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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T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0, 2016

52240_rns_2016-11-10_b507573e-e605-40e1-8df1-161e0c370f83.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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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003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0五年度及民國一0四年度

公司地址:彰化縣線西鄉彰濱東三路8號 公司電話:(04)758-0001

合併財務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三、
聲明書
3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8-9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0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2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3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3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22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3-4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41-42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42-60
(七)關係人交易 60-61
(八)質押之資產 6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1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61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61
(十二)
其他
62-67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8-7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1
3.大陸投資資訊 72
(十四)
部門資訊
72-74

健和興 司及子公司
民國一〇五年十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全額除另予註明 弊仟元為單位)
---------------------------------------

$\mathbf{u}$ , $\mathbf{u}$ , $\mathbf{u}$ , $\mathbf{u}$ , $\mathbf{u}$ , $\mathbf{u}$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1,982,493 34 \$1,509,381 2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四及六.2 707, 342 12 707, 815 13
1147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四及六.3 62, 344 1
1150 應收票據 110,817 $\overline{2}$ 104,828 $\overline{2}$
1170 應收帳款 四及六.4 470, 456 8 443, 936 8
130x 存貨 四及六.5 888,031 15 894,692 17
1410 預付款項 33, 413 $\mathbf{1}$ 39,764 1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淨額 四、六.8 9,183 $\overline{a}$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40,820 1 27, 392 $\mathbf{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4, 304, 899 74 3,727,808 70
1523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四及六.6 2,699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四及六.7 367, 379 6 1,788
368, 939
7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8及八 1,095,553 19 1, 183, 733 22
1780 無形資產 6,152 $\frac{1}{2}$ 7,13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17 21, 250 $\overline{\phantom{m}}$ 34,723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30, 219 1 34,672
非流動資產合計 1, 523, 252 26 1,630,988 30
資產總計 \$5,828,151 100 \$5, 358, 796 100

負債及權益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及六.9 \$592,737 10 \$360,438 7
2150 應付票據 16, 262 $\sim$ 8,066
2170 應付帳款 86,767 $\overline{2}$ 64,723 1
2200 其他應付款 250, 113 $\overline{4}$ 245, 909 5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 78,840 $\overline{2}$ 69, 715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20, 139 20,978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四及六.10 59, 532 1 116, 320 $\mathbf{3}$
流動負債小計 1, 104, 390 19 886, 149 17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四及六.10 268, 538 5 213, 350 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17 167, 256 3 160, 871 3
2645 其他非流動負債 四及六.11 20, 325 $\overline{\phantom{a}}$ 21, 268 $\sim$
非流動負債小計
負債合計
456, 119
1,560,509
8
27
395, 489 $7\overline{ }$
1, 281, 638 2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12
3110 普通股 1,556,549 27 1,556,549 $29\,$
3200 資本公積 六.12 610, 987 10 610, 987 11
3300 保留盈餘 六.12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431, 617 7 393, 837 $\overline{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2,868 $\mathbf{1}$ 32,868 $\mathbf{1}$
3350 未分配盈餘 1,660,787 29 1, 451, 708 $27\,$
保留盈餘小計 2, 125, 272 37 1,878,413 35
340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1, 460) (1) 22, 341 1
34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452 $\overline{\phantom{m}}$ 541
其他權益小計 (40, 008) (1) 22,882 $\mathbf{1}$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12 14,842 $\sim$ 8,327
3xxx 權益總計 4, 267, 642 73 4, 077, 158 76
負債及權益總計 \$5,828,151 100 \$5, 358, 796 100

健和興 子公司
民國一() 五年及 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 干元為單位)
-------------------------------------- 一U五年度 一() 四年度
代碼


%
%
4000 營業收入 四及六.13 \$2,987,269 100 \$2,959,078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5及六.14 (1, 920, 699) (64) (2, 022, 892) (68)
5900 營業毛利 1,066,570 36 936, 186 32
6000 營業費用 六.14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256, 550) (9) (238, 189) (8)
6200 管理費用 (164, 172) (5) (160, 201) (5)
6300 研發費用 (79, 313) (3) (73, 574) (3)
營業費用合計 (500, 035) (17) (471, 964) (16)
6900 營業利益 566, 535 19 464, 222 1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四、六.15及七 48, 194 2 39, 327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15 (43, 606) (2) 19, 244 1
7050 財務成本 六.15 (9, 104) (11, 488)
7060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 四及六.8 3,71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 516) 50,797 $\sqrt{2}$
7900 税前淨利 562, 019 19 515,019 18
7950 所得税費用 四及六.17 (169, 736) (6) (135, 516) (5)
8200 本期淨利 392, 283 13 379, 503 1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 16及六. 17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0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7,089 1 (39, 064)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2, 905) 6,641
8360
831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77, 154)
911
(3) (20, 810) (1)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787) $\overline{\phantom{a}}$
一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1, 754)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3,068 3,768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48, 991) (2) (52, 006)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43, 292 11 \$327, 497 11
8600 净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388, 330 \$377,795
8620 非控制權益 3,953 1,708
\$392, 283 \$379,503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339,624 \$326,190
8720 非控制權益 3,668 1,307
\$343, 292 \$327, 497
每股盈餘 四及六.18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2.49 \$2.45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 \$2.49 \$2.42

保留盈餘 the second that the second of the second second the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cond se
其他權益項目
代碼
附 註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换算之兒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益
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A1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1,526,090 \$555,642 \$355,005 \$32,868 \$1,302,631 \$40,590 \$1,328 \$3,814,154 \$11,607 \$3,825,761
103年度盈餘分配 六.12
B1 法定盈餘公積 38,832 (38, 832)
B 5 股東現金股利 (153, 966) (153, 966) (153, 966)
C5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16, 518) (16, 518) (16, 518)
$\mathbf{11}$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 30,459 71,863 102, 322 102, 322
M 5 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
與帳面價值差額
六.19 (3, 497) 146 (3, 351) (4, 587) (7, 938)
D1 104年度淨利 377, 795 377, 795 1,708
D 3 10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32, 423) (18, 395) (787) (51, 605) (401) 379, 503
(52, 006)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i. $\sim$ 345, 372 (18, 395) (787) 326, 190 1,307 327, 497
Z1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1,556,549 \$610,987 \$393,837 \$32,868 \$1,451,708 \$22,341 \$541 \$4,068,831 \$8,327 \$4,077,158
A1 民國105年1月1日餘額 \$1,556,549 \$610,987 \$393,837 \$32,868 \$1,451,708 \$22,341 \$541 \$4,068,831 \$8,327 \$4,077,158
104年度盈餘分配 六.12
B1 法定盈餘公積 37,780 (37, 780)
B 5 股東現金股利 (155, 655) (155, 655) (155, 655)
D1 105年淨利 388, 330 388, 330 3,953 392, 283
D3 105年其他綜合損益 14, 184 (63, 801) 911 (48, 706) (285) (48, 991)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overline{\phantom{a}}$ $\sim$ $\overline{\phantom{a}}$ 402, 514 (63, 801) 911 339, 624 3,668 343, 292
01 非控制權益增加 六.19 2,847 2,847
Z1 民國105年12月31日餘額 \$1,556,549 \$610,987 \$431,617 \$32,868 \$1,660,787 \$(41, 460) \$1,452 \$4,252,800 \$14,842 \$4, 267, 642

$\cdots$
代碼
附註 $-0$ 五年度 一〇四年度 代碼
附註 $-0$ 五年度 一〇四年度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税前淨利 \$562,019 \$515,019 B00600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增加)減少 (62, 344) 25, 439
A20000 調整項目: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sim$ (196, 727)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B01300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200 $\sim$
A20100 折舊費用 132,694 141, 415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 750)
A20200 各項攤提 2.692 2.692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4, 880) (139, 555)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損失 7.704 1,246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1, 809) (4, 147)
A20300 呆帳損失 1,161 2.771 B02800 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58 141
A23700 存貨跌價損失 118 2,331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10, 497) (19, 281)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sim$ (3, 714)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45, 272) (335, 880)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損失 (971) 2,264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21200 利息收入 (17, 364) (19, 239)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232, 299 272, 612
A20900 利息費用 9,104 10,68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129,000
A21700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808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130, 600) (40, 364)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4, 674) (4, 441) C05400 取得子公司股權 $\sim$ (7, 938)
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流動資產/負債變動數: C04400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943) 20, 931
A3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減少 3,478 20, 422 C05800 非控制權益增加 2,847
A31130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5, 989) 12, 342 C01300 贖回應付公司債 (100)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27, 681) 30, 975 C05600 支付之利息 (8, 914) (10, 688)
A31200 存貨減少 6,543 56, 502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155, 655) (153, 966)
A31230
A31240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23, 440 (33, 483)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8,034 80, 487
A3213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
(13, 428) 5,364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62, 953) (14, 656)
A32150 應付帳款增加 8,196 1,817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473, 112 384, 288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 22,044
4.014
671
19,433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509,381 1, 125, 093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3.429 (5, 376)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1 \$1,982,493 \$1, 509, 381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726, 529 760, 499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7,364 19,239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30, 590) (125, 40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13, 303 654, 337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0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設立於民國六十七年二月,以 生產及銷售各項端子零件為主要業務,並於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一日吸收合 併鴻嵩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後本集團增加鐵材、不鏽鋼製品及模具等 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本公司股票於民國九十年十月經主管機關核准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並 於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正式掛牌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彰化 縣線西鄉彰濱東三路8號。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之合併財 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0六年三月十七日通過發布。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但尚未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如下:
    •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 5 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 或迴轉減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之 可回收金額。此外,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 已減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 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 及時間和金額均可確定之公課)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 無須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 撥

本集團自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之要 求將其他綜合損益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依其後續是否重分類至損益 予以分類及分組。此項修正並未重大影響本集團之認列或衡量,僅對 綜合損益表之表達產生影響。

(5) 2010-2012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 務條件」之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 含於「既得條件」之定義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 2014 年 7 月 1 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刪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 有負債及或有資產』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 資產或非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 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損益,及(3)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 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僅能以公 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表 達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 產定期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 額。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 衡量」之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第 B5.4.12 段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 段,並非意圖改變相關衡量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 得以總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 之母公司,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面 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2011-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 報表中,得選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 發布但尚未生效之準則或修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第2段(a)所述之 範圍例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 合協議所有類型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 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第52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群組之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 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 工具」範圍之其他合約,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2 號「金融工具:表達」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定義。此修正自2014 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之 定義以及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 之定義,需分別依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2014 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 等個體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 額,惟為增進與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14 號要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 之會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構成一業務者)之權益提供新指 引,要求企業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 IFRS 3「企業合併」(及未與 IFRS 11 相衝突之其他 IFRSs)之所有原則,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 資訊。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 活動所產生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 濟效益無關之其他因素,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 此修正亦釐清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 形資產經濟效益消耗型態之基礎(惟於特殊情況下,該前提假設可被 反駁)。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農業: 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 之修正)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 定生產性植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之處理方式一致。因此,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之範圍,而於生產性植物上成長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 第 41 號之範圍。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1)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 務報表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 國家之單獨財務報表會計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2012-2014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 時,視為原始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 待分配予業主之處理與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 資產之揭露規定。此外,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對於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互抵之揭露要求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 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中簡明財務報表 之規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 於評估高品 質公司債是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係 以義務發行使用之幣別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 訂期中財務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 財務報表交叉索引至此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 間及以相同條件提供予使用者。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13)揭露倡議(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主要修正包括:(1)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 同性質或功能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 解性。此項修正再次重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 行該資訊是否重大之評估、(2)分類及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資產 負債表之單行項目可再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並增加額外之小計 資訊、(3)附註之架構,釐清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企業係 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4)會 計政策之揭露,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得稅及外幣兌換損益相關之 例舉,因考量前述例舉並無助益,及(5) 源自權益會計處理投資之其 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 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彙總為財務報表之單行 項目表達。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4)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此修正包括:(1)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 本身為該投資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 10 號第 4 段所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2)釐清子公司唯 有於其本身並非投資個體且提供對投資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 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32段之規定併入投資個體母公司 之合併報表,及(3)允許投資者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所規定之 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聯企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益所適用 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本集 團評估除前述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 勞務 之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 得之對價。企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 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 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 間及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 版本,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 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 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以攤銷後成本 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 損益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

否重大增加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 量有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 產出售或投入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 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 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 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 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 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 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 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 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 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 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 式,即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 之租賃仍分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稅」)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 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 訊。此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主要係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如何決定一企業為主 理人或代理人,以及如何決定授權之收入認列應於某一時點或隨時間 逐步認列。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1)釐清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若有既得條件(服 務條件或非市價績效條件),則於衡量日估計股份增值權時不得考慮 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既得條件應藉由調整股份增值權數量納入 負債衡量之考量、(2)釐清若稅務法令要求企業以權益工具交割時, 應扣繳稅款,此種協議若除了前述淨交割特性以外,其餘皆可符合權 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此協議屬權益工具交割之交易、 及(3)釐清若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相關條款於修改後,符 合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應自修改日起改作以權益 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理,並於修改日以權益工具於該日之 公允價值就已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之累計程度認列至權益,除列以現金 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於修改日存在之負債,修改日除列之負債之 帳面金額與認列至權益金額兩者之差額認列至損益。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具」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之修正)

此修正協助解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生效日(2018 年 1月 1日) 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即將發布之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 日(不會早於 2020 年)不同產生之議題。此修正允許企業所發行符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適用範圍之保險合約,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且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可減少特定之影 響。此修正提出兩個方法,分別為覆蓋法及暫時豁免法,覆蓋法允許 企業,對於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前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 規定可能產生之部分會計配比之損益影響數予以消除;暫時豁免法允 許符合規定之企業可選擇於 2021 年以前遞延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9 號之規定(亦即在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仍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規定) 。

(10)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修正)

此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換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不 再符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之證據時,企業應將不動產轉 入投資性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管理當局意圖改變並非用途 改變之證據。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1) 2014-2016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修改及增加針對部分準則修正之過渡條款,以及刪除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附錄 E 給予首次採用者之短期豁免。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之揭露規定(除第 B10 至 B16 段外),適用於分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對其他個體之 權益。此修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此修正釐清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係直接或間接透過屬創業投 資組織或共同基金、單位信託及類似個體(包括與投資連結之保險基 金)之個體所持有時,該個體應按個別投資之基礎選擇依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以衡量對該 等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此外,若企業本身非為投資個體,且對投 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具有權益時,企業對關聯企業或合資 採用權益法時,係按每一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選擇維 持該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對其子公司之權益所採用之 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2 號「外幣交易及預付(預收)款」

該解釋說明,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1 號「匯率變動之影響」第 21 及 22 段時,為決定相關資產、費用或收益(或其一部分)之原始認列 且於除列與預付(預收)外幣款項有關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 債時所採用之交易日匯率,該交易日係指個體原始認列因預付(預收) 外幣款項產生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之日。如有多筆預付 (預收)款項,個體須對各別預付(預收)款項決定其交易日。此解釋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 實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2)、(4)~(9)、 (11)~(12)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 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 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 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1.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 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 享有權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 達成。特別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 投資者:

  • (1)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 存權利)
  • (2)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
  • (3)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 公司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 括:

  • (1)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 (2)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 (3)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 重評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 直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 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 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 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 益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1)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 (2)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 (4)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損為當期損益;

(6)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5.12.31 104.12.31
本公司 K.S.T. INTERNATIONAL 財務投資業務 100% 100%
HOLDINGS LTD.
本公司 JUNG PANG ENTERPRISE 貿易買賣業 100% 100%
LTD.
本公司 DRACO K ENTERPRISES, 貿易買賣業 100% 100%
LLC
本公司 TAIBON HOLDING 財務投資業務 100% 100%
LIMITED
本公司 Ifchic Inc. 網路零售業 100% 100%
本公司 K.S.T. Europe B.V. 貿易買賣業 100% 100%
K.S.T. INTERNATIONAL JIAN BANG (HONG KONG) 財務投資業務 100% 100%
HOLDINGS LTD. HOLDING LTD.
K.S.T. INTERNATIONAL 日端健和興電子科技 新型儀表元器件和材料生產;燈具 100% 100%
HOLDINGS LTD. (蘇州)有限公司 及插座等配套電器及塑膠類製品
的生產、加工、銷售及售後服務等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5.12.31 104.12.31
K.S.T. INTERNATIONAL K.S.Terminals (Asia) 生產加工及銷售端子零件等 100% 100%
HOLDINGS LTD. Co.,Ltd.
JIAN BANG (HONG KONG) 健和興科技(蘇州)有限 生產加工及銷售端子零件等 100% 100%
HOLDING LTD. 公司
TAIBON HOLDING K.S.TERMINALS 貿易買賣業 49% 49%
LIMITED (THAILAND) CO.,LTD.
JIAN BANG (HONG KONG) K.S.TERMINALS COMPANY 貿易買賣業 100% -
HOLDING LTD. LIMITED VIETNAM (註1)
JIAN BANG (HONG KONG) PT.KSTERMINALS 貿易買賣業 100% -
HOLDING LTD. TECHNOLOGY INDONESIA (註2)

註1:K.S.TERMINALS C0MPANY LIMITED VIETNAM 於一0五年設立,由子公 司JIAN BANG (HONG KONG) HOLDING LTD.轉投資,持股100%。

註2:PT.KSTERMINALS TECHNOLOGY INDONESIA 於一0五年設立,由子公司 JIAN BANG (HONG KONG) HOLDING LTD.轉投資,持股100%。

雖本集團對K.S.TERMINALS (THAILAND) CO.,LTD.持有之普通股股權未 達50%,但因本集團對K.S.TERMINALS (THAILAND) CO.,LTD.之營運及財 務政策具實質控制,故將其納入合併報表之編製主體中。

  1.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 的每一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 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 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 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 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 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 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 項資產之成本。
  • (2)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 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 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 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 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 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 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 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 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 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 益。對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但仍保留部分權 益時,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 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 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體時,累計兌換差額則 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 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 性貨幣列報。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 動資產: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 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 動負債:

  •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 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 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 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含合約期間三個月內 之定期存款)。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 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 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 價值加計或減除。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三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 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 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 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 工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素 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 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 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 利或利息(包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 被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放款及應收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 利收入,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 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 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 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 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 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單獨表達 於資產負債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 損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 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 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 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 時,將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 (B)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 (C)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集團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 有減損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 別評估之金融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 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 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 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 量減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 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 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 應予沖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 計減損損失金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 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 允價值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 失衡量,並自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 損益迴轉;減損後之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 公允價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 益之減損損失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 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 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 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 予他人。
  • (C)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 對資產之控制。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 益。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 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 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 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 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 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金融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 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 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 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 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 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 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 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 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交 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 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 將負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 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 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及原始認列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 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 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 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 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 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 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 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對於此類金融負債,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時,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列 報於資產負債表。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 後,續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 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 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 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 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 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3)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 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 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1.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金融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利率風險 及商品價格風險,其中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 避險之衍生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 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 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金融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金融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 量,並於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 時,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金融工具 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 淨投資避險屬有效部分者,則認列於權益項下。

10.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 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 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1)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2)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 使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 及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 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 允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 使用。

11.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 費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 售費用後之餘額。

12.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或處分群組係指於目前情況下,可依一般條件及商業 慣例立即出售,且高度很有可能於一年內完成出售者。分類為待出售之 非流動資產與處分群組係以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孰低者衡 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一經歸屬為待出售後,即不再進行折舊 或攤提。

13.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 關聯企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 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 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 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 及負債。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 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 響本集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 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 損益。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 動,因而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 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 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 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 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之財務報表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 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 列與衡量」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發生減 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 之規定以關聯企業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 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 投資之使用價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 聯企業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 (2) 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現值。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 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 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時該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 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4.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 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 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 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 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 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 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資產項目 耐用年限
房屋及建築 15〜5 0年
機 器 設 備 3〜2 0年
運 輸 設 備 5〜 8年
辦 公 設 備 3〜1 5年
租 賃 改 良 3〜1 5年
什 項 設 備 3〜1 5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 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 列營業外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 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5.租賃

(1)集團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本集團者,並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 給付現值兩者孰低者予以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財務費用及租 賃負債之減少數,其中財務費用係以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 定,並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 間屆滿時本集團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 及租賃期間兩者較短者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2) 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 分類為營業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 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項,並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 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 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16.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 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 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 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 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 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 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 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 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 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專利權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耐用年限 13~20 年 3~5 年 1~5年
使用之攤銷方法 直線法攤銷 直線法攤銷 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7.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 減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 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 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 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 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 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 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 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 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 減損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 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 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8.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 義務),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 金額能可靠估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 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 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 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19.庫藏股票

本集團將收回母公司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 權益之減項,而庫藏股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20.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 入以已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 示如下: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 大風險與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 未維持有效控制、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 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相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2)利息收入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放款及應收款及持有至到期日 金融資產)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法估 列,並將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

(3)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21.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的借款成本,予以資本 化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其他所有借款成本則認列為發生期間之費 用。借款成本係包括與舉借資金有關而發生之利息及其他成本。

22.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 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 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 國內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及分 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 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 認列為當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 導期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 畫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 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 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 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 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1)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

(2)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 定,兩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 (資產)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23.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 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1)當期所得稅

本期及前期之當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 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 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 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2)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 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A)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 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 列;
  • (B)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 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 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 內認列:

  • (A)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 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 差異有關;
  • (B)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 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 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 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 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 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 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 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 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須要管理階層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 估計及假設,而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 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 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資訊, 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 明如下:

(1)存貨

存貨應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淨變現價值之估計係以估計時可 得之存貨預期變現金額之最可靠證據為基礎。存貨之成本高於淨變現價 值時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之處理,係符合資產帳面金額不得超過預期 自銷售或使用可實現金額之觀點。

作該估計時,就期後事項對期末狀況之證實範圍內,考量與該期後事項 直接相關之價格或成本之波動,將會影響所報導存貨評價之淨變現價 值。

(2)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 取得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 折現模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 具之公允價值,請詳合併附註十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 價。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之決定、未來薪資之增 加、死亡率和未來退休金給付之增加等。對用以衡量確定福利成本與確 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4)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 金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 際結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 將已入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 據本集團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 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 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 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 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 得稅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 稅暫時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 之依據。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12.31 104.12.31
庫存現金 \$2,202 \$2,230
活期存款 894,232 780,845
定期存款 1,021,085 726,306
約當現金 64,974 -

\$1,982,493 \$1,509,381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05.12.31 104.12.31
持有供交易:
非衍生金融工具-基金 \$707,342 \$707,815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105.12.31 104.12.31
定期存款 \$62,344 \$-

本集團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主係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未有提 供擔保之情況。

  1. 應收帳款淨額
105.12.31 104.12.31
應收帳款 \$476,923 \$450,338
減:備抵呆帳 (6,467) (6,402)
應收帳款淨額 \$470,456 \$443,936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90天。有關應收帳款減損所提列之呆帳 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合計
105.01.01 \$- \$6,402 \$6,402
當年度發生之金額 - 1,161 1,161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916) (916)
匯率影響數 - (180) (180)
105.12.31 \$- \$6,467 \$6,467
104.01.01 \$- \$3,945 \$3,945
當年度發生之金額 - 2,771 2,771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314) (314)
104.12.31 \$- \$6,402 \$6,40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應收帳款淨額之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且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未減損 1-90
91-180
181-365
366
天以上
合計
105.12.31 \$435,438 \$33,956 \$154 \$222 \$686 \$470,456
104.12.31 406,425 32,172 4,445 148 746 443,936

5. 存貨

(1)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203,099 \$200,383
在 製 品 76,269 71,353
製 成 品 516,424 555,668

64,577 34,442
在途商品 27,662 32,846

\$888,031 \$894,692

(2)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920,699仟元及2,022,892仟元,包括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分 別認列為當期跌價損失118仟元及2,331仟元。

(3)上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05.12.31 104.12.31
佳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99 \$1,788

上述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中未有作為擔保短期借款抵押品之情況。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5.12.31 104.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宏利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322,500 \$322,500
摩智股份有限公司 - 1,560
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 44,402 44,402
Golden Hold Enterprise Limited 477 477
合計 \$367,379 \$368,939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上述本集團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 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 衡量,而採用成本衡量。

本集團持股之宏利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增資1,200,000仟元,本 集團於民國一0四年十月依持股比例增資180,000仟元,維持持有15% 之股份,加上原始投資金額142,500仟元,截至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總投資金額為322,500仟元。

本集團於民國一0四年三月三十日增資摩智股份有限公司1,750仟元, 民國一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他人增資摩智100萬股,公司因未認購股 數,故持股比率下降為17.5%,於民國一0四年七月二十二日認列民國 一0四年一月一日至民國一0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之投資損失661仟元, 再於民國一0四年七月二十三日基準日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改為以成 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1,560仟元。

本集團於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處分摩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該處分交易 認列處分投資利益2,640仟元。

本集團與他人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英屬開曼群島 CHANG LI INTERNATIONAL HOLDING LTD.,以所持有大陸地區事業業佛山彰利汽車 部件有限公司股權與另其他自然人持有之四家公司股權共同與第三地 區投資事業英屬開曼群島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進行股權 交換,公司於民國一0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換股後轉為持有英屬開曼群島 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 3.55%,並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改 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28,152仟元,其中包含於民國一0四 年十一月十七日認列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至民國一0四年十一月十 七日之投資利益4,375仟元與換算調整數(1,754)仟元,另於民國一0四 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參加增資CHI RUI (CAYMAN) HOLDING LIMITED 並繳 交股款16,250仟元,致使持股比率上升為5.28%,截至一0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44,402仟元。

本集團於民國一0四年十月八日投資Golden Hold Enterprise Ltd,截 至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投資金額為477仟元,持股15,000股。

上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5.01.01~105.12.31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合計
成本 :
105.01.01 \$457,844 \$612,819 \$1,204,671 \$38,430 \$27,264 \$11,853 \$147,573 \$3,991 \$2,504,445
增添 - 1,474 27,363 1,026 1,281 - 3,186 26,433 60,763
處分 - - (36,525) (401) (612) - (19) - (37,557)
移轉 (9,183) 668 7,520 5,646 58 2,082 1,313 (2,233) 5,871
匯率影響數 (1,003) (13,093) (16,881) (111) (1,178) - (4,729) (38) (37,033)
105.12.31 \$447,658 \$601,868 \$1,186,148 \$44,590 \$26,813 \$13,935 \$147,324 \$28,153 \$2,496,489
折舊及減損:
105.01.01 \$- \$238,565 \$919,512 \$24,980 \$22,065 \$10,484 \$105,106 \$- \$1,320,712
折舊 - 28,370 85,491 5,157 2,063 778 10,835 - 132,694
處分 - - (28,763) (401) (612) - (19) - (29,795)
匯率影響數 - (5,973) (13,375) (279) (950) - (2,098) - (22,675)
105.12.31 \$- \$260,962 \$962,865 \$29,457 \$22,566 \$11,262 \$113,824 \$- \$1,400,936
淨帳面金額:
105.12.31 \$447,658 \$340,906 \$223,283 \$15,133 \$4,247 \$2,673 \$33,500 \$28,153 \$1,095,553
105.01.01 \$457,844 \$374,254 \$285,159 \$13,450 \$5,199 \$1,369 \$42,467 \$3,991 \$1,183,733
104.01.01~104.12.31
未完工程及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待驗設備 合計
成本 :
104.01.01 \$374,780 \$603,062 \$1,145,165 \$35,225 \$31,795 \$11,753 \$141,903 \$415 \$2,344,098
增添 84,914 6,672 44,238 4,444 1,753 100 7,284 4,908 154,313
處分 - - (12,391) (2,947) (5,961) - (461) - (21,760)
移轉 - 6,058 32,060 1,810 - - 402 (1,324) 39,006
匯率影響數 (1,850) (2,973) (4,401) (102) (323) - (1,555) (8) (11,212)
104.12.31 \$457,844 \$612,819 \$1,204,671 \$38,430 \$27,264 \$11,853 \$147,573 \$3,991 \$2,504,445
折舊及減損:
104.01.01 \$- \$210,919 \$839,153 \$23,680 \$25,660 \$9,735 \$96,094 \$- \$1,205,241
折舊 - 28,859 95,110 4,248 2,589 749 9,860 - 141,415
處分 - - (11,543) (2,883) (5,947) - - - (20,373)
匯率影響數 - (1,213) (3,209) (65) (237) - (848) - (5,571)
104.12.31 \$- \$238,565 \$919,512 \$24,980 \$22,065 \$10,484 \$105,106 \$- \$1,320,712
淨帳面金額:
104.12.31 \$457,844 \$374,254 \$285,159 \$13,450 \$5,199 \$1,369 \$42,467 \$3,991 \$1,183,733
104.01.01 \$374,780 \$392,143 \$306,012 \$11,545 \$6,135 \$2,018 \$45,809 \$415 \$1,138,85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2)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度未有因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而產生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 (3)本集團為營運需求及活化資產考量,經董事會決議處分部分土地, 該等土地已於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完成簽訂買賣合約,預計 其處分利益約為3,077仟元,因將於一年內完成出售,故按其帳面 金額9,183仟元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1. 短期借款
105.12.31 104.12.31
無擔保銀行借款 \$542,737 \$360,438
擔保銀行借款 50,000 -
合計 \$592,737 \$360,438
105年度 104年度
利率區間 1.050% ~ 1.220% 1.200%~1.321%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1,856,547仟元及2,303,654仟 元。

  1. 長期借款
債權人 105.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台灣工業銀行信用借款 \$77,440 1.1681% 自 105 年 07 月 15 日至 109 年 08 月 15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3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55,382 1.5000% 自 99 年 12 月 22 日至 114 年 12 月 22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18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50,000 1.6000% 自 103 年 08 月 12 日至 118 年 8 月 12 日,第四
年起每個月為一期分 144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彰化商業銀行擔保借款 36,729 1.5300% 自 105 年 07 月 04 日至 109 年 07 月 04 日,每 1
個月為一期分 48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彰化商業銀行擔保借款 36,000 1.5100% 自 99 年 10 月 07 日至 114 年 10 月 07 日,每 3
個月為一期分 52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32,293 1.5000% 自 99 年 03 月 29 日至 113 年 08 月 31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144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19,372 1.5000% 自 99 年 01 月 26 日至 113 年 08 月 31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144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12,916 1.5000% 自 98 年 08 月 31 日至 113 年 08 月 31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合作金庫銀行擔保借款 4,205 1.5480% 自 101 年 10 月 19 日至 106 年 10 月 19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元大商業銀行擔保借款 2,925 1.2700% 自 101 年 09 月 24 日至 106 年 09 月 23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債權人 105.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元大商業銀行信用借款 808 1.3700% 自 101 年 09 月 24 日至 106 年 09 月 23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328,070
減:一年內到期 (59,532)

\$268,538
債權人 104.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台灣工業銀行信用借款 \$88,000 1.390% 自 102 年 08 月 15 日至 105 年 07 月 12 日,本金
到期一次清償,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61,536 1.710% 自 99 年 12 月 22 日至 114 年 12 月 22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18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50,000 1.560% 自 103 年 08 月 12 日至 118 年 8 月 12 日,第四
年起每個月為一期分 144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彰化商業銀行擔保借款 40,000 1.720% 自 99 年 10 月 07 日至 114 年 10 月 07 日,每 3
個月為一期分 52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36,112 1.710% 自 99 年 03 月 29 日至 113 年 08 月 31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144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21,664 1.710% 自 99 年 01 月 26 日至 113 年 08 月 31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144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台灣土地銀行擔保借款 14,444 1.710% 自 98 年 08 月 31 日至 113 年 08 月 31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合作金庫銀行擔保借款 9,177 1.750% 自 101 年 10 月 19 日至 106 年 10 月 19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元大商業銀行擔保借款 6,825 1.500% 自 101 年 09 月 24 日至 106 年 09 月 23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元大商業銀行信用借款 1,912 1.600% 自 101 年 09 月 24 日至 106 年 09 月 23 日,每個
月為一期分 60 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329,670
減:一年內到期 (116,320)

\$213,350

上述銀行借款為擔保借款,其係以部分土地及建築物設定第一順位抵押 權,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 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 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業已 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 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於中國大陸境內之子公司依所在地政府法令規定,依員工薪資總額之一 定比例提撥養老保險金,繳付予政府有關部門,專戶儲蓄於各員工獨立 帳戶。

本集團其他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關退 休金管理事業。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 別為13,322仟元及12,654仟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 福利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額2% 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 行之專戶。另,本集團及國內子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 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 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 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 投資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 策略進行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 限額與控管計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 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 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集 團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 段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2,022仟元。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 之確定福利計畫預期皆於116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1,443 \$1,177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247 (369)

\$1,690 \$808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105.12.31 104.12.31 104.1.1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164,130 \$185,237 \$148,175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60,795) (164,356) (165,611)
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
帳列數 \$3,335 \$20,881 \$(17,436)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確定福利 計畫資產 淨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公允價值 負債(資產)
104.1.1 \$148,175 \$(165,611) \$(17,436)
當期服務成本 1,177 - 1,177
利息(費用)收入 2,937 (3,306) (369)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益 - - -
小計 152,289 (168,917) (16,628)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377 - 377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16,104 - 16,104
經驗調整 23,663 - 23,663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小計
-
40,144
(1,080)
(1,080)
(1,080)
39,064
支付之福利 (7,196) 7,196 -
雇主提撥數 - (1,555) (1,555)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04.12.31 185,237 (164,356) 20,881
當期服務成本 1,443 - 1,443
利息(費用)收入 2,293 (2,046) 247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益 - - -
小計 188,973 (166,402) 22,571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1,639 - 1,639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 -
經驗調整 (19,635) - (19,635)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小計
-
(17,996)
907
907
907
(17,089)
支付之福利 (6,847) 6,847 -
雇主提撥數 - (2,147) (2,147)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105.12.31 \$164,130 \$(160,795) \$3,335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集團之確定福利計畫:

105.12.31 104.12.31
折 現 率 1.25% 1.25%
預期薪資增加率 2.00% 2.00%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105年度 104年度
確定福利義 確定福利義 確定福利義 確定福利義
務增加 務減少 務增加 務減少
折現率增加0.25% \$- \$(4,822) \$- \$(5,627)
折現率減少0.25% 5,043 - 5,888 -
預期薪資增加0.25% 4,993 - 5,829 -
預期薪資減少0.25% - (4,799) - (5,600)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 (例如:折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 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 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12.權益

(1)股本

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之額定股本為2,000,000仟元,實收股本為 1,526,090仟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152,608,999股。

民國一0四年度可轉換公司債共轉換3,045,891股,截至民國一0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皆已完成變更登記。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額定股本為2,000,000仟元, 實收股本為1,556,549仟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155,654,890股。

(2)資本公積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 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 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 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資本公積明細如下:

105.12.31 104.12.31
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600,780 \$600,780
合併溢額 352 352
員工認股權 9,836 9,836
其他 19 19

\$610,987 \$610,987

(3)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當期盈餘於完納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再依剩餘 數於次期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 虧損;公司無虧損者,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二十 五之部份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4)特別盈餘公積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集團依金管會於民國一0一年四月六 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 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開 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 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 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一月一日止,首次採用之特別 盈餘公積金額為32,868仟元。另本集團於民國一0五年及民國一0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並未有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 資產,而需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之情形,截至民國一0五年及民國一 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次採用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為32,868 仟元。

(5)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A、本集團適用盈餘分配之公司原章程規定及股利政策如下:

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已往年度虧損, 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 集團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就其餘額提撥不得高於百分之三為董監 事酬勞金、不得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紅利。如尚有盈餘,連同 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之可分配盈餘依現行股利政策辦理。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本集團經營電子元件之產業,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特性,為達 公司永續經營、追求股東長期利益、穩定經營績效目標,又依 公司之未來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情形,本集團之股利政策 依可分配盈餘不低於百分之十以股東紅利方式分配給股東,現 金股利約占總發放股東紅利之百分之二十以上,其餘以股票股 利發放。

依民國一0四年五月二十日修訂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之 規定,集團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員工酬勞。本集團於民國 一0五年六月八日召開股東常會修改集團章程,依本集團修正 後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a)提繳稅捐。

  • (b)彌補虧損。
  • (c)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 (d)其他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命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
  • (e)其餘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 B、本集團於民國一0六年三月十七日及一0五年六月八日之董事 會及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0五年度及民國一0四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5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4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38,833 \$37,780
特別盈餘公積 7,140 -
普通股現金股利 163,438 155,655 每股1.05元 每股1.0元
資本公積-現金 70,045 - 每股0.45元 -

\$279,456 \$193,435

C、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 附註六.14。

(6)非控制權益

一0五年度 一0四年度
期初餘額 \$8,327 \$11,607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 3,953 1,708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285) (401)
之兌換差額
收購子公司已發行之股份 - (4,587)
子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 2,847 -
期末餘額 \$14,842 \$8,327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3.營業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商品銷售收入 \$2,992,017 \$2,965,208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4,748) (6,130)
\$2,987,269 \$2,959,078

14.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105年度 104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259,706 \$221,271 \$480,977 \$266,244 \$213,738 \$479,982
勞健保費用 29,708 21,175 50,883 31,917 20,073 51,990
退休金費用 8,857 6,155 15,012 8,134 5,328 13,46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9,616 12,157 31,773 19,262 9,807 29,069
折舊費用 102,456 30,238 132,694 117,251 24,164 141,415
攤銷費用 258 2,434 2,692 455 2,237 2,692

本集團於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員工人數分別為1,028人及1,041人。

本公司於民國一0五年六月八日董事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該議案規 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三為員工酬勞、不高於 百分之三為董事、監察人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 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此章程 修正議案將於民國一0五年股東會決議。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 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依獲利狀況,分別以3.04%及1.25%估列員工酬勞 與董監酬勞,民國一0五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 15,800仟元及6,500仟元;民國一0四年度認列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金額分別為15,500仟元及6,500仟元,其估列基礎係以當年度獲利狀況 分派,前述金額帳列於薪資及其他費用項下。若董事會決議以股票發放 員工酬勞,則以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作為配發股票股數之計算基 礎,如估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 益。

本集團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0五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 別為15,800仟元及6,500仟元。本公司民國一0五年度獲利實際配發員 工酬勞與董監酬勞金額與民國一0五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 並無重大差異。

本集團民國一0四年度盈餘實際配發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金額與民國 一0四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15.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其他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利息收入 \$17,364 \$19,239
租金收入 1,281 300
股利收入 - 34
其他收入-其他 29,549 19,754

\$48,194 \$39,327

(2)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年度 104年度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39,166) \$20,3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負債利益(損失)
971 (2,26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分損失 (7,704) (1,246)
處分投資利益 4,674 4,441
其他 (2,381) (2,007)

\$(43,606) \$19,244

(3)財務成本

105年度 104年度
銀行借款之利息 \$9,104 \$10,680
應付公司債之利息 - 808
合計 \$9,104 \$11,488

16.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1)民國一0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產生 其他綜合
損益
所得稅利益
(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17,089 \$17,089 \$(2,905) \$14,184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77,154)
911
(77,154)
911
13,068
-
(64,086)
91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合計
-
\$(59,154)
-
\$(59,154)
-
\$10,163
-
\$(48,991)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民國一0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其他綜合 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 損益 (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39,064) \$(39,064) \$6,641 \$(32,42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0,810) (20,810) 3,470 (17,34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787) (787) - (78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
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1,754) (1,754) 298 (1,456)
合計 \$(62,415) \$(62,415) \$10,409 \$(52,006)

17.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如下:

(1)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應付所得稅 \$119,880 \$103,465
以前年度所得稅估計變動 4,641 5,497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 15,194 19,402
遞延所得稅費用: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 30,021 7,152
之遞延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169,736 \$135,516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5年度 104年度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損益 \$(13,068) \$(3,768)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2,905 (6,641)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0,163) \$(10,409)

(3)直接認列於權益之所得稅:無。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4)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一0五年度 一0四年度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562,019 \$515,019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 \$125,582 \$108,391
稅額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163) 677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30,021 7,152
五年免稅所得稅影響數 (5,539) (5,603)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期之調整 4,641 5,497
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 15,194 19,402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169,736 \$135,516

(5)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A. 一0五年度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71) \$(1,811) \$- \$1,74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9,627 9,888 - (261)
融資產評價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 (1,235) - - (1,235)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513 (106) - 3,619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42,247) 23,365 - (165,612)
未實現呆帳損失 52 75 - (23)
國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12,949) - (13,068) 119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8,490 - 2,905 5,585
採取權益法認列長期投資損益
價值減損
194 - - 194
集團內個體間未實現交易 4,246 (1,390) - 5,636
應計退休金負債 4,232 - - 4,232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30,021 \$(10,163)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126,148) \$(146,006)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34,723 \$21,250
遞延所得稅負債 \$(160,871) \$(167,256)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 一0四年度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1,692) \$(1,621) \$- \$(7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9,633 6 - 9,627
融資產評價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 (1,235) - - (1,235)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3,941 428 - 3,513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21,820) 20,427 - (142,247)
未實現呆帳損失 73 21 - 52
國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16,687) - (3,738) (12,949)
換差額(註
1)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1,849 - (6,641) 8,490
採取權益法認列長期投資損益 194 - - 194
價值減損
集團內個體間未實現交易 2,407 (1,839) - 4,246
應計退休金負債 4,232 - - 4,232
可轉換公司債 (10,270) (10,270)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7,152 \$(10,379)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129,375) \$(126,148)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26,681 \$34,723
遞延所得稅負債 \$(156,056) \$(160,871)

(註1)本期國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3,738仟元包含列於實際取得或處分子公司 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中146仟元所含稅額30仟元,調整後為3,768仟元。

(6)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無此情形。

(7)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無此情形。

(8)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12.31 104.12.3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258,733 \$218,566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預計及一0四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 扣抵比率分別為20.16%及19.24%。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9)本集團民國八十六年度(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為59,178仟元。

(10)所得稅申報及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所得稅申 報及核定情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及核定情形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103年度
健和興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申報至民國104年度
日端健和興電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申報至民國104年度

18.每股盈餘

105年度 104年度
(1)基本每股盈餘
合併總利益 \$392,283 \$379,503
加: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利益)損失 (3,953) (1,708)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仟元) \$388,330 \$377,795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155,655 154,4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2.49 \$2.45
(2)稀釋每股盈餘
合併總利益 \$392,283 \$379,503
加: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損失 (3,953) (1,708)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仟元) \$388,330 \$377,795
轉換公司債之利息(仟元) - 671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
淨利(仟元)
\$388,330 \$378,466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稀釋效果:
155,655 154,450
轉換公司債(仟股) - 1,348
提列員工酬勞 419 429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156,074 156,227
稀釋每股盈餘(元) \$2.49 \$2.4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9.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

收購子公司已發行之股份

本集團於民國一0四年五月十五日額外收購DRACO K ENTERPRISES,LLC 10%有表決權之股份,使其所有權增加至100%。支付予非控制權益股東 之現金對價為7,938仟元,DRACO K ENTERPRISES,LLC之淨資產帳面金額 (原始取得且不含商譽)為 39,264 仟元,額外取得 DRACO K ENTERPRISES,LLC之相關權益包含非控制權益減少數及累積其他綜合損 益調整數如下:

集團支付予非控制股東之現金對價 \$(7,938)
非控制權益減少數 4,587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46)
認列於權益中資本公積之差異數 \$(3,497)

子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

K.S.T Terminals Thailand於民國一0五年八月增資發行新股5,583仟 元,本集團依持股比例49%認列投資增加,而非控制權益增加2,847仟元。

七、關係人交易

  1.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代付款(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105.12.31 104.12.31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3,730 \$2,904

(2)本集團向關係人承租土地及廠房,有關之租金支出明細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本集團之主要管理階層 \$1,440 \$1,440

(3)本集團為關係人背書保證明細請詳附註十三、1.(2)。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本集團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29,087 \$29,498
退職後福利 260 310
\$29,347 \$29,808

八、質押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帳面金額

105.12.31 104.12.31 擔保債務內容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及建築物 \$309,723 \$314,801 長期借款及短期借款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機器設備 74,746 28,815 長期借款

\$384,469 \$343,616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金額為 美金709仟元。
    1.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請參 閱附註十三、1.(2)項下說明。
    1. 已簽訂尚未完成交易之重大合約:
合約總價款 截至105.12.31
合約對象 合約標的 (未稅) 日止尚未支付
甲公司 研發大樓 \$79,963 \$55,414
乙公司 研發大樓 20,475 20,475

十、重大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二、其他

1.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05.12.31 104.12.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 \$707,342 \$707,81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包含以成本衡量之金 370,078 370,727
融資產367,379仟元與368,939仟元):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1,980,291 1,507,151
應收票據及帳款 581,273 548,764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62,344 -
金融負債 105.12.31 104.12.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592,737 \$360,438
應付票據及帳款 103,029 72,789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328,070 329,670

(2)財務風險管理目的及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 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 認、衡量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 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 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 理之相關規定。

(3)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 之風險。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 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 響。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 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 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 管理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 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 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 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之影響,本集團 之匯率風險主要受人民幣及美金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當新台幣對美金升值1%時,對本集團之權益及損益影響如下:

權益增(減) 損(益)
一0五年度 \$- \$(7,853)
一0四年度 \$- \$(5,445)

當新台幣對人民幣升值1%時,對本集團之權益及損益影響如下:

權益增(減) 損(益)
一0五年度 \$- \$(10,407)
一0四年度 \$- \$(11,467)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 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變動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借款及固 定利率借款。

本集團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浮動借 款利率,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市場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 對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921仟 元及690仟元。

(4)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 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 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每一事業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 客戶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 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 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 (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公司應收款項餘額之百分比皆未達5%,其 餘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 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 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 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5)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高流動性之有價證券、銀行借款、轉換公 司債及融資租賃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 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 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 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 而得。

非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5.12.31
短期借款 \$593,136 \$- \$- \$- \$593,136
應付款項 103,029 - - - 103,029
銀行長期借款 60,354 104,606 61,374 106,458 332,792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04.12.31
短期借款 \$360,647 \$- \$- \$- \$360,647
應付款項 72,789 - - - 72,789
銀行長期借款 119,038 49,624 48,110 118,169 334,941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6)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a)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而非 以強迫或清算方式)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集團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公允價值估計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公允價值 約等於帳面金額,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未上市(櫃)公司之股票,因無活絡市場,以市場法估計公允價 值,其評估係參考近期籌資活動、同類型及規模之公司評價、公 司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標等。
  • C.本集團與不同交易對手簽訂衍生金融工具合約,交易對手主要係 有信用評等之金融機構。採用評價技術且使用市場可觀察投入資 訊所評價之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為遠期外匯合約。
  • D.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及其他非流動負 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 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 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 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 E.無活絡市場報價之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屬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 具,係採用交易對手報價或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以現金流 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屬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則採用交易 對手報價、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式(例如Black-Scholes模型)或 其他評價方法(例如,Monte Carlo Simulation)計算公允價值。
  • (b)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 於公允價值。

(c)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8。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7)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持有未符合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衍生金融工具(包括遠期外匯 合約)相關資訊:無此情形。

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因發行轉換公司債而辨認出之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業已與主契 約分離,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方式處理,有關此交易之合約 資訊請詳合併附註六。

(8)公允價值層級

(1)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 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 輸入值如下:

  •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 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 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 轉。

(2)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 公允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105.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707,342 \$- \$- \$707,34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
2,699 - - 2,699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無此情形。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04.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707,815 \$- \$- \$707,81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 1,788 1,788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負債:無此情形。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0五年及一0四年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3)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無此情形。

2.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仟元

105.12.31 104.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24,455 32.2200 \$787,940 \$16,641 32.7800 \$545,492
日幣 53,534 0.2738 14,658 11,898 0.2708 3,222
人民幣 233,552 4.5980 1,073,870 232,268 4.9710 1,154,60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80 32.3200 \$2,586 \$29 32.8800 \$954
日幣 6,616 0.2778 1,838 4,552 0.2748 1,250
人民幣 7,059 4.6440 32,782 1,580 5.0170 7,927

由於本集團之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揭 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於民國一0五年 及一0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外幣兌換(損失)利益為 (39,166)仟元及20,320仟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 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 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 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本集團及子公司民國一0五年度有關重大交易事項、轉投資事業及大陸投 資等之相關資訊明細如下︰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予他人:以下交易均屬個體間之應沖銷交易者,業已調整沖 銷。

是否 業務 有短期融 提列備 擔保品
貸出資金 貸與對象 往來 為關 本期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 資金貸 往來 通資金必 抵呆帳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之公司 項目 係人 區間 與性質 金額 要之原因 金額 名稱 價值 金貸與限額 總限額
0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 Draco K 關係 \$32,235 \$32,235 \$- - 有短期融 - 營業週 - - - \$4,252,800 \$4,252,800
限公司 Enterprises, LLC 企業 (USD1,000 仟元) (USD 1,000 仟元) 通資金之 轉及購 (註 1) (註 4)
往來 必要 買設備
1 K.S.T. 健和興科技 關係 \$92,400 \$- \$- - 有短期融 - 營業週 - - - \$1,488,742 \$1,488,742
INTERNATIONAL (蘇州)有限公 企業 (USD 3,000 仟元) 通資金之 轉及購 (註 2) (註 5)
HOLDINGS LTD. 往來 必要 買設備
1 K.S.T. K.S.Terminals 關係 \$30,800 \$17,729 \$12,894 2.1% 有短期融 - 營業週 - - - \$148,874 \$595,497
INTERNATIONAL (Thailand) 企業 (USD 1,000 仟元) (USD 550 仟元) (USD 400仟元) 通資金之 轉及購 (註 3) (註 6)
HOLDINGS LTD. 往來 必要 買設備
  • (註1):貸予持股100%之子公司,對個別對象限額係以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105年12月31日淨額4,252,800仟元之 100%計算。
  • (註2):貸予持股100%之子公司,對個別對象限額係以K.S.T.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105年12月31日淨額 1,488,742仟元之100%計算。
  • (註3):貸予非持股100%之子公司,對個別對象限額係以K.S.T.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105年12月31日淨額 1,488,742仟元之10%計算。
  • (註4):貸予持股100%之子公司,總限額係以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公司105年12月31日淨額4,252,800仟元之100%計 算。
  • (註5):貸予持股100%之子公司,總限額係以K.S.T.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105年12月31日淨額1,488,742仟 元之100%計算。
  • (註6):貸予非持股100%之子公司,總限額係以K.S.T.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105年12月31日淨額1,488,742 仟元之40%計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為他人背書保證:

被背書保證對象 以財產 屬母公 屬子公 屬對大
背書保證者 對單一企業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擔保之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司對子 司對母 陸地區
編號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背書保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公司背 公司背 背書保
(註 1) 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 2) 書保證 書保證
0 健和興端子 K.S.T 母子 \$850,560 \$92,400 \$- \$- \$- 2.17% \$2,126,400 Y N N
(股)公司 INTERNATIONAL 公司 (USD3,000 仟元)
HOLDINGS LTD.

(註1):對個別對象限額係以本集團105年12月31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4,252,800仟元之20%計算。

(註2):最高總限額係以本集團105年12月31日會計師查定數淨值4,252,800仟元之50%計算。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有價證券

有價證券發行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位 帳

額 比 率 公允價值
JF環球短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104,665.44 \$36,596 - \$36,646
受益憑證 資產-流動
受益憑證 永昌鳳翔 3,119,626.10 50,000 - 50,270
受益憑證 永昌麒麟 3,544,977.20 41,613 - 42,061
受益憑證 復華貨幣市 3,528,671.50 50,333 - 50,527
受益憑證 日盛貨幣市 3,927,279.85 57,427 - 57,613
受益憑證 華頓平安貨 5,251,000.36 60,000 - 60,145
受益憑證 群益安穩 3,144,696.30 50,202 - 50,259
受益憑證 第一金全家 227,557.19 40,000 - 40,212
受益憑證 永豐貨幣市 3,995,937.20 55,082 - 55,132
受益憑證 其他 14,070.109.41 262,237 264,477

703,490 \$707,342
加:金融資產評價調整-基金 4,135
減:備抵兌換利益 (283)

707,342
票 宏利汽車部件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2,250,000 322,500 15%
份有限公司
票 Chi Rui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336,345 44,402 5.28%
Int.(Cayman)
票 Golden Hold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5,000 477 15%
Enterprise
Limited
票 佳凌科技股份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12,449 2,699 0.12% 2,699
限公司

\$1,077,420

註:所持有股票未在公開市場或無明確市場者,免於揭露。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以下交易屬個體間之應沖銷交易者,業已調整沖銷。
編號 進(銷)貨
交易對象
與關係
人之關
交易條件
與一般交易不同
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註一) 之公司 名稱 係(註
二)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
(銷)貨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
餘額 佔總應收(付)
票據、帳款之
比率
0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
限公司
健和興科技(蘇
州)有限公司
1 銷貨 \$217,210 7.26% 正常 正常 正常 \$48,147 8.28% -
1 日端健和興電子科
技(蘇州)有限公司
健和興科技(蘇
州)有限公司
2 銷貨 161,182 5.39% 正常 正常 正常 9,827 1.69%

註一:0 代表母公司,其餘數字代表各子公司。

註二:1 代表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

2 代表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應收(付)票據、帳款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 合併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10)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以 下交易屬個體間之應沖銷交易者,業已調整沖銷。

交易情形 應收(付)票據、帳款
編號 與交易人 佔營收或總資 佔營收或
(註一)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之關係
(註二)
進(銷)
金額 產比率 交易條件 餘額 總資產比率
(註三) (註三)
0 健和興端子股份有限 健和興科技(蘇州)有限公 1 銷貨 \$217,210 7.26% 與一般交易 \$48,147 0.83%
公司 相同
1 日端健和興電子科技 健和興科技(蘇州)有限公 2 銷貨 161,182 5.39% 與一般交易 9,827 0.17%
(蘇州)有限公司 相同

註一:0 代表母公司,其餘數字代表各子公司。

註二:1 代表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

2 代表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 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期末持股 情形、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 司):



原始投資金額(註 1) 期末持有 本集團認列之
投資公司名稱


地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數(股權) 比率 帳面金額 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註
健和興端子(股) K.S.T. P.O.3340,Road Town, 財務投資業務 \$484,635 \$484,635 14,540,500 100% \$1,471,780 \$152,117 \$153,643 註 2
公司 INTERNATIONAL Tortola ,British Virgin
HOLDINGS LTD. Islands
健和興端子(股) JUNG PANG P.O. BOX 3152, Road Town, 貿易買賣業 347 347 10,000 100% 12,988 450 450
公司 ENTERPRISE LTD.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健和興端子(股) DRACO K 2200 Jerrold Avenue, Unit P, 貿易買賣業 USD 2,500 仟元 USD 2,150 仟元 2,500,000 100% 42,083 (10,106) (10,106)
公司 ENTERPRISES, LLC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健和興端子(股) TAIBON HOLDING No.24,Lesperance,Providence 財務投資業務 USD 160 仟元 USD 75 仟元 160,000 100% 14,549 3,798 3,798
公司 LIMITED Industrial Estate,MAHE
Seychelles
健和興端子(股) Ifchic Inc. 2200 Jerrold Avenue, Unit P, 網路零售業 USD 1,800 仟元 USD 1,050 仟元 1,800,000 100% 41,970 (4,139) (4,139)
公司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健和興端子(股) K.S.T. EUROPE Orionweg 6, 4782 SC, 貿易買賣業 EUR 500 仟元 EUR 500 仟元 500,000 100% 7,529 (4,819) (4,819)
公司 B.V. Moerdijk, The Netherlands
K.S.T. JIAN BANG (HONG SURSON COMM BLDG 140-142 財務投資業務 HKD 15,610 仟元 HKD 10 仟元 15,610,000 100% 869,950 120,318 120,318
INTERNATIONAL KONG) HOLDING AUSTIN RD TSIMSHATSUI
HOLDINGS LTD. LTD.
K.S.T. K.S.Terminals Land No. 58, Survey Page 1384, 生產加工及銷 THB 82,000 仟元 THB 74,000 仟元 82,000 100% 71,096 (1,185) (1,185)
INTERNATIONAL (Asia) Co.,Ltd. Tasith Sub-district, Pluak 售端子零件等
HOLDINGS LTD. Daeng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 Thailand
TAIBON K.S.TERMINALS 99/4 Moo 13, Soi Kingkeaw 貿易買賣業 THB 4,900 仟元 THB 1,960 仟元 490,000 49% 14,260 7,751 3,798
HOLDING
LIMITED
(THAILAND)
CO.,LTD.
25/1, Kingkeaw Rd.,Tambol
Rajadeva, Amphur Bangplee
Samuthprakarn 10540 Thailand
JIAN BANG (HONG K.S.TERMINALS 511 Nguyen Oanh Street, Ward 貿易買賣業 USD 300 仟元 - 300,000 100% 4,018 (3,620) (3,620)
KON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17, Go Vap District, HCM City
LTD. VIETNAM Vietnam
JIAN BANG (HONG PT.KSTERMINALS Jl. Dr. Latumenten Raya 貿易買賣業 USD 250 仟元 - 250,000 100% 6,655 (1,235) (1,235)
KONG) HOLDING TECHNOLOGY No.19F RT.007 RW.008
LTD. INDONESIA Kel.Angke Kec.Tambora Kota
Administrasi Jakarta Barat

註1:原始投資金額、期末持有股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係指投資公司依其持股比例認列。

註2:含關係人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之消除。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大陸投資資訊:

(1)本集團透過K.S.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及JIAN BANG (HONG KONG) HOLDING LTD.對大陸轉投資,其相關資訊如下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 收
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匯出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 資 金 額
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集團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被投資公
司本期損
本期認列投
資(損)益
(註 2 及 3)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健和興科技 生產加工及銷售儀用 \$241,650 透過第三地投 \$241,650 \$- \$- \$241,650 100% \$132,992 \$132,992 \$775,563 \$-
(蘇州)有限 接插件等新型儀表元 (美金 750 萬元) 資設立公司再 (美金 750 萬元) (美金 750 萬元)
公司 器件及精密電子陶磁 投資大陸公司
日端健和興 新型儀表元器件和材 128,880 透過第三地投 84,932 - - 84,932 100% 45,540 45,540 163,682 -
電子科技 料生產;燈具及插座 (美金 400 萬元) 資設立公司再 (美金 263.6 萬元) (美金 263.6 萬元)
(蘇州)有限 等配套電器及塑膠類 投資大陸公司
公司 製品的生產、加工、
銷售及售後服務等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 1)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註 1)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351,552
(美金 1,091.1 萬元)
\$351,552
(美金 1,091.1 萬元)
\$2,551,680(註 4)

註1:上述金額涉及外幣者,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匯率換算為台幣。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係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註3:含關係人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之消除。

註4: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本集團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為淨值之百分之六十為比例上限。

十四、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不同產品與勞務劃分營運單位,並分為下列三 個應報導營運部門:

台灣健和興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台灣、歐洲及美洲市場之銷售業務。 蘇州健和興營運部門:該部門負責大陸市場之銷售業務。 其他部門:該部門負責各部門間的轉調。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 決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營業損益予以評估,並採與合併財務報表中營業 損益一致之方式衡量。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財務成本和財務收益,及所 得稅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基礎。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資訊

(1)民國一0五年度:

台灣健和興 蘇州健和興 其他 小計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2,031,518 \$859,080 \$96,671 \$2,987,269 \$- \$2,987,269
部門間收入 274,627 14,497 195,144 484,268 (484,268) -
收入合計 \$2,306,145 \$873,577 \$291,815 \$3,471,537 \$(484,268) \$2,987,269
利息費用 \$8,884 \$- \$557 \$9,441 \$(337) \$9,104
折舊及攤銷 101,486 29,173 5,016 135,675 (289) 135,386
投資(損)益 138,827 - - 138,827 (138,827) -
部門損益 \$497,072 \$178,785 \$24,853 \$700,710 \$(138,691) \$562,019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1,590,899 \$- \$- \$1,590,899 \$(1,590,899) \$-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80,316 3,840 3,492 87,648 - 87,648
部門資產 \$5,698,775 \$917,758 \$978,437 \$7,594,970 \$(1,766,819) \$5,828,151
部門負債 \$1,445,975 \$142,195 \$131,297 \$1,719,467 \$(158,958) \$1,560,509

(2)民國一0四年度:

台灣健和興 蘇州健和興 其他 小計 調整及銷除 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2,261,915 \$826,674 \$311,838 \$3,400,427 \$(444,349) \$2,959,078
部門間收入 226,592 11,283 203,474 441,349 (441,349) -
收入合計 \$2,488,507 \$837,957 \$515,312 \$3,841,776 \$(885,698) \$2,959,078
利息費用 \$9,971 \$1,774 \$1,616 \$13,361 \$(1,873) \$11,488
折舊及攤銷 103,765 35,268 5,363 144,396 (289) 144,107
投資(損)益 126,853 - - 126,853 (123,139) 3,714
部門損益 \$466,866 \$120,444 \$50,581 \$637,891 \$(122,872) \$515,019
採權益法之長期投資 \$1,495,624 \$- \$- \$1,495,624 \$(1,495,624) \$-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53,201 9,928 98,485 161,614 - 161,614
部門資產 \$5,233,972 \$915,204 \$901,797 \$7,050,973 \$(1,692,178) \$5,358,796
部門負債 \$1,165,141 \$163,176 \$136,947 \$1,465,264 \$(183,626) \$1,281,638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應報導部門收入、損益、資產、負債及其他重大項目之調節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對於部門收入、損益、資產、負債 及其他重大項目與合併財務報表並無差異。

3.地區別資訊

(1)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一0五年度 一0四年度
\$1,247,207 \$1,243,962
1,030,011 1,007,403
357,500 395,730
291,881 258,744
54,670 53,239
\$2,987,269 \$2,959,078

收入以客戶所在國家為基礎歸類。

(2)非流動資產:

一0五年度 一0四年度
\$165,612 \$207,061
808,752 858,273
26,872 28,732
130,688 131,472
\$1,131,924 \$1,225,538

4.重要客戶資訊

本集團民國一0五年度及一0四年度並無對單一客戶之銷貨收入佔合 併銷貨收入金額10%以上之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