,165,825,計 316,582 仟股,於 民國 109 年 9 月 18 日經股東臨時 會 決議通過 ,並於 民國 109 年 10 月 27 日 經金融監 督管理 委員會 申報生 效,並辦理 變更登 記完竣。 減資股 款業 已於民國 110 年 1 月 12 日發放 完畢。

(十五)資本公積

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普通股股票溢價 \$ 596,116 \$
596,116
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數 1,724 1,724
處分資產增益 3,323 3,323
捐贈 17,652 17,652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
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8,868 8,868
\$ 627,683 \$
627,683

依公司法 規定,資本公積 除填補 公司虧 損外,不 得使用,但超過 票面金 額 發行股票 所得之 溢價 (包 括以超 過面額 發 行普通股、因合 併發行 股票之股 本溢價及 庫藏股 票交易 等 )及受 領贈與 之 所得產生 之資本 公積,於公司無 虧損時,得依股 東會之決 議,將 其全部 或一部,按股東 原有股份 比例發 給 新股或現 金。公司 非於法 定盈餘 公積彌 補虧損仍 有不足 時,不得 以資本 公 積 補 充 之 。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認 列 之 資 本 公 積 , 不 得 作 為 任 何 用 途。

  • (十六)保留盈餘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策 規 定 ,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依 法 繳 納 稅 捐,彌補 累積虧 損後,再提 10%為法 定 盈餘公積,但法 定盈餘公 積已達 本公司實 收資本 額時,不在此 限,次依法 令或主管 機關規 定提撥 或迴轉 特別盈餘 公積後,併同 期初未 分配盈 餘,並得酌 予保留 部分盈 餘後,由 董事會擬 具盈餘 分配議 案,以發行新 股 方式為之 時,應提請股 東會決 議 後分派之;如以 發放現 金方式 為之,授權 董事會以 三分之 二以上 董事出 席及出席 董事過 半數同 意後為 之,並 報 告股東會 。
  • 2.民國 109 年 6 月 10 日經股東 會決議 通 過 本公司 章程修 正案,依本公司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策 規 定 , 得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於 每 季 終 了 後 進 行 盈 餘 分 派或虧損 撥補。分派盈 餘時,應先預 估 並保留應 納稅捐、依法 彌補虧 損 及提列法 定盈餘 公積。但法定 盈餘公 積,已達實收 資本額 時,不 在此限。 以現金發 放者,應經董 事會決 議辦理,並報告股 東會。以發行 新股方 式 為之時, 依公司 法第二 百四十 條規定 應 經股東會 決議辦 理。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用 之,惟 發給新 股或現 金 者,以該 項公積 超過實 收資本 額 百分之二 十五之 部分為 限。
  • 4.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轉時 ,迴轉 金額得 列入可 供分派 盈 餘中。

  • 5.本公司 股利政 策係按 公司法 及本公 司 章程規定,並依本 公司財務 結構、 盈 餘 及 長 期 營 運 規 劃 等 因 素 決 定 , 其 股 票 股 利 及 現 金 股 利 之 比 例 應 視 營運資金 需求情 形逐年 訂定,惟現 金股 利應不低於 20%,但實收 資本額 已達壹佰 億元時 ,現金 股利不 低於 50%。

  • 6.本公司 於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經董 事 會決議通 過之現 金股利 分派案 如 下:
110年第一季
110年5月10日
\$ - \$ 65,908 \$ 48,030
- 190,000 190,000
- 0.50 0.50
109年第四季 109年第三季 109年第二季
110年4月19日 109年12月21日 109年8月3日
\$ 18,002 \$ 23,162 \$ 454,824
380,000 - 1,044,874
110年第三季
110年11月8日
110年第二季
110年8月9日

7.本公司 於民國 110 年 8 月 19 日 及 109 年 6 月 10 日經 股東常 會決議 通過 之民國 109 年及 108 年 度盈餘 分派 案 如 下:

109年度 108年度


金額 股利(元) 金額 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495,988
\$ - \$
5,689
\$
-
現金股利 1,424,874 2.5 104,487 0.15

8.本集團 民國 110 年度 之盈餘 分配案, 截至民國 111 年 3 月 21 日,尚未經 董事會決 議通過 。

9.有關員 工酬勞 及董事 酬勞, 請詳附 註 六、 (二十 四)。

(十七)其他權益 項目

110年
透過其他綜合損
國外營運機構 益按公允價值衡
財務報表換算 量之金融資產
之兌換差額 未實現損益 總計
1月1日 \$ 22,116 \$ 493,909 \$ 516,025
評價調整 (
-
249,335) ( 249,335)
評價調整轉出至保留盈餘 (
-
276,625) ( 276,625)
外幣換算差異數 ( 82) - ( 82)
12月31日 \$ 22,034 (\$ 32,051) (\$ 10,017)
109年
透過其他綜合損
國外營運機構 益按公允價值衡
財務報表換算 量之金融資產
之兌換差額 未實現損益 總計
1月1日 \$ 22,266 \$ 73,244 \$ 95,510
評價調整 - 436,826 436,826
評價調整轉出至保留盈餘 (
-
16,161) ( 16,161)
外幣換算差異數 ( 150) - ( 150)
12月31日 \$ 22,116 \$ 493,909 \$ 516,025

(十八)營業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
5,106,791
\$
14,264,276
其他 17,493 13,639
\$
5,124,284
\$
14,277,915

1.客戶合 約收入 之細分

本集團之 收入源 於提供 於某一 時點移 轉,或隨時間 逐步移 轉 之商 品及勞 務,收入 依營運 類型可 細分如 下:

110年度 建案銷售 其他 合計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4,935,543
\$
-
\$
4,935,543
-隨時間逐步移轉之收入 - 188,741 188,741
\$
4,935,543
\$
188,741
\$
5,124,284
109年度 建案銷售 其他 合計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14,223,860
\$
-
\$
14,223,860
-隨時間逐步移轉之收入 - 54,055 54,055
\$
14,223,860
\$
54,055
\$
14,277,915

2.本集團 截至民 國 110 年 1 2 月 31 日 已 簽定之銷 售合約 ,尚未 滿足之 履 約義務所 分攤之 交易之 彙總金 額及預 計 認列收入 年度如 下:

預計認列收入年度 已簽約合約金額
111 \$
1,977,854

3.合約資 產及合 約負債

本集團認 列客戶 合約收 入相關 合約負 債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合約負債-流動:
-預收土地款 \$
552,437
\$
436,101
\$
421,242
-預收房屋款 446,010 575,943 614,772
\$
998,447
\$
1,012,044
\$
1,036,014
  • (1)本集 團銷售 預售屋 之合約 中含有 預收 客戶貨款 之條款 , 且預 收時點 與商品控 制移轉 之時間 間隔長 於一年 。 依據 IFRS 15 之規 定認列與 預售屋之 合約相 關之合 約負債 。
  • (2)期初合 約負債 本期認 列收入 數
認列收入 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本期
建案預售合約 \$ 651,622 \$
398,180

110年度 109年度

(3)合約修 改及變 動對價

本集團於 民國 110 年度 因部分 專案開 發 合約約定 之經營 管理服 務收 入之合約 價格 依 合資方 補充協 議書修 正 ,而本集團所 承諾之 履約義 務屬不可 區分之 勞務服 務,針對 合約修 約所約定 之變動 對價,本 集 團已考量 最適當 之估計 值依準 則認列 累 計追計收 入 \$170,437。

(十九)利息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1,993
\$
4,668
其他利息收入 4,916 50,92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利息收入 234 -
\$
7,143
\$
55,593

(二十)其他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股利收入 \$ 51,934 \$ 46,352
承購戶違約金收入 2,412 -
其他 17,844 45,375
\$ 72,190 \$ 91,727
(二十一)其他利益 及損失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投資利益 \$ - \$ 52,81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利益 262 336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2,933) ( 8,325)
(\$ 12,671) \$ 44,829
(二十二)財務成本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85,348 \$ 105,594
應付短期票券利息 24,435 46,727
其他 5,892 4,784
115,675 157,105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
金額 ( 69,001) ( 86,664)
財務成本 \$ 46,674 \$ 70,441
(二十三)費用性質 之額外 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本期營建成本 \$ 3,760,945 \$ 8,751,332
員工福利費用 108,556 161,688
折舊費用 29,882 34,013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234 178
稅捐費用 21,713 27,550
勞務費 45,091 16,498
廣告費用 13,803 42,402
佣金費用 123,702 109,886
租賃費用 9,822 10,371
物業管理費 10,315 23,972
其他費用 59,988 96,196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4,184,051 \$ 9,274,086

(二十四)員工福利 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薪資費用 \$
86,812
\$
129,747
勞健保費用 6,735 5,922
退休金費用 3,234 5,895
董事酬金 4,281 4,607
其他用人費用 7,494 15,517
\$
108,556
\$
161,688
  • 1.民國 109 年 6 月 10 日經股東 會決議 通 過 本公司 章程修 正案,年度如 有盈餘,係以 當年度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前 之 稅 前 利 益 分 別 以 0.5%至 5%及 不高於 5%提 撥員工 酬勞及 董 事 酬勞。但公 司尚有累 積虧 損時,應 預先保 留彌補 數額。
    1. 本 公 司 110 年 及 109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5,843 及 \$26,059, 董事酬 勞估列 金額分 別為 \$5,843 及\$26,059,前 述金額 皆 帳列薪資 費用科 目。

民國 110 年員 工酬勞 及董事 酬勞係 依該 年度之獲 利情況,分別按 0.5% 及 0.5%估列,估列金 額及員 工酬勞 發放 方式 經民國 111 年 3 月 21 日 董事會決 議通過 。

經董事會 決議之 民國 109 年度 員工及 董 事酬勞與 民國 109 年度 財務 報告認列 之金額 一致。本公司 董事會 通 過之員工 及董事 酬勞相 關資訊 可至公開 資訊觀 測站查 詢。

(二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85,350 \$ 44,294
未分配盈餘加徵 132,951 -
土地增值稅計入當期所得稅 8,746 171,852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 ( 42,808) ( 5,407)
當期所得稅總額 184,239 210,739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746) 5,784
所得稅費用 \$ 183,493 \$ 216,523

2.所得稅 費用與 會計利 潤關係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233,126
1,031,932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 132,951 -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85,928)
(
1,119,251)
暫時性差異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58,059) 124,844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1,388 6,769
以前年度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
稅資產 ( 12,497) 5,784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746)
(
5,407)
土增稅計入當期所得 8,746 171,852
最低稅負制之所得稅影響數 7,320 -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低估數 ( 42,808) -
所得稅費用 \$ \$
183,493
216,523

3.因暫時 性差異 而產生 之遞延 所得稅 資 產或負債 金額如 下:

110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未實現費用 \$
-
\$
746
\$
-
\$
746
預付土地增值稅 - 12,991 - 12,991
\$
-
\$
13,737
\$
-
\$
13,737
109年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12月31日
未實現費用 \$
5,784
(\$
5,784)
\$
-
\$
-

4.本公司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未認列 為遞延 所得稅 資產之 可減除暫 時性差 異皆為 \$ 0。

5.本公司 營利事 業所得 稅業經 稅捐稽 徵 機關 核定 至民國 107 年 度。

(二十六)每股盈餘

110年度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
982,151
380,000 \$
2.58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440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982,151
380,440 \$
2.58
109年度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4,943,139 652,348 \$
7.58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1,054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4,943,139 653,402 \$
7.57

(二十七)來自籌資 活動之 負債之 變動

110年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租賃負債 應付股利 存入保證金 合計
1月1日
籌資現金流
\$ 3,518,839 \$
1,883,373
\$
85,138
\$
-
\$
2,996
\$
5,490,346
量之變動
其他非現金
1,152,512 (
744,971) (
21,403) ( 760,000) ( 143) ( 374,005)
之變動 - - 2,665 760,000 - 762,665
12月31日 \$ 4,671,351 \$
1,138,402
\$
66,400
\$
-
\$
2,853
\$
5,879,006
109年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租賃負債 應付股利 存入保證金 合計
1月1日
籌資現金流
\$ 5,576,476 \$
2,799,635
\$ 104,091 \$
-
\$
4,643
\$
8,484,845
量之變動
其他非現金
(
2,057,637) (
916,262) ( 21,001) ( 1,149,361) ( 1,647) ( 4,145,908)
之變動 - - 2,048 1,149,361 - 1,151,409
12月31日 \$ 3,518,839 \$
1,883,373
\$
85,138
\$
-
\$
2,996
\$
5,490,346

七、 關係人交 易

(一)關係人名 稱及關 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水美溫泉浴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水美) 關聯企業
漢神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漢神資產) 其他關係人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漢神名店百貨) 其他關係人
齊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齊宣實業) 其他關係人
漢來國際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漢來國際飯店) 其他關係人
漢來美食股份有限公司(漢來美食) 其他關係人
威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威力) 其他關係人
漢霖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漢霖開發) 其他關係人
漢神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漢神購物中心) 其他關係人
威俊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威俊) 其他關係人
漢來國際物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漢來國際物業) 其他關係人
彭邵齡等9人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 間之重 大交易 事項

1.營業收 入

銷貨

本集團於 民國 110 年度 未銷售 建案予 關 係人。民國 109 年第一 季及 108 年 第 四 季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銷 售 建 案 予 關 係 人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0,140 及 \$39,190。 截至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部 分已完成 所有權 過戶及 交屋, 認 列銷貨收 入淨額 共 \$31,495。

管理服務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威力 \$
591
\$
1,773
租賃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 \$
2,933
\$
2,933
2.推銷費 用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 \$
1,395
\$
1,239

3.管理費 用

110年度 109年度
其他關係人-漢來美食 \$
4,268
\$
5,439
其他關係人-漢神資產 6,846 6,846
其他關係人-漢神名店百貨 1,288 36
其他關係人-漢來國際物業 1,371 -
其他關係人-其他 634 32
\$
14,407
\$
12,353
4.應收帳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威力 \$
-
\$
19,568
其他關係人-其他 1,554 2,143
\$
1,554
\$
21,711
5.其他應 收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威力 \$
-
\$
49,866
民國
109

1 2

31
日應收 關係人 款項 主要係本 公司依 所開發 之聯合 營

運建案所 簽訂之 經營管 理委任 書所認 列 之應收經 營管理 收入,該款項 業已 於民國 110 年第 三季收 回。

6.其他應 付費用

109年12月31日
\$
319
  • 7.取得金 融資產
  • (1)本集團 於民國 110 年 1 月 28 日向其 他關係人 -威俊國 際購買 漢神名 店 百貨股票 ,已支 付股款 並完成 股票交 易 ,本集團 購買資 訊如下 :
帳列項目 交易股數 交易標的 取得價款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802仟股 漢神名店百貨-股票 \$
22,456
請併同參 閱附註 六 (三)及六(七 )之說 明 。

(2)本集團 於民 國 109 年間 參與關 係人 之現金增 資案, 並分別 於民 國 109 年 7 月 15 日、民國 109 年 8 月 19 日及 民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完成變 更登記。 本集團 認購資 訊如下 :

帳列項目 交易股數 交易標的 取得價款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6,851仟股 漢神名店-股票 \$
102,765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400仟股 漢來國際飯店-股票 81,000
\$
183,765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8,000仟股 漢神購物中心-股票 \$
480,000

8.處分金 融資產

109年度
-- -------
其他
帳列項目 關係人 交易股數 交易標的 處分價款 處分(損)益
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
威力 17,800仟股 理揚農技(股)
公司股票
\$
204,086
\$
52,460

民國 110 年度未 向關係 人處分 金融資 產 。

9.其他債 權債務 往來情 形

(1)存出保 證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24,598
\$
24,597
(2)存入保 證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450
\$
450
10.背書保 證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威力 \$
6,838,730
\$
5,048,675
-齊宣 558,000 558,000
-漢神資產 - 798,000
\$
7,396,730
\$
6,404,675
  • 11.其他
  • (1)本公司 與威力 國際開 發 (股)公司、中 和羊毛工 業 (股)公司,漢 神資產 管理(股)公司及 漢來國 際飯店 (股)公 司 於民國 110 年 7 月 15 日就新 北市三重 區中興段 28 地 號等 9 筆土地,面積計 1,828.28 坪,簽訂 共 同投資開 發契約,並依合 約由本公 司擔 任本專案 之經營 管理人。其投 資比例為 本公司 50%、威力 國際開 發 (股)公司 10%、中和羊毛 工業 (股) 公司 15%、漢神資產 管理 (股)公司 10%及 漢來國際 飯店 (股 )公司 15%。
    • (2)本公司 與威力 國際開 發 (股)公司、中 和羊毛工 業 (股)公司,漢 神資產 管 理 (股 )公 司 、 理 揚 農 技 (股 )公 司 及 漢 來 國 際 飯 店 (股 )公 司 於 民 國 109 年 1 1 月 23 日 就台北 市內湖 區舊宗 段 83-1 等 4 筆土地 ,面積 計

2,127.33 坪,簽 訂共 同投資 開發契 約, 並依合約 由本公 司擔任 本專 案之經營 管理人 ,其投 資比例 為本公 司 50%,其 餘 5 家 公司各 皆為 10%。

  • (3)本公司 與威力 國際開 發 (股)公司、中 和羊毛工 業 (股)公司,漢 神資產 管 理 (股 )公 司 、 理 揚 農 技 (股 )公 司 及 漢 來 國 際 飯 店 (股 )公 司 於 民 國 110 年 1 月 28 日就新北市土 城區忠 義段 365 地號等 19 筆土地,面積 計 5,344.27 坪,簽訂 共同投 資開發 契約 ,並依合 約由本 公司擔 任本 專案之經 營管理 人,其投 資比例 為本公 司 50%,其餘 5 家公 司各皆 為 10%。嗣後於 民國 110 年 6 月 29 日「漢 來國際飯 店 (股)公司 」退出 本 專案,原持 有之比 例變更 成漢神資 產管 理 (股)公 司持有,本次投 資比 率變動以 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開始生 效 。
  • (4)本公司 與漢神 資產管 理 (股)公司、理 揚農技 (股 )公司 與亨瑞 開發實 業 (股)公司 於民國 105 年 11 月 25 日簽訂 共同投資 開發協 議書, 雙 方 就新北市 汐止區 工建段 162 地號等 19 筆土地, 面積合計 17,051 平 方公尺,並 依合約 由本公 司擔任本 專案 之經營管 理人。其 投資比 例分 別為本公司 35%、漢神資 產管理 (股)公 司 35%、理 揚農技 (股)公司 15% 及亨瑞開 發實業 (股)公司 15%。嗣 後於 民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簽「共 同開發補 充協議 書」變 更出資 及結算 分配 比例,變更後為 本公司 35%、 漢神資產 管理 (股 )公司 35%、理揚 農技(股)公司 25%及亨瑞 開發實 業 (股)公司 5%。
  • (5)本公司 與「 威力公 司」於 民國 101 年 6 月 29 日簽訂共同投 資開發 協 議書,雙方 就台灣 糖業 (股 )公司 持有台 南市安南 區和 館段 24 地 號等 土地(面積 77,479.53 平 方公尺),共同 開發興建 集合住 宅;嗣 後簽 訂經營管 理委託 書,委由本 公司負 責整 體開發計 畫、建築規 劃、興建 集合住宅 及銷售;「威 力公司 」則對 外代 表本專案,依與 台糖公 司所 簽訂之契 約執行 本專案,並為 本專案 主 辦營業人,統 籌為房地 銷售時 之出售公司 (開立銷售發票公司 ),暨購進貨物或勞務時之買受公司 (取具進 項憑證 公司), 且負責 本專案 之 結算。嗣 後於民國 105 年 3 月 15 日簽訂「 共同開 發補充 協議書 」變 更出資及 結算分 配比例,變 更後為本 公司、「 威力公 司」、「 福格銘 公 司」、「祖 晟公司」、「漢神 資 產管理公 司」、「皇普 建設公 司」及「漢霖 開發公司」,各為 60%、6%、 1.5%、4%、13.5%、10%及 5%。嗣後於 民 國 108 年 7 月 15 日「皇普建 設公司」退出本 專案,「 威力公 司」與合 資方簽訂「共同 開發補充 協 議書」變更出 資及結 算分配 比例,變更 後 為本公司、「威 力公司 」、「福 格銘公司」、「祖 晟公司 」、「漢神資 產管理 公司」及「漢 霖開發 公司」, 各為 65%、6%、1.5%、4%、13.5%及 10%。

(三)主要管理 階層薪 酬資訊

本集團對 董事及 其他主 要管理 階層之 獎 酬: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4,811 \$ 14,267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 效 及 市 場 趨 勢 審議通過後提交董事會決議。

八、 質押之資 產

本集團提 供擔保 之資產 明細如 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存貨 \$
9,509,054
\$ 8,176,554 短期借款、商業本票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受限制存款) 1,230 229,340 信託及備償專戶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8,026 18,284 商業本票
投資性不動產 42,182 42,750 商業本票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定期存款) 59,437 59,435 履約保證
使用權資產 - 278,892 短期借款、商業本票
\$
9,629,929
\$ 8,805,255

九、 重大或有 負債及 未認列 之合約 承諾

截至民國 110 年 1 2 月 31 日止, 本集團 與非關係 人已簽 訂之工 程合約 總價款 計 \$91,470, 尚未估 列之金 額計 \$90,595。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本集團於 民國 111 年 3 月 2 1 日經董 事 會決議預 計取得 高雄市 鼓山區 龍中段 194、196 及 197 地號 共三筆 土地,且 與 六家公司 共同投 資開發 ,交易 總金額 為新台幣 25.93 億,本 公司投 資比率為 50%。

十二、 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 集 團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以 確 保 集 團 內 各 企 業 能 夠 於 繼 續 經 營 之 前 提 下 , 藉 由將債務 及權益 餘額最 適化,以 使股東 報酬極大 化。本集 團資本 結構係 由 本集團之 歸屬於 本公司 業主之 權益(即 股本、資 本公積、保留盈 餘及其 他 權益項目 )組成。本集團 為了維 持或調 整資本結 構,可 能會調整 支付予 股 東之股利 金額、發 行新股 或出售 資產以 降低債務。本集團 係依工 程進度 及 營運所須 資金調 節公司 之借款 金額。

(二)金融工具

1.金融工 具之種 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20,424
\$
32,27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744,787 378,53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426,132 1,024,216
\$
1,191,343
\$
1,435,025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661,525
\$
5,724,939
應收票據淨額 70,618 52,548
應收帳款淨額 454,495 249,514
其他應收款 305,206 488,532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230 229,340
存出保證金 164,002 104,287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59,437 59,435
\$
3,716,513
\$
6,908,595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4,671,351
\$
3,518,839
應付短期票券 1,138,402 1,883,373
應付票據 245,348 107,188
應付帳款 394,337 829,033
其他應付款-其他 253,898 3,456,579
存入保證金 2,853 2,996
租賃負債 66,400 85,138
\$
6,772,589
\$
9,883,146

2.風險管 理政策

本 集 團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標 主 要 為 管 理 營 運 活 動 相 關 之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險及流 動性風 險,本集團依 集團之 政 策及風 險 偏好,進行前 述風險 之 辨認、衡 量及管 理。

本 集 團 對 於 前 述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已 依 相 關 規 範 建 立 適 當 之 政 策 、 程 序 及 內 部 控 制 , 重 要 財 務 活 動 須 經 董 事 會 依 相 關 規 範 及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進 行 覆核。於財務管 理活動 執行期 間,本集團 須確實遵 循所訂 定之財 務風險 管理之相 關規定 。

  •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 (1)市場風 險
    • 匯率風險

本集團 主要之 營運 活動皆 在台灣 , 主 要 之貨幣 為新台 幣 , 受匯率 波 動之影響 微小, 故預期 不致發 生重大 之 匯率風險 。

  • 價格風險
  • A.本集團 暴露於 價格風 險的權 益工具,係所持有 帳列於 透過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金融資 產。為管 理權益 工具投 資之價 格風險,本 集團將 其投資 組合分散 ,其分 散之方 式係根 據本集 團 設定之限 額進行 。
  • B.本集團 主要投 資於國 內公司 發行之 權 益工具及 開放型 基金,此等 權益工具 之價格 會因該 投資標 的未來 價 值之不確 定性而 受影響。 若該等權 益工具 價格上 升或下跌 1%,而 其他所有 因素維 持不變 之 情況下,對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之稅 後淨利因 來自透 過損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204 及\$323;對 因分類 為透過 其他綜 合損益 按公允價 值衡量 之權益 投 資之利益 或損失 分別增 加或減 少 \$7,448 及\$3,785。
  • 現金流量 及公允 價值利 率風險
  • A.本集團之 利率風 險來自 短期借 款及 應 付短期票 券。按浮動 利率發 行之借款 使本集 團承受 現金流 量利率 風 險,部分風 險被按 浮動利 率持有之 現金抵 銷。按固 定利率 發行之 借款則使 本集團 承受公 允 價值利率 風險。於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本集團 按浮動 利率計 算之借款 係以新 台幣計 價。
  • B.本集團 模擬多 項方案 並分析 利率風 險,包含考量 再融資、現 有部 位之續約、其他可 採用之 融資等,以計 算特定利 率之變 動對損 益 之影響。
  • C.當其他 所有因 素維持 不變之 情況下,利率變動 1%對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 財 務 成 本 之 最 大 影 響 分 別 為 增 加 或 減 少 \$58,098 及 \$54,022。
  • (2)信用風 險
  • A.本集團之信用風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務而 導致本 集團財 務損失 之風險,主要來自 交易對 手無法 清 償按收款 條件支 付之應 收帳款 。
  • B.本集團 係以集 團角度 建立信 用風險 之 管理。對於 往 來之銀行 及金 融機構,設 定僅有 獲獨立 信評等級 至少 為「 A」級者,始 可被接 納 為交易對 象。
  • C.本集團 主要經 營住宅、工業廠房 及商 辦大樓之 出租出 售業務、出 售 房 地 係 於 合 約 價 款 全 數 收 款 並 完 成 所 有 權 過 戶 及 實 際 交 屋 時 認列收入,故因銷 售房地 所產生 之應收 帳款金額 應屬微 小,且無

法收回可 能性小。另針對 特殊交 易所產 生之應收 款本集 團係採 個 別管理並 定期追 蹤。本集 團於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經 評估信用 減損損 失金額 不重大 。

  • D.於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無已沖銷 且仍有 追索權 之債 權。
  • (3)流動性 風險
  • A.現金流 量預測 是由集 團內各 營運個 體 執行,並由集 團財務部 予以 彙總。集團 財務部 監控集 團流動 資金需 求之預測,確保其 有足夠 資金得以 支應營 運需要,並在任 何時候 維持足夠 之未支 用的借 款 承諾額度 ,以使 集團不 致違反 相關之 借 款限額或 條款。
  • B.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 剩餘期間 進行分 析;衍生 金融負 債係依 據資產負 債表日 公允價 值 進行分析。除應付 票據及 其他應 付款,其未折現 合約現 金流量 金 額約當於 其帳面 價值,並 於一年 內到期 外,餘金融 負債之 未折現 合約現金 流量金 額詳下 表所述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0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3年內 3年以上
短期借款 \$
1,500,051
\$
1,453,386
\$
1,965,247
應付短期票券 1,139,090 - -
應付帳款 394,337 - -
租賃負債 23,867 44,583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9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3年內 3年以上
短期借款 \$
2,654,893
\$
28,260
\$
797,659
應付短期票券 1,833,850 - -
應付帳款 682,011 147,022 -
租賃負債 22,796 43,834 21,917
  • C.本集團 並不預 期到期 日分析 之現金 流 量發生時 點會顯 著提早,或 實際金額 會有顯 著不同 。
  • (三)公允價值 資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一 等 級: 企業 於 衡量 日 可 取得 之 相同 資產 或 負債 於 活 絡市 場 之報 價 (未經 調 整)。 活 絡市 場係 指有 充分 頻率 及數 量之 資產 或負 債交易發 生,以 在持續 基礎上 提供定 價 資訊之市 場 。
    • 第二 等 級: 資產 或 負債 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 , 但 包括 於 第一 等 級之報價 者除外 。
    • 第三等級 : 資 產或負 債之不 可觀察 輸入 值 。

2.以成本 衡量之 投資性 不 動產 的公允 價 值資訊請 詳附註 六 (十)說明。

  • 3.非以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工 具 包括 現 金及約當 現金、應 收票據及 帳款、 其他應收 款、其他金 融資產 -流動、存 出保證金、長 期預付 租金、短 期 借款、應付短 期票券、應付票 據、應付 帳款、其他應 付款及 存入保 證金 的帳面金 額係公 允價值 之合理 近似值 。
  • 4.以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及非 金融工 具,本集團 依資產及 負債之 性質、特 性及風險 及公允 價值等 級之基 礎分類 , 相關資訊 如下:

(1)本集團 依資產 之性質 分類, 相關資 訊 如下: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110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
20,424
\$
-
\$
-
\$
20,42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744,787
\$
-
\$
-
\$
744,78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
\$
-
\$
426,132
\$
426,132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109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
32,275
\$
-
\$
-
\$
32,27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
378,534
\$
-
\$
-
\$
378,53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 \$ \$ 1,024,216 \$ 1,024,216
- -
(2)本集團 用以 衡 量公允 價值所 使用之 方 法及假設 說明如 下:

A.本集團 採用市 場報價 作為公 允價值 輸 入 (即第一 等級)者,依工具 之特性分 列如下 :

上市(櫃)公司股票 開放型基金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淨值
B.除上述 有活絡 市場之 金融工 具外,其 餘金融工 具之公 允價值 係以

評價技術 或參考 交易對 手報價 。

5.本集團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無第 一 等級與第 二等級 間之任 何移轉 。

6.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第三 等級之 變 動 列示如 下:

110年 109年
1月1日 \$ 1,024,216 \$
359,330
本期取得 10,645 192,765
本期處分 ( 322,667) -
評價調整 ( 286,062) 472,121
12月31日 \$ 426,132 \$
1,024,216
  • 7.本集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餘 額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參 酌 委 任 之 獨 立 評 價 專 家 所 出 具 之 評 價 報 告 及 由 財 務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驗證,確 認資料 來源係 獨立、 可靠及 代 表可執行 價格。
  • 8.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之量 化資訊 及重大 不可觀 察輸入 值 變動之敏 感度分 析說明 如下:
110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權益工具:
非上市(櫃)
股票
\$ 371,857 可類比上市
櫃公司法
股權價值乘數 0.52~4.22 股權價值乘數愈高
,公允價值愈高
缺乏市場流通 21.27%~ 缺乏市場流通性之
性之折價 30.00% 折價逾高,公允價
值愈低
54,275 淨資產價值
不適用 不適用 淨資產價值愈高,
公允價值愈高
\$
426,132
109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權益工具:
非上市(櫃)
股票
\$ 983,188 可類比上市
櫃公司法
股權價值乘數 0.54~5.46 股權價值乘數愈高,
公允價值愈高
缺乏市場流通 25.75%~ 缺乏市場流通性之折
性之折價 30.00% 價逾高,公允價值愈
淨資產價值 不適用 不適用 淨資產價值愈高,公
41,028 允價值愈高
\$
1,024,216

(四)其他事項

民國 110 年度因 新型冠 狀病毒 肺炎疫 情 流行,本 集團配 合政府 推動之 多 項防疫措 施,除部 分建案 因政府 行政作 業延後致 工期 及 交屋受 到影響 外, 其 餘 已完工 及未完工 之建案 均 正 常 交 屋 或 按 預 計 進 度 進 行 中 。 因 本 集 團 營運資金 尚屬充 足且建 案銷售 收款正 常,集團中各 營運部 門亦正 常運轉, 經評估新 型冠狀 病毒肺 炎疫情 流行對 本 集團民國 110 年 度財務 狀況及 財 務績效並 無重大 影響。

  • 十三、 附註揭露 事項
  • (一)重大交易 事項相 關資訊
    • 1.資金貸 與他人 : 無。
    • 2.為他人 背書保 證: 請 詳附表 一。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詳 附表二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二十 以上: 請詳附 表三。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附 表四。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附表五 。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 8.應收關 係人款 項達新 台幣一 億元或 實 收資本額 百分之 二十以 上: 無 。
    • 9.從事衍 生工具 交易: 無。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請詳 附表六 。
  • (二)轉投資事 業相關 資訊
    • 被投資公 司名稱、 所在地 區等相 關資訊 (不包含大 陸被投 資公司): 請詳 附表七。
  • (三)大陸投資 資訊
    • 1.基本資 料:請 詳附表 八。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易事 項:請 詳附表 八。
  • (四)主要股東 資訊

主要股東 資訊: 請詳附 表九。

十四、 營運部門 資訊

(一)一般性資 訊

本集團僅 經營單 一產業,且 本集 團係以 集團整體 評估績 效及分 配資源,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用 以 分 配 資 源 及 評 量 部 門 績 效 之 資 訊 , 著 重 於 每 一 個別公司 之財務 資訊。

  • 本 公 司: 主要業務 為興建 國民住 宅、商 務住宅、工 業廠房及 商業大 樓之 出租出售 。
  • L1 公 司: 主要業務為住宅大樓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興建公共建設 業及不動 產租賃 業。
  • L2 公 司: 主要業務為住宅大樓及大樓開發租售業、投資興建公共建設 業及不動 產租賃 業。

其他公司 : 係為未達 量化門 檻之公 司彙總 。

(二)部門資訊 之衡量

本 集 團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稅 後 淨 利 評 估 營 運 部 門 之 表 現 , 並 作 為 績 效 衡 量 之基礎。

(三)部門資訊

提供予主 要營運 決策者 之應報 導部門 資 訊如下:

110年度
本公司 L1公司 L2公司 其他公司 調整及沖銷 合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4,527,439 \$
-
\$ 597,420 \$
-
(\$
575)
\$ 5,124,284
部門間收入 - - - - - -
收入合計 \$ 4,527,439 \$
-
\$ 597,420 \$
-
(\$
575)
\$ 5,124,284
部門稅前損益 \$ 1,156,833 \$
29,375
\$
81,489
(\$ 57) (\$
102,010)
\$ 1,165,630
折舊及攤銷 (\$
24,757) (\$
3,165) (\$ 2,194) \$
-
\$
-
(\$
30,116)
所得稅費用 (\$
174,682)
\$
-
(\$
8,811)
\$
-
\$
-
(\$
183,493)
採用權益法投資損益 \$
293,759
\$
29,702
\$
-
\$
-
(\$
118,052)
\$
205,409
部門資產 \$ 16,365,998 \$ 651,078 \$2,605,393 \$
2,168
(\$2,275,062) \$ 17,349,575
部門負債 \$ 7,136,596 \$
1,631
\$1,009,692 \$
27
(\$
61,685)
\$ 8,086,261
109年度
本公司 L1公司 L2公司 其他公司 調整及沖銷 合計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3,789,342 \$
13,973
\$ 475,176 \$
-
(\$
576)
\$ 14,277,915
部門間收入 - - - - - -
收入合計 \$ 13,789,342 \$
13,973
\$ 475,176 \$
-
(\$
576)
\$ 14,277,915
部門稅前損益 \$ 5,159,661 (\$
54,936) (\$
104,470) (\$ 56) \$
159,391
\$ 5,159,590
折舊及攤銷 (\$
24,320) (\$
1,826) (\$ 8,045) \$
-
\$
-
(\$
34,191)
所得稅費用 (\$
216,523)
\$
-
\$
-
\$
-
\$
-
(\$
216,523)
採用權益法投資損益 (\$ 107,719) \$
32
(\$
5,394)
\$
-
\$
147,134
\$
34,053
部門資產 \$ 19,224,864 \$ 665,904 \$2,613,600 \$
2,289
(\$2,197,571) \$ 20,309,086
部門負債 \$ 9,968,196 \$
1,638
\$1,153,595 \$
29
(\$
104,966)
\$ 11,018,492

(四)部門損益 之調節 資訊

提供予主 要營運 決策者 之外部 收入、部 門損益及 總資產,與財務 報告內 之 收入、稅 後淨利 及總資 產採用 一致之 衡 量方式, 故無須 調節。

(五)地區別資 訊

本集團民國 1 10 年及 109 年度 地區別 資 訊如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台灣 \$
5,124,284
\$
1,121,174
\$
14,277,915
\$
2,006,237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編號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
金額
以財產擔保
之背書保證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3) 保證(註7) 保證(註7) (註7) 備註
0 國揚實業(股)公司 威力國際開發(股)公司 5 \$ 18,458,804 \$
10,504,655
\$ 6,838,730 \$
6,262,170
\$
-
74.10% \$ 36,917,608 N N N
0 藏善建設(股)公司 5 18,458,804 558,000 279,000 279,000 - 3.02% 36,917,608 N N N
0 齊宣實業(股)公司 5 18,458,804 1,116,000 558,000 558,000 - 6.05% 36,917,608 N N N
0 神揚建設(股)公司 2 18,458,804 634,500 634,500 131,500 - 6.87% 36,917,608 Y N N
0 漢神資產管理(股)公司 5 18,458,804 798,000 - - - 0.00% 36,917,608 N N N
0 理揚農技(股)公司 5 18,458,804 665,000 - - - 0.00% 36,917,608 N N N
0 亨瑞開發實業(股)公司 5 18,458,804 266,000 - - - 0.00% 36,917,608 N N N
0 大元營造(股)公司 5 18,458,804 522,616 202,616 202,616 - 2.20% 36,917,608 N N N
1 神揚建設(股)公司 吉揚建設開發(股)公司 2 3,123,576 2,415,000 2,282,500 130,300 - 146.15% 6,247,152 N N N
1 藏信建設(股)公司 5 3,123,576 368,000 368,000 311,350 - 23.56% 6,247,152 N N N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法如下:1.發行人填0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 4.對於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背書保證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1.本公司背書保證之總額累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且對同一企業之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 2.本公司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合作興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或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司背書保證,或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 保證連帶擔保者,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而為背書保證者,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得為背書保證。但此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百,個別背 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二百。
  • 3.神揚建設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合作興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或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司背書保證,或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 約保證連帶擔保者,或該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而為背書保證者,其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百,個別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之百分之二百。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截止年底舉凡公司向銀行簽具背書保證契約或票據之額度獲准時,即承擔背書或保證責任;另其他相關有背書保證情事者,均應入計背書保證餘額中。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除特別註明者外)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國揚實業(股)公司 野村環球高收益債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689,047 \$
4,843
- \$
4,843
合庫全球醫療照護產業多重資產基金 1,000,000 9,960 - 9,960
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 圓滿一號基金 617,000 5,621 - 5,621
\$
20,424
\$
20,424
國揚實業(股)公司 未上市(櫃)股票-泰閤建設開發(股)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400,000 \$
-
17.14% \$
-
Celestial Talent Limited Cultivate Wealth Limited 20.1 - 0.11% -
\$
-
\$
-
國揚實業(股)公司 上市(櫃)股票-華友聯開發(股)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755,429 \$
94,792
1.83% \$
94,792
中和羊毛工業(股)公司 註4 3,108,000 72,883 3.38% 72,883
漢來美食(股)公司 332,237 37,211 0.78% 37,211
新光鋼鐵(股)公司 330,000 19,206 0.10% 19,206
長榮海運(股)公司 600,000 85,500 0.01% 85,500
神揚建設(股)有限公司 上市(櫃)股票-漢來美食(股)公司 註4 22,149 2,481 0.05% 2,481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公司 3,000,000 52,500 0.02% 52,500
台灣水泥(股)公司 2,553,000 122,544 0.04% 122,544
華邦電子(股)公司 1,100,000 37,400 0.03% 37,400
鴻碩精密電工(股)公司 500,000 28,150 0.54% 28,150
金居開發(股)公司 800,000 61,680 0.32% 61,680
亞洲水泥(股)公司 500,000 22,150 0.01% 22,150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 100,000 8,540 0.00% 8,540
長榮海運(股)公司 700,000 99,750 0.01% 99,750
\$ 744,787 \$ 744,787
國揚實業(股)公司 未上市(櫃)股票-合眾建築經理(股)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494,794 \$
20,278
4.43% \$
20,278
漢神資產管理(股)公司 註4 4,946,472 140,975 2.29% 140,975
漢來國際飯店(股)公司 5,401,471 73,132 18.00% 73,132
神揚建設(股)有限公司 未上市(櫃)股票-漢齊科技(股)公司 450,000 7,961 9.00% 7,961
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 未上市(櫃)股票-漢威巨蛋開發(股)公司 註4 12,500,000 157,750 5.00% 157,750
天鷹保全(股)公司 1,526,170 26,036 15.26% 26,036
\$ 426,132 \$ 426,132

註1: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2: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3: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4:有價證券發行人屬集團之關聯企業。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價證券種類及 交易對象 關係 期初 買入(註3) 賣出(註3) 期 末
買、賣之公司 名稱(註1) 帳列科目 (註2) (註2)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神揚建設(股)有限公司 上市(櫃)股票-陽明海運(股)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 - 1,900,000 \$ 285,172 1,900,000 \$ 316,692 \$ 285,172 \$ 31,520 - \$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帳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者,須填寫該二欄,餘得免填。 註3:累計買進、賣出金額應按市價分開計算是否達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註4: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價格決定之參考 取得目的及 其他約定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 財產名稱 事實發生日 交易金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係 所有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轉日期 金額 依據 使用情形 事項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待建土地 (三重中興段土地) 110/7/12 \$ 944,338 \$ 944,132 永億工業(股)公司
及華陽國際物流
(股)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鑑價報告、哲宇不動產估價師
事務所鑑價報告
營建用地 不適用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待建土地 (土城忠義段土地) 110/1/18
110/7/12
\$1,053,000 \$ 1,053,000 B君及成章工業股份
有限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哲宇不動産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鑑價報告、禾揚不動産估價師
事務所鑑價報告
營建用地 不適用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在建土地 (內湖舊宗段土地) 109/11/09
109/12/30
\$1,520,458 \$ 1,520,458
(註1)
A君等10人及博凱開
發有限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哲宇不動産估價師事務所鑑價
報告、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
事務所鑑價報告、治緯不動產
估價師事務所鑑價報告
營建用地 不適用
神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待建土地 (高雄鳳山區土地) 109/12/16 \$ 566,190 \$ 566,190
(註2)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營建用地 不適用

註1:本集團於民國109年間已依約支付\$ 1,050,595,並於本期支付\$ 469,863,已全數支付完畢。

註2:本集團於民國109年間未支付價款,於本期支付\$ 566,190,已全數支付完畢。

註3:所取得之資產依規定應鑑價者,應於「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欄中註明鑑價結果。

註4: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5: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處分不動產之公司 財產名稱 事實發生日 原取得日期 帳面金額 交易金額 價款收取情形 處分損益 交易對象 關 係 處分目的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其他約定事項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待售房地 110/1/12 係待售房地,不適用 不適用 \$ 222,443 已依約收取
\$222,443
不適用 東碩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
獲取利益 治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鑑
價報告
不適用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在建房地 109/6/24 係預售房地,不適用 不適用 \$ 113,935 已依約收取
\$113,935
(註1)
不適用 A君 獲取利益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
所鑑價報告
不適用

註1:本集團於民國109年間已依約收取\$19,369,並於本期收取\$94,566,已全數收取完畢。

註2:交易金額及價款收取情形係以建案持份比例揭露。

註3:處分資產依規定應鑑價者,應於「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欄中註明鑑價結果。

註4: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5: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與交易人之關係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2)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註3)
0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神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60,975 註4 0.35%
0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神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203 註4 0.00%
0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 1 租金收入 186 註4 0.00%
0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喆揚農技股份有限公司 1 租金收入 186 註4 0.00%
1 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 Shadwell Limited. 3 應付利息 425 註4 0.00%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母子公司間銷貨之交易條件與一般銷貨並無重大差異,其餘交易因無相關同類交易可循,其交易條件係由雙方協商決定。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神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不動產投資開 \$ 1,600,000 \$ 1,600,000 160,000,000 100% \$ 1,535,932 \$
72,692
\$
88,498
子公司
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發、興建及租賃
住宅及大樓開發
租賃業
631,098 631,098 61,800,000 100% 649,447 29,375 29,610 (註2)
子公司
(註2)
Shadwell Limited 英屬維京群島 投資房地產 4,742 4,742 200,000 100% 2,140 (
57)
(
57)
子公司
(註2)
漢神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百貨相關業 480,000 480,000 10,005,000 20% 898,024 948,013 170,156 關聯企業
(註3)
水美溫泉浴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一般旅館及餐管
22,000 22,000 2,200,000 20% 11,775 (
5,553)
(
1,158)
關聯企業
漢神名店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百貨相關業 300,926 - - - - 71,978 6,710 關聯企業
(註3)
神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喆揚農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園藝服務業及造
林業
2,500 2,500 250,000 100% 1,462 (
226)
(
226)
孫公司
(註2)
吉揚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住宅及大樓開發
租賃業
136,000 136,000 13,600,000 80% 135,649 (
69)
(
55)
孫公司
(註2)
上揚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
齊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住宅及大樓開發
租賃業
31,500 31,500 3,150,000 45% 61,024 66,092 29,742 關聯企業
Century Rainbow
Limited
賽席爾 投資公司 103,163
(USD3,727仟元)
103,163
(USD3,727仟元)
2,718,138 100% 756 (
40)
(
40)
孫公司
(註1,2)
Century Rainbow Limited Celestial Talent
Limited
塞席爾 投資公司 75,483
(USD2,727仟元)
75,483
(USD2,727仟元)
1,988,828 100% (
92)
- - 孫公司
(註1,2)
Century Rainbow Limited Charm Merit Limited 香港 投資公司 27,680
(USD1,000仟元)
27,680
(USD1,000仟元)
1,000,000 100% 941 (
40)
(
40)
孫公司
(註1,2)
Charm Merit Limited Good Fame Limited 薩摩亞 投資公司 27,680
(USD1,000仟元)
27,680
(USD1,000仟元)
1,000,000 40% 1,009 (
100)
(
41)
關聯企業
(註1)

註1:係以原始外幣金額依民國110年12月31日匯率換算而得。

註2:於編製本合併報表時,業已合併沖銷。

註3:漢神購物中心於民國110年9月1日以股份轉換方式合併漢神名店百貨並取得其100%股權,請詳附註六(七)說明。

國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 截至本期
投資方式 台灣匯出累 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被投資公司 或間接投資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止已匯回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2).B) 帳面金額 投資收益 備註
國磐投資諮詢有限公 從事經營投資諮 \$
83,040
(2) \$
27,680
\$
-
\$
-
\$
27,680
(\$
100)
40% (\$
40)
\$
1,079
\$
-
詢、企業管理諮 (USD3,000仟元) (USD1,000仟元) (USD1,000仟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
公司名稱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公司 \$ 102,637(USD 3,708仟元) \$
102,637
\$
5,557,988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係透過投資Good Fame Limited再轉投資國磐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3)其他方式

  •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 (1)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2)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A.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B.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 C.其他-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

註4:本公司本期申請註銷間接投資持股12.89%(不具重大影響)之大陸被投資公司西安漢神百貨有限公司未實行投資金額USD 2,292仟元業已核准;

期末經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包括本公司間接投資持股 12.89%(不具重大影響)之大陸被投資公司西安漢神百貨有限公司 74,957 仟元(USD2,708 仟元),期末匯出金額相同。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附表九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漢神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5,985,223 9.46%
崇神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7,709,048 7.29%
又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24,795,785 6.52%
承啟股份有限公司 23,124,570 6.08%
威力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9,320,488 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