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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ECO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5

Apr 7, 2026

52482_rns_2026-04-07_ff6033e7-2282-4e7d-9f18-4ec7f2df7966.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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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114 年及113 年第三季
(股票代碼5521)
公司地址:臺北市市民大道四段102 號8 樓
電  話:(02)2751-4188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4 年及113 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
一、 封面
二、 目錄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七) 關係人交易
(八) 質押之資產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頁 次
1
2 ~ 3
4 ~ 5
6 ~ 7
8
9
10 ~ 11
12 ~ 48
12
12
12 ~ 14
14 ~ 16
16
16 ~ 34
34 ~ 35
35
36 ~ 38
~2~
項 目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頁 次
39
39
39 ~ 47
47
47
47
47
47 ~ 48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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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核閱報告

(114)財審報字第25002352 號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言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工信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
9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114年及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民國
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
1月1日至9 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
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
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
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 號「財
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
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
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
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非重要子公司之同
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4 年及113 年9 月30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
為新台幣631,257仟元及新台幣1,378,889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4.8%及
13.8%;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3,619 仟元及新台幣20,052 仟元,分別占合併負
債總額之0.2%及0.4%;其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民國114 年
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淨損新台幣811 仟元、淨損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co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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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1,697 仟元、淨損新台幣4,133 仟元及淨利新台幣7,962 仟元,分別占合併
綜合損益總額之(0.8%)、(3.3%)、(2.4%)及(34.0%)。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
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
工信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9 月30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
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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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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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72936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0035070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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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pwc.com

~5~
資 產 資 產 資 產 資 產
附註 114 年 9 月 30 日


%
$
1,347,415 10
6,917,230 53
2,552,547 19
160,275
1
23,298
-
39,735
-
3,111
-
357,018
3
93,035
1
-
-
762,639
6
12,256,303 93
76,963
-
494,898
4
130,969
1
150,272
1
6,275
-
8,096
-
81,690
1
949,163
7
$
13,205,466 100


$
1,347,415
6,917,230
2,552,547
160,275
23,298
39,735
3,111
357,018
93,035
-
762,639
12,256,303
76,963
494,898
130,969
150,272
6,275
8,096
81,690
949,163
$
13,205,466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482
履行合約成本-流動淨額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55
使用權資產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六(一)
六(二)及八
六(十九)
六(三)

六(四)及八

六(五)
六(六)
六(七)及八
六(八)
六(九)及八
六(十)
(續 次 頁)
~6~

工 信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9 月30 日及民國113 年12 月31 日、9 月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 年 9 月 30 113 年 12 月 31 113 年 9 月 30 日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757,000 6 $ 840,000 7 $ 690,000 7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九) 4,454,679 34 3,424,369 28 1,544,849 15
2150 應付票據 472,096 4 567,609 5 323,391 3
2170 應付帳款 六(十二) 1,507,211 11 1,242,846 10 1,359,943 14
2200 其他應付款 160,763 1 101,217 1 61,243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 - 1,850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十四) 600 - 2,946 - 6,144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30,020 - 47,421 1 47,514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 六(十三)
期負債 36,677 - 145,113 1 254,465 3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66,343 1 137,696 1 139,221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7,485,389 57 6,509,217 54 4,428,620 44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三) 48,504 - 88,610 1 94,448 1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 六(十四) 666 - 666 - 666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3,619 - 2,624 - -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103,165 1 76,164 - 65,014 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8,454 - 25,112 - 32,433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74,408 1 193,176 1 192,561 2
2XXX 負債總計 7,659,797 58 6,702,393 55 4,621,181 46
權益
股本 六(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4,922,802 37 4,922,802 41 4,922,802 49
資本公積 六(十七)
3200 資本公積 519 - 519 - 519 -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2,511 1 90,871 1 90,871 1
3350 未分配盈餘 509,370 4 328,538 3 318,569 3
其他權益 六(六)
3400 其他權益 20,467 - 32,853 - 43,934 1
3XXX 權益總計 5,545,669 42 5,375,583 45 5,376,695 54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承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3,205,466 100 $ 12,077,976 100 $ 9,997,876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潘瑩娟 經理人:丁承之 會計主管:文叔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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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信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 1 4 年7 月1 1 1 3 年7 月1 1 1 4 年1 月1 1 1 3 年1 月1 日
9 月 3 0 9 月 3 0 9 月 3 0 至 9 月 3 0
項目 附註 % %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九) $ 2,218,163 100 $ 1,992,517 100 $ 7,020,993 100 $ 5,137,587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二十四)
(二十五) ( 2,028,183 ) ( 91) ( 1,893,460) ( 95) ( 6,569,753 ) ( 94) ( 4,908,045) ( 96 )
5900 營業毛利 189,980 9 99,057 5 451,240 6 229,542 4
營業費用 六(二十四)
(二十五)
6100 推銷費用 ( 447 ) - ( 837) - ( 1,717 ) - ( 2,287) -
6200 管理費用 ( 88,027 ) ( 4) ( 65,269) ( 3) ( 233,050 ) ( 3) ( 176,737) ( 4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十九)及
十二(二) - - - - ( 49,403 ) ( 1) ( 119,379) ( 2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88,474 ) ( 4) ( 66,106) ( 3) ( 284,170 ) ( 4) ( 298,403) ( 6 )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101,506 5 32,951 2 167,070 2 ( 68,861) ( 2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 9,147 - 2,477 - 34,351 1 14,622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一)及
2,041 - 77,413 4 10,818 - 85,337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二) 2,304 - ( 1,486) - 8,515 - 4,917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三) ( 6,255 ) - ( 7,353) ( 1) ( 19,089 ) - ( 19,26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237 - 71,051 3 34,595 1 85,616 2
7900 稅前淨利 108,743 5 104,002 5 201,665 3 16,755 -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二十六) 6,153 - ( 5,012) - ( 19,193 ) ( 1) ( 10,324) -
8200 本期淨利 $ 114,896 5 $ 98,990 5 $ 182,472 2 $ 6,431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六)
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
現評價損益 ($ 9,392 ) - ($ 47,763) ( 2) ($ 12,386 ) - ($ 29,835)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9,392 ) - ($ 47,763) ( 2) ($ 12,386 ) - ($ 29,835)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5,504 5 $ 51,227 3 $ 170,086 2 ($ 23,404) -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七) $ 0.23 $ 0.20 $ 0.37 $ 0.01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七) $ 0.23 $ 0.20 $ 0.37 $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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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潘瑩娟 經理人:丁承之 會計主管:文叔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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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信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113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派: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13 年9 月30 日餘額
114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114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派: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14 年9 月30 日餘額

普通股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 5,400,099
6,431
(
29,835 )
(
23,404 )
-
$ 5,376,695
$ 5,375,583
182,472
(
12,386 )
170,086
-
$ 5,545,669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六(六)
六(十八)
六(六)
六(十八)
$ 4,922,802
-
-
-
-
$ 4,922,802
$ 4,922,802
-
-
-
-
$ 4,922,802



$
519
-
-
-
-
$
519
$
519
-
-
-
-
$
519
$
84,592
-
-
-
6,279
$
90,871
$
90,871
-
-
-
1,640
$
92,511
$ 318,417
6,431
-
6,431
(
6,279 )
$ 318,569
$ 328,538
182,472
-
182,472
(
1,640 )
$ 509,370
$
73,769
-
(
29,835 )
(
29,835 )
-
$
43,934
$
32,853
-
(
12,386 )
(
12,386 )
-
$
2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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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長:潘瑩娟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丁承之 會計主管:文叔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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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信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
攤銷費用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租賃修改利益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合約資產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履行合約成本
淨確定福利資產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合約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負債準備
其他流動負債
淨確定福利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收取之利息
支付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支付之所得稅
退還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 年1 月1 日

9

3 0

113 年1 月1 日

9

3 0

$
201,665$
16,755
六(二十二)
-(
2,429 )
六(二十二)
(二十四)
79,673
80,940
六(二十四)
2,032
2,010
十二(二)
49,403
119,379
六(二十三)
19,089
19,260
六(二十)
(
34,351 ) (
14,622 )
六(二十一)
(
276 ) (
33,179 )
六(二十二)
(
12,885 ) (
274 )
90,851(
1,166,754 )
192,414
185,469
11,476(
30,414 )
1,002
9,627
-
93,132
(
17,312 ) (
19,484 )
-(
68,000 )
(
202,398 )
104,951
(
4,976 ) (
3,355 )
1,030,310
799,892
(
94,761 ) (
45,987 )
264,365
506,722
59,415(
971 )
(
2,346 ) (
68,488 )
2,271(
12,433 )
-(
423 )
1,634,661
471,324
23,443
13,677
(
18,958 ) (
19,128 )
276
33,179
(
2,279 ) (
1,230 )
7,347
-
1,644,490
497,822
(續 次 頁)
~10~
工 信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取得無形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短期借款

償還短期借款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存入保證金減少

租賃負債本金支付數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4 年1 月1 日

9

3 0

113 年1 月1 日

9

3 0

$
-$
21,254
(
5,348,387 ) (
4,773,645 )
3,518,981
4,387,230
六(二十八)
(
37,013 ) (
32,469 )
六(二十八)
(
2,366 ) (
2,734 )
(
17,279 ) (
7,475 )
21,432
35,288
(
1,864,632 ) (
372,551 )
六(二十九)
1,507,425
1,320,000
六(二十九)
(
1,590,425 ) (
1,290,000 )
六(二十九)
-
400,000
六(二十九)
(
148,542 ) (
286,233 )
六(二十九)
2,654
12,997
六(二十九)
(
82,936 ) (
73,559 )
六(二十九)
(
33,041 ) (
48,641 )
(
344,865 )
34,564
(
565,007 )
159,835
1,912,422
1,466,250
$
1,347,415$
1,626,08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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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潘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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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丁承之 會計主管:文叔嬌
~11~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14年及113年第三季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 公司沿革

  • (一)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36 年2 月,本公 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從事道路及橋樑等建築修 繕工程、住宅及大樓之開發等。

  • (二)本公司之股票於民國88 年11 月18 日起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買賣,嗣於民國101 年12 月18 日起正式終止上櫃並於台灣證券交易 所掛牌買賣。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民國114年11月11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 「 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 、

  • 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
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民國114年1月1日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
響。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 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5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 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
  「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民國11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民國115年1月1日
  「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民國112年1月1日
  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12~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民國115年1月1日
除下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
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之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外,本集團經評估
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 1.釐清並增加評估金融資產是否符合僅支付本金和利息(SPPI)標準的進一 步指引,範圍包括根據或有事件改變現金流量的合約條款(例如,與 ESG 目標連結的利率)、無追索權特性之工具,及合約連結工具。

  • 2.新增為某些具有可改變現金流量的合約條款的工具(例如某些具有與實 現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目標相關的特徵的工具),應揭露或有事項性 質之質性描述;有關可能來自該等合約條款之合約現金流量變動範圍之 量化資訊;及於該等合約條款下金融資產之總帳面金額及金融負債之攤 銷後成本。

  • 3.釐清某些金融資產和負債的認列和除列之日期,新增在使用電子支付系統以 現金交割金融負債(或部分金融負債)時,當且僅當企業發起支付指令並導 致以下情況時,允許企業在交割 日前 視為將金融負債解除:

    • (1)企業不具有撤銷、停止或取消支付指定之能力;

    • (2)企業因該支付指令而不具有取得用於交割之現金之實際能力;

    • (3)與該電子支付系統相關之交割風險並不重大。

  • 4.更新透過不可撤銷之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工具(FVOCI)應按每一種類揭露其公允價值,無須再按每一標的揭露其公 允價值資訊。另應揭露於報導期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損益金 額,分別列示於報導期間內除列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及於報導 期間結束日仍持有之投資有關之公允價值損益金額;以及於報導期間除列投 資而於報導期間移轉至權益之累積損益。

  •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 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民國116年1月1日(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民國116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
117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以下簡稱IFRS 18);另企業如
有提前適用IFRS 18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IFRS 18後,選擇提前適
用IFRS 18規定。
~13~
除下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之影響待評
估完成時予以揭露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
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
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
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重大會計政策除遵循聲明、編製基礎、合併基礎及新增或修訂部分說明如下,餘
與民國1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相同。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
期間一致地適用。
  • (一)遵循聲明

  • 1.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 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 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 2.本合併財務報告應併同民國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閱讀。

(二)編製基礎

  • 1.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資產。

  • 2.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 值,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 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 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原則與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相同。
  •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
本公司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展邦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
住宅及大樓之開
發、租賃及一般
投資
工信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
住宅及大樓之開
發、租賃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
100
100
100
100
100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
100
100
100
100
100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年9月30日
-
100
113年12月31日
100
100
註1
註2
  • 註1:本集團為簡化投資架構,於民國113 年12 月13 日依公司法第1281 條決議停止營業,依法辦理解散清算子公司展邦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該公司已於民國114 年9 月完成清算程序暨註銷登記完竣。

  • 註2:因不符合重要子公司定義,其民國114 年及113 年9 月30 日之財 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14~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 4.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

  • 5.子公司將資金移轉予母公司之能力受重大限制:無。

  • 6.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

  •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本集團承攬之建造合約,因營業週期通常長於一年,有關營建工程之資產及 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其餘資產負債科目則以 一年為劃分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 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五)承租人之租賃交易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 1.租賃資產於可供本集團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 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 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2.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集團增額借款利率折 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 (1)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 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 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 3.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 額及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

    •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 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 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15~
  • 4.除對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承租人將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 反映租賃部分或全面之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認 列於損益中外,其他所有之租賃修改,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相應調整使 用權資產。

  • (六)退休金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
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
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
訊。

(七)所得稅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以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
損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
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
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
確定之說明:

建造合約

工程收入及成本主要係承攬營造工程所產生,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能可靠估計,係
以迄今已發生之工程成本佔預估總成本之比例為基礎,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
預計總成本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之工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
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其涉及主觀判斷而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可能
影響工程收入之認列。本集團建造合約尚未履行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款,請詳附註
六(十九)說明。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114年9月30日
1,335,504
$
-
11,911
1,347,415
$
113年12月31日
1,849,724
$
50,000
12,698
1,912,422
$
113年9月30日
1,610,946
$
-
15,139
1,626,085
$
  • 1.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2.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並未有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16~

- (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備償專戶存款
質押之定期存款
114年9月30日
6,812,892
$
104,338
6,917,230
$
113年12月31日
4,942,745
$
145,079
5,087,824
$
113年9月30日
2,947,246
$
111,443
3,058,689
$
  •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7,151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7,313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324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6,734
$
  • 2.在不考慮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持有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 3.本集團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 附註八。

  • 4.相關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三)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應收工程款
114年9月30日
-
$
160,275
160,275
$
113年12月31日
7,619
$
345,070
352,689
$
113年9月30日
10,692
$
156,298
166,990
$
  • 1.本集團應收工程款之對象為政府單位、公營事業及民營機構等機關,款項 未有逾期或減損之情形,相關應收帳款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 2.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之應收帳款 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於民國113 年1 月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帳 款為$352,459。

(四)存貨

待售房地
在建費用
114年9月30日
226,513
$
130,505
357,018
$
113年12月31日
226,513
$
130,505
357,018
$
113年9月30日
226,513
$
130,505
357,018
$
  • 1.本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 1 月1 日至9 月30 日認列費損之存貨成本分別為$0、$46,250、$0 及 $97,710。

  • 2.本集團以存貨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17~

(五)履行合約成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預付材料及工程款
預付工程保險費
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9月30日
477,508
$
285,131
762,639
$
非流動
113年12月31日
461,700
$
98,541
560,241
$
113年12月31日
56,496
$
32,853
89,349
$
113年9月30日
338,358
$
101,424
439,782
$
113年9月30日
權益工具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評價調整
114年9月30日
56,496
$
20,467
76,963
$
56,496
$
43,934
100,430
$
  • (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1.本集團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之權益工具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76,963、$89,349 及$100,430。

  • 2.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及綜合損益之 明細如下:

明細如下: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9,392)
($ 47,763)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276
$ 32,634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 ($ 12,386)
($ 29,835)
認列於損益之股利收入
於本期期末仍持有者
$ 276
$ 32,634
  • 3.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 附註十二(二)。
~18~

、 (七)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114年
運輸及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342,826
$ 247,869
$ 105,157
$ 80,764
$ 776,61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81,980) ( 123,941) ( 26,018) ( 29,848)
( 261,787)
$ 260,846
$ 123,928
$ 79,139
$ 50,916
$ 514,829
1月1日 $ 260,846
$ 123,928
$ 79,139
$ 50,916
$ 514,829
增添 990 - 1,893 9,007 11,890
折舊費用 - ( 7,203) ( 13,975)
( 10,643)
( 31,821)
9月30日 $ 261,836
$ 116,725
$ 67,057 $ 49,280
$ 494,898
9月30日
成本 $ 343,816
$ 247,869
$ 107,050
$ 89,771
$ 788,50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81,980) ( 131,144) ( 39,993)
( 40,491)
( 293,608)
$ 261,836
$ 116,725 $ 67,057
$ 49,280 $ 494,898
113年
運輸及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342,826
$ 248,741
$ 105,821
$ 58,255
$ 755,64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81,980) ( 115,210) ( 15,864) ( 21,290)
( 234,344)
$ 260,846
$ 133,531
$ 89,957
$ 36,965
$ 521,299
1月1日 $ 260,846
$ 133,531
$ 89,957
$ 36,965
$ 521,299
增添 - - 7,125 12,408 19,533
折舊費用 - ( 7,202)
( 14,766)
( 8,218)
( 30,186)
處分-成本 - ( 872)
- ( 2,876)
( 3,748)
處分-折舊 - 872 - 2,876 3,748
9月30日 $ 260,846
$ 126,329
$ 82,316
$ 41,155
$ 510,646
9月30日
成本 $ 342,826
$ 247,869
$ 112,946
$ 67,787
$ 771,42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81,980) ( 121,540) ( 30,630) ( 26,632)
( 260,782)
$ 260,846
$ 126,329
$ 82,316
$ 41,155
$ 510,646
  • 1.本集團持有之不動產係依獨立評價專家之評價結果,該評價係採用比較 法及成本法或收益法,係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收益法之主要假設如下:
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
收益資本化率1.32%1.32%1.68%
  • 2.本集團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19~

- (八)租賃交易 承租人

  • 1.本集團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土地、建物及運輸設備,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 介於2 到10 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 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轉租、分租、頂讓、改建、妨害環境資 源保育及非法用途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 2.本集團承租之部份土地、建物及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不超過12 個月,及 部分承租屬低價值之標的資產為急救設備。

  • 3.本集團使用權資產變動情形如下:

114年 114年
土地 建築物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 56,058
$ 64,047
$ 1,884
$ 121,989
增添 26,997
27,761 - 54,758
租賃修改 768 - - 768
折舊費用 ( 35,184)
( 9,729)
( 1,633)
( 46,546)
9月30日 $ 48,639
$ 82,079 $ 251 $ 130,969
113年
土地 建築物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 19,101
$ 69,185
$ 8,731
$ 97,017
增添 56,122 6,977
- 63,099
租賃修改 348 - - 348
折舊費用 ( 36,741)
( 9,130)
( 3,577)
( 49,448)
9月30日 $ 38,830
$ 67,032
$ 5,154
$ 111,016
  • 4.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租賃修改利益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租賃修改利益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881
$
10,742
38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616
$
20,141
51
12,885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710
$
4,317
37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304
$
10,964
68
274
因本集團租賃土地之出租人於租賃期間有間接使用土地,致於租賃期間結
束時免除部分支付義務。本集團將租金減讓所產生之租賃給付變動之損益
認列為其他利益及損失。
  • 5.本集團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 別為$55,849 及$61,977。
~20~

(九)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
114年
房屋及建築
1月1日
成本 $ 115,734
$ 115,202
$ 230,93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9,358) ( 79,358)
$ 115,734
$ 35,844
$ 151,578
1月1日 $ 115,734
$ 35,844
$ 151,578
折舊費用 - ( 1,306) ( 1,306)
9月30日 $ 115,734
$ 34,538
$ 150,272
9月30日
成本 $ 115,734
$ 115,202
$ 230,93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80,664) ( 80,664)
$ 115,734
$ 34,538
$ 150,272
113年
房屋及建築
1月1日
成本 $ 115,734
$ 115,202
$ 230,93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7,617) ( 77,617)
$ 115,734
$ 37,585
$ 153,319
1月1日 $ 115,734
$ 37,585
$ 153,319
折舊費用 - ( 1,306)
( 1,306)
9月30日 $ 115,734
$ 36,279
$ 152,013
9月30日
成本 $ 115,734
$ 115,202
$ 230,93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8,923) ( 78,923)
$ 115,734
$ 36,279
$ 152,013
1.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890
$ 1,146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
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428
$ 453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
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23
$ 24
~21~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出租之租賃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
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
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113年
114年
115年
116年
117年(含)以後
給付之到期日分析如下: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956
$
3,112
$
1,504
$
1,506
$
124
$
92
$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
$
-
$
872
$
887
2,974

2,914
2,634

2,634
2,634
686
686
686
742
742
742

4,949
$
7,036
$
7,848
$
給付之到期日分析如下: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956
$
3,112
$
1,504
$
1,506
$
124
$
92
$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
$
-
$
872
$
887
2,974

2,914
2,634

2,634
2,634
686
686
686
742
742
742

4,949
$
7,036
$
7,848
$
給付之到期日
$
114年9月30日
-
$
887
2,634

686
742
4,949
$
872
$
2,914
2,634
686
742

7,848
$
  • 2.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出租之租賃給付之到期日分析如下:

  • 3.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 及113 年9 月30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386,514、$386,514 及$330,288, 係依獨立評價專家之評價結果,該評價係採用比較法、土地開發分析法及 收益法,係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收益法之主要假設如下:

收益資本化率
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113年9月30日
1.21%~2.04%1.21%~2.04%1.63%~2.01%
  • 4.本集團以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 (十)其他非流動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存出保證金
預付設備款
淨確定福利資產
114年9月30日
34,004
$
29,589
18,097
81,690
$
113年12月31日
38,156
$
5,088
13,121
56,365
$
113年9月30日
43,905
$
8,076
3,355
55,336
$
  • (十一) 短期借款
性質
擔保銀行借款
利率區間
114年9月30日
757,000
$
2.28%~3.00%
113年12月31日
840,000
$
2.11%~3.00%
113年9月30日
690,000
$
2.11%~2.52%
本集團短期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說明。
~22~

(十二) 應付帳款

應付工程款
應付工程保留款
應付帳款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789,319
$
729,127
$
717,648

513,475

244

244
1,507,211
$
1,242,846
$
113年9月30日
902,542
$
457,157
244
1,359,943
$

(十三) 長期借款

借 款 性 質 還 款 期 限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中期擔保 111年至116年分期償還 $ 53,763
$ 57,615
$ 58,883
借款
工程匯入比例達20%後
,依每期工程款之30%
分期償還 - 41,170 135,170
依每期工程款之15%
分期償還 31,418 134,938 154,860
小計 85,181 233,723 348,913
減:一年以內到期部份 ( 36,677)
( 145,113)
( 254,465)
$ 48,504
$ 88,610
$ 94,448
利率區間 0 2.10%~2.66% 2.10%~2.63% 2.10%~2.63%

1.KSC078 聯貸案

  • (1)本集團於民國112 年11 月16 日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商 業銀行等六家金融機構簽訂長期無擔保聯合放款、工程履約保證金 及工程預付款還款保證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3,200,000,授信期 間至民國122 年1 月19 日,主要限制條款為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 財務比率應維持如下:

  • a.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00%。

  • b.負債比率(負債總額/有形淨值)不得高於200%。

  • c.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損益+利息費用+折舊及攤提)/本期支付利 息費用〕不得低於200%。

  • d.有形淨值(淨值-無形資產)不得低於$4,000,000。

  • (2)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本聯貸案尚未動用之借款額度為 $700,000,及尚未動用之保證額度為$52,885。

2.KSC081 聯貸案

  • (1)本集團於民國113 年6 月18 日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等十家金融機 構簽訂長期無擔保聯合放款、工程履約保證金及工程預付款還款保 證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5,900,000,授信期間至民國123 年3 月 17 日,主要限制條款為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應維持如下: a.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00%。 b.負債比率(負債總額/有形淨值)不得高於200%。
~23~
  - `c.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損益+利息費用+折舊及攤提)/本期支付利 息費用〕不得低於200%。`

  - `d.有形淨值(淨值-無形資產)不得低於$4,000,000。`
  • (2)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本聯貸案尚未動用之借款額度為 $1,350,000,及尚未動用之保證額度為$13,709。

  • 3.KSC082 聯貸案

  • (1)本集團於民國114 年3 月13 日與臺灣土地銀行等八家金融機構簽 訂長期無擔保聯合放款、工程履約保證金及工程預付款還款保證聯 合授信合約,總額度$3,200,000,授信期間至民國124 年3 月20 日,主要限制條款為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應維持如下: a.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00%。

    • b.負債比率(負債總額/有形淨值)不得高於200%。

    • c.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損益+利息費用+折舊及攤提)/本期支付利 息費用〕不得低於200%。

    • d.有形淨值(淨值-無形資產)不得低於$4,000,000。

  • (2)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本聯貸案尚未動用之借款額度為 $710,000,及尚未動用之保證額度為$915,656。

  • 4.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本集團除上述KSC078、KSC081 及KSC082 聯貸案,尚未動用之長期借款額度為$40,000。

  • 5.本集團流動性風險請詳附註十二(二)3.(3)之說明。

  • 6.本集團長期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說明。

(十四) 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
保固
114年 113年
1月1日 $ 3,612
$ 75,298
當期使用 - ( 252)
當期迴轉 ( 2,346)
( 68,236)
9月30日 $ 1,266
$ 6,810
列報為:
負債準備-流動 $ 600
$ 6,144
負債準備-非流動 $ 666
$ 666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係與建造合約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歷
史保固資料估計,該保固負債準備將於民國114年至116年期滿。

(十五) 淨確定福利資產

  • 1.確定福利計畫

  •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 用於民國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 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

~24~
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
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
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
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
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
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
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
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
其差額。
  • (2)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本集團依上述退休金法認列之退休金(利益) 成本分別為($19)、$34、($57)及$102。

  • (3)本集團於民國114 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925,截至 民國114 年9 月30 日已支付$4,920(包括上年度應提撥數)。

  • 2.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 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及國內 子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 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 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 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民 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 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4,207、$3,532、$12,148 及$9,370。

(十六) 股本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及113年9月30日額
定資本額均為$6,000,000 ,分為600,000仟股,實收資本額均為
$4,922,80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均為492,280仟股。

(十七)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
生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得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
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
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八) 保留盈餘

  • 1.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 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加計期初可分配盈 餘,由董事會擬議後提請股東會決議之。其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 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以不低於股東紅利 總額的10%。前項盈餘分配如有必要時得另提特別盈餘公積後,再行分 派股利。
~25~
  • 2.法定盈餘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此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五部分為限。

  • 3.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4.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14 年6 月26 日及113 年6 月25 日經股東會決議 之民國113 年及112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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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有關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九) 營業收入

  • 1.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集團收入源於隨時間逐步移轉或於某一時點移轉產品或勞務之控制,
並於每一應報導部門產生相關之收入:
收入認列時點
收入認列時點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工程承攬
2,217,957
$
-
2,217,957
$
工程承攬
1,936,159
$
-
1,936,159
$
工程承攬
7,020,376
$
-
7,020,376
$
工程承攬
5,020,061
$
-
5,020,061
$
不動產銷售
-
$
-

-
$
不動產銷售
-
$
56,153
56,153
$
不動產銷售
-
$
-
-
$
不動產銷售
-
$
116,910
116,910
$
其他
206
$
-
206
$
其他
205
$
-
205
$
其他
617
$
-
617
$
其他
616
$
-
616
$
合計
2,218,163
$
-
2,218,163
$
合計
1,936,364
$
56,153
1,992,517
$
合計
7,020,993
$
-
7,020,993
$
合計
5,020,677
$
116,910
5,137,587
$

2.合約資產及負債

本集團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26~
114年9月30日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113年9月30日
合約資產:
工程建造合約 $ 2,192,221
$ 2,486,628
$ 3,012,444
應收工程保留款 1,061,131 857,575 729,486
減:備抵損失 ( 700,805)
( 651,402)
( 651,402)
$ 2,552,547
$ 2,692,801
$ 3,090,528
合約負債:
工程建造合約 $ 4,454,679
$ 3,424,369
$ 1,544,849
(1)本集團因建造合約產生之工程保留款,預期回收之情形如下: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114年 $ 21,234
$ 9,885
$ 1,320
115年 680,889 709,162 728,166
116年(含)以後 359,008 138,528 -
$ 1,061,131
$ 857,575
$ 729,486
  • (2)本集團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變動,主係隨時間衡量工程建造履約 義務完成程度及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本集團因自民國113 年第一 季起承攬政府工程標案增加,依合約預收工程款項,致合約負債增 加。

  • 本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民國114 年及 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已按近期法院判決等重新衡量已投入工 程成本之未來可回收性,分別提列資產減損損失$0、$0、$49,403 及 $119,379,導致合約資產之變動,相關訴訟進度請詳附註九及十二 (二)之說明。

  • (3)本集團民國113 年1 月1 日合約負債為$744,957。期初合約負債於 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 1 月1 日至9 月30 日認列收入金額分別為$467,458、$78,971、 $2,100,838 及$222,946。

  • (4)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

  • 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 本集團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總金額分別為$69,822,262、 $74,571,532 及$76,411,211,將隨橋樑及其連絡道路、鐵道土建、 機電、港口… 等建造工程之完成逐步認列收入,該等工程預期將於 民國114 年至122 年陸續完成。

  • (5)本集團合約資產之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說明。

~27~

(二十) 利息收入

一)其他收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其他利息收入
遲延利息收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其他利息收入
遲延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股利收入
訴訟賠償收入
其他
租金收入
股利收入
訴訟賠償收入
訴訟裁判費退回收入
出售工程廢料收入
其他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7,151
$
1,956

40

-

9,147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7,313
$
6,894

144
-
34,351
$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32
$
276
-

733
2,041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3,407
$
276
-
2,290
3,103
1,742
10,818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324
$
1,282

42
829

2,477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6,734
$
6,916
143

829
14,622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004
$
33,179
42,857
373
77,413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4,000
$
33,179
44,120
1,898
268
1,872
85,337
$

(二十一) 其他收入

  • 1.本公司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因「台中港106 號碼頭新建工程」工期展延 賠償款及工程追加款訟案,經民國111 年6 月訴請臺中地方法院後 雙方達成訴訟和解,同意由台中港務分公司支付本公司$1,326(含稅) 和解,認列訴訟賠償收入$1,263。

  • 2.本公司與鐵道局因「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CE02 施工標」工期展延補償款訟案於民國112 年4 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 等法院更審,後雙方同意由鐵道局支付本公司$45,000(含稅)和解, 認列訴訟賠償收入$42,857。

~28~

(二十二) 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外幣兌換利益 $ 2,685
$ 1,33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 2,387)
金融資產損失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 436)
( 436)
其他 55
-
$ 2,304
($ 1,486)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租賃修改利益 $ 12,885
$ 274
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3,119)
3,5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2,429
金融資產利益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 1,306)
( 1,306)
其他 55 -
$ 8,515 $ 4,917
財務成本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5,275
$ 6,643
租賃負債利息支出 881 710
其他財務費用 99 -
$ 6,255
$ 7,353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15,864
$ 16,956
租賃負債利息支出 2,616 2,304
其他財務費用 609 -
$ 19,089
$ 19,260

(二十三) 財務成本

~29~

(二十四) 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工程成本
員工福利費用
履約保證手續費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工程成本
員工福利費用
履約保證手續費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870,956
$
171,418

32,879

11,954

10,722

686

2,098,615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6,074,215
$
513,043

94,291
46,546
31,821
2,032

6,761,948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700,511
$
143,825
-
16,682
9,866
668
1,871,552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4,404,539
$
396,874
-
49,448

30,186

2,010
4,883,057
$

(二十五) 員工福利費用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董事酬金
其他用人費用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41,099
$
12,963
4,188
5,633
7,535
171,418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431,747
$
39,850
12,091
8,590
20,765
513,043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22,412
$
11,235
3,566
842
5,770
143,825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338,064
$
31,403
9,472
2,292
15,643
396,874
$
  •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 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3%~5%及董事酬勞不高於3%。本項員工酬 勞之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50%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

  • 2.本公司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民國114 年及 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6,002、$523、 $10,958 及$523;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5,088、$262、$6,575 及 $262。

~30~
民國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分別
以5%及3%估列。
  • 3.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13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為$1,090 及 $0,與民國113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查詢。
(二十六)所得稅
1.所得稅(利益)費用:
所得稅(利益)費用: 所得稅(利益)費用: 所得稅(利益)費用:
所得稅(利益)費用組成部分: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未分配盈餘投抵數 ($ 6,408)
$ -
當期所得稅稅額 ( 6,408)
-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255 5,012
($ 6,153)
$ 5,012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稅 $ 27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738
2,826
未分配盈餘投抵數 ( 6,408)
-
以前年度高估數 ( 401)
( 591)
當期所得稅稅額 ( 6,044)
2,235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25,237 8,089
$ 19,193
$ 10,324
2.本集團營利事業所得稅經稅捐機關核定之情形:
所得稅核定年度
本公司112
工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12
~31~

(二十七)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酬勞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酬勞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酬勞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股數(仟股)
(元)
114,896
$
492,280
0.23
$
498
114,896
$
492,778
0.23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每股盈餘
(元)
0.23
$
0.23
$
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股數(仟股)
(元)
98,990
$
492,280
0.20
$
43
98,990
$
492,323
0.20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每股盈餘
(元)
0.20
$
0.20
$
稅後金額
182,472
$
182,472
$
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492,280
933
493,213
每股盈餘
(元)
0.37
$
0.37
$
~32~

==> picture [427 x 20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平均流通在外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6,431 492,280 $ 0.01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酬勞 104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 6,431 492,384 $ 0.01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十八)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890
$
加:期末預付設備款
29,589
期初應付票據
1,052
減:期初預付設備款
5,088)
(
期末應付票據
430)
(
本期支付現金
37,013
$
購置無形資產
2,236
$
加:期初應付票據
130
減:期末應付票據
-
本期支付現金
2,366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9,533
$
8,076

4,860
-
-
32,469
$
2,734
$
-

-
2,734
$
~33~

(二十九)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114年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840,000
$ 233,723
$ 123,585
$ 161,300
$ 1,358,608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83,000)
( 148,542)
( 33,041)
( 80,282)
( 344,865)
本期新增 - - 54,758 - 54,758
利息費用支付數(註) - - ( 2,616)
- ( 2,616)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9,501) - ( 9,501)
9月30日 $ 757,000
$ 85,181
$ 133,185
$ 81,018
$ 1,056,384
113年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660,000
$ 235,146
$ 97,996
$ 229,183
$ 1,222,325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30,000 113,767 ( 48,641)
( 60,562)
34,564
本期新增 - - 63,099 - 63,099
利息費用支付數(註) - - ( 2,304)
- ( 2,304)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2,378 - 2,378
9月30日 $ 690,000
$ 348,913
$ 112,528
$ 168,621
$ 1,320,062
註:表列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七、 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階層成員
全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他關係人
潘俊榮(潘先生)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背書保證

  • (1)本集團因銀行融資合約之借款、信用狀及保證,係由本集團之部分主 要管理階層成員及其他關係人為本集團負連帶背書保證,截至民國 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止,由關係 人擔保總額度分別為$16,641,486、$17,620,249 及$16,752,251。

  • (2)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9 月30 日,本集 團基於共同起造人間向銀行舉借之部份借款額度,係由本集團與其他 關係人依借款合約規定提供之相互背書保證額度分別為$55,685 、 $55,685 及$55,685,而實際動支金額分別為$55,685 、$55,685 及 $55,685。

  • (3)本集團提供存貨作為其他關係人之借款擔保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 明。

~34~

2.合建分售

本集團與其他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採用合建分售方式由其他關係人潘
先生提供新店市安坑段大湖底小段土地,由本集團出資興建房屋,該建案
已於民國107年興建完成。民國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及
113年9月30日本集團代其他關係人潘先生支付合建相關成本分別計
$39,735、$38,733及$37,934,表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租金收入(表列「其他收入」)

其他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3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3
$
本集團將部份辦公場所出租予其他關係人,其計算與收取方式與非關係
人相當。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總計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總計
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9,328
$
118
9,446
$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22,528
$
357
22,885
$
11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4,208
$
117
4,325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4,815
$
400
15,215
$

八、 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作為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項目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
存貨-待售房地
其他流動資產-
存出保證金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帳面價值 113年9月30日
擔保用途
3,058,689
$
提供予銀行及業主
作為短期借款及工
程履約保證之擔保
226,513
提供關係人借款擔保
133,600
工程押標金
302,777
短期借款之擔保
102,705
長短期借款之擔保
3,824,284
$
114年9月30日
6,917,230
$
226,513
-
294,643
101,242
7,539,628
$
113年12月31日
5,087,824
$
226,513
-
300,744
102,339
5,717,420
$
~35~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止,本集團因工程承攬已開狀未使用之金額為 $67,450,本集團因工程承攬之履約保證、預收工程款保證及保固保證之需 要,由銀行開立之保證函金額計$10,301,927。

  • (二)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止,本集團因租賃合約開立之票據金額計$8,762。

  • (三)截至民國114 年9 月30 日工程訴訟判決及現況:

  • 1.本公司得標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現改制為「第一區工程 處」)公開招標之「木柵延伸(內湖線)CB410 區段標工程」,雙方於民國92 年6 月12 日簽訂本件工程採購契約書。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並於民 國101 年12 月經東區工程處驗收合格。惟民國92 年6 月16 日開工後, 因發生種種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影響上述工程之施作,經東區工程 處分別核准第一次工期展延278 天及第二次工期展延122 天,二次工期 展延日數合計為400 天。本公司因上述工程工期展延導致相關之成本費 用增加,依約應調整增加給付工程款予以補償。本公司於民國99 年12 月 依法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東區工程處給付工期展延補償款及其延遲利 息,相關之判決進行情形如下:

    • (1)經民國109 年9 月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第一區工程處應給付本公司 $17,723 及美金386 仟元,及其遲延利息,並駁回其餘之訴。

    • (2)本公司與第一區工程處均不服提起上訴,截至核閱報告日,二審法院 尚未判決。

  • 2.本公司得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以 下簡稱「北部施工處」)公開招標之「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出水口導流 堤、北防波堤、卸煤碼頭、連絡橋及相關設施新建工程」,雙方於民國99 年6 月3 日簽訂本件工程採購契約書。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並於民 國107 年6 月15 日經北部施工處驗收合格。本工程於民國99 年6 月14 日開工後,因本工程於施工期間因受惡劣海象天候不佳影響、漁船駛入施 工區範圍阻撓施工船機作業、颱風、春節及變更設計等非可歸責於本公司 之因素影響要徑作業施作,經北部施工處共19 次核定工期展延,核准展 延日數為568.5 天。又本公司實際提早於民國106 年8 月17 日竣工,故 實際工期延長日數為561 天;另,開工後因漁民自民國100 年4 月至102 年2 月數次向北部施工處進行抗爭活動,致本公司改變施工作業方式,導 致產生船舶停工損失及塊石陸運費用等履約成本。本公司因上述工程工 期展延以及漁民抗爭導致相關之成本費用增加,依約應調整增加給付工 程款予以補償。本公司於民國109 年2 月依法向新北地方法院訴請北部 施工處給付工期展延及因漁民抗爭之補償款及其延遲利息。前述工期展 延訟案於民國110 年11 月經二審法院駁回上訴,本公司對上述判決不服, 後經最高法院於民國111 年9 月17 日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本公司與北部 施工處於民國112 年11 月27 日同意,以北部施工處支付本公司$20,000 達成和解,該款項已於民國113 年1 月25 日全數收回。而漁民抗爭訟案 於民國111 年4 月經三審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終結。

~36~
  • 3.本公司得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以下簡稱「核火 工程處」)「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筒式煤倉系統統包工程」,雙方於民國 101 年5 月10 日簽訂工程採購採購契約書,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並 於民國111 年4 月21 日經核火工程處驗收合格。

  • (1)惟核火工程處於民國101 年9 月間再行將同一工程地點之「輸煤皮帶 系統」相關工程,統包予另一工程公司(以下簡稱「A 公司」)辦理細部 設計與施工,更於民國103 年7 月6 日指示本公司應將部分工程用地 移交供A 公司共同使用,致使欠缺可供原設計施工之場地,因此衍增 之相關費用。本公司於民國110 年7 月向臺北地方法院訴請核火工程 處增加給付工程款,惟臺北地院移轉管轄至桃園地院審理。本公司與 核火工程處於民國114 年4 月23 日同意,以核火工程處支付本公司 $31,753 達成和解,該款項已於民國114 年6 月6 日全數收回。

  • (2)本公司於民國105 年11 月間完成B 列筒式煤倉後,核火工程處認為 有必要先行使用。嗣B 列5 座筒式煤倉開始運轉使用後,自民國106 年5 月26 日發生B4 筒式煤倉橫向梁(Transverse Beam)損壞事件, 核火工程處指示本公司辦理修復、結構補強及橫向梁結構追加表面不 鏽鋼包覆等事項,惟其後核火工程處僅就橫向梁結構追加表面不鏽鋼 包覆部分追加工程款,並未就其指示辦理修復、結構補強而生之費用 追加給付。本公司於民國110 年8 月向臺北地方法院訴請核火工程處 增加給付工程款,惟臺北地院移轉管轄至桃園地院審理,截至核閱報 告日,一審法院尚未判決。

  • (3)本工程原訂竣工期限為民國105 年6 月19 日,然於施工期間因受颱 風、界面廠商提供資料遲延及用地交付遲延等許多不可歸責廠商之因 素影響要徑作業施作,致該工程延至民國110 年3 月23 日方實際完 成整體工程,實際工期延長日數為1,738 天,終致工地管理費、分攤 總公司管理費等履約成本增加。本公司於民國110 年8 月向臺北地方 法院訴請核火工程處增加給付工程款,惟臺北地院移轉管轄至桃園地 院審理。本公司與核火工程處於民國114 年4 月23 日同意,以核火 工程處支付本公司$86,139 達成和解,該款項已於民國114 年6 月6 日全數收回。

  • 4.本公司得標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以下簡稱「公路總局」) 公開招標之「台九線蘇花公路觀音隧道新建工程」(以下簡稱「觀音隧道」) 及「台九線蘇花公路谷風隧道新建工程」(以下簡稱「谷風隧道」),雙方 於民國100 年10 月18 日簽訂工程契約書,本公司得標公路總局公開招 標之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並分別於民國109 年 2 月及8 月經驗收合格。

  • (1)本公司經業主指示變更將工程隔板加厚及隔板間距縮短,致使工程成 本鉅額增加,又因工區地質差異導致施工成本增加,本公司分別於民 國109 年7 月及11 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 依據民國111 年3 月一審法院判決結果,公路總局應給付本公司 $9,766 及延遲利息,本公司對該等判決結果不服,於民國111 年4 月 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截至核閱報告日,二審法院尚未判決。

~37~
  • (2)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自民國100 年11 月1 日開工後,因施工期間受 颱風、抽坍、法令變更及設計變更等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影響要 徑施作,經公路總局核准展延工期日數分別為1,141 天及1,363 天, 本公司因上述工期展延導致相關之成本費用增加。本公司於民國109 年11 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給付工期展延補償款,截至核 閱報告日,一審法院尚未判決。

  • (3)谷風隧道施工期間,公路總局曾數次辦理契約變更,其中就部份契約 變更本公司與公路總局就各工項之價格無法達成協議,致議價不成。 針對公路總局給付不足之價差,本公司於民國110 年7 月向宜蘭地方 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截至核閱報告日,一審法院尚未 判決。

  • (4)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因各式開挖工作受「用地取得、建物拆遷、漢本 文化遺址、隧道內惡劣地質狀況等」因素現況條件影響,致觀音隧道 及谷風隧道之「隧道開挖工項」作業無法依原核定整體施工計劃順利 進行。造成隧道各式開挖工作項目之人工、機具之成本大幅增加。本 公司於民國110 年7 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 款,於民國114 年4 月經一審法院駁回,本公司對上述判決不服,於 民國114 年5 月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截至核閱報告日,二審法院尚 未判決。

  • (5)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兩標工程均自民國101 年6 月間開始進行開挖施 工後,即發現原設計隧道石土方分類與實際情況差異甚鉅,且實際之 地質條件與被告原先設計時所假設之條件差異極大,致使相關之成本 費用增加而未能計價。本公司於民國109 年11 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 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一審法院於民國113 年3 月25 日判決 公路總局應給付本公司$50,130 及其延遲利息。本公司對該等判決結 果不服,於民國113 年4 月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截至核閱報告日, 二審法院尚未判決。

  • (6)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因多次展延工期致本公司須支付額外電費,且工 程契約僅就「隧道開挖」工項編列電費,但其他非開挖工項則未編列 費而屬漏項,致使相關之成本費用增加而未能計價。本公司於民國110 年7 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依據民國112 年3 月29 日一審判決結果,公路總局應給付本公司$10,228 及其延遲 利息,本公司不服該判決結果,於民國112 年4 月向高等法院提起上 訴,截至核閱報告日,二審法院尚未判決。

本公司業已就上述工程訴訟判決情形,衡量合約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並就
差額提列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十二(二)之說明。本公司依據訴訟進度、可
能求償金額及是否具重大性,於每一財務報導期間衡量資產減損金額,惟
最終金額仍須待相關案件終結後才能確定。本公司將積極辯護前述仍進
行中各項訴訟案件,惟因法律案件無法預測之本質,目前無法準確估算可
能之損失(若有),惟本公司已依認為合適方式做必要之調整;本公司不能
排除無法在所有相關案件勝訴之可能,相關案件之判決金額雖會影響合
約資產的回收性,惟不影響本公司之正常營運。
~38~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二、其他
  •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本集團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
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包括合併資產負債表所
列報之「流動及非流動借款」)扣除現金。資本總額之計為合併資產負債
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本集團於民國114年之策略維持與民國113年相同,均係致力將集團負
債資本比率維持在50%以下,本集團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4年9月30日 114年9月30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9月30日 113年9月30日
總借款 $ 842,181
$ 1,073,723
$ 1,038,913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347,415)
( 1,912,422)
( 1,626,085)
債務淨額(A) $ -
$ -
$ -
總權益(B) $ 5,545,669
$ 5,375,583
$ 5,376,695
資本總額(C=A+B) $ 5,545,669
$ 5,375,583 $ 5,376,695
負債資本比率(A/C) - -
-
~39~

(二)金融工具之財務風險

1.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應收帳款
合約資產(工程保留款)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存出保證金
(表列其他流動資產)
存出保證金
(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
負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存入保證金
(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內到期)
存入保證金
(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租賃負債(包含一年內到期)
114年9月30日
76,963
$
1,347,415
$
6,917,230
160,275
1,061,131
63,033
-
34,004
9,583,088
$
114年9月30日
757,000
$
472,096
1,507,211
160,763
62,564
85,181
18,454
3,063,269
$
133,185
$
113年12月31日
89,349
$
1,912,422
$
5,087,824
352,689
857,575
64,603
-
38,156
8,313,269
$
113年12月31日
840,000
$
567,609
1,242,846
101,217
136,188
233,723
25,112
3,146,695
$
123,585
$
113年9月30日
100,430
$
1,626,085
$
3,058,689
166,990
729,486
76,000
133,600
43,905
5,834,755
$
113年9月30日
690,000
$
323,391
1,359,943
61,243
136,188
348,913
32,433
2,952,111
$
112,528
$
~40~
  • 2.風險管理政策

  •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 動性風險,風險管理工作係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 行。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A.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主要為人民幣,故受 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 下:

下: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歐元: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歐元: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歐元:新台幣
外幣(仟元)
12,080
$
278
匯率
4.27
35.77
113年12月31日
114年9月30日
帳面金額
51,593
$
9,949
外幣(仟元)
11,998
$
462
外幣(仟元)
11,998
$
54
匯率
4.48
34.14
匯率
4.52
35.38
113年9月30日
帳面金額
53,727
$
15,782
帳面金額
54,265
$
1,919


  • B.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之影響而於民國114 年及113 年7 月1 日至9 月30 日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 認列之全部兌換( 損) 益( 含已實現及未實現) 彙總金額分別為 $2,685、$1,337、($3,119)及$3,520。

  • C.本集團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其升值 或貶值對本集團損益之影響,當新台幣對外幣升值或貶值1%時, 對本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稅前損益 將分別增加或減少$615 及$562。

~41~

價格風險

  • A.本集團暴露於價格風險的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於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 B.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 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 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 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將分別增加或減少$770 及$1,004。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本集團借入之長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預期不致產生重大
之利率風險,另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
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如以本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9月30
日之借款餘額核算,當市場利率增加或減少0.25%時,將使本集團
之現金流出分別增加或減少$1,579及$1,948。

(2)信用風險

  • A.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 約義務而導致本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 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應收工程保留款及分類為按攤銷 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另本集團投資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及定期存單之交易對象為信用品質良好之金融機 構,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B.本集團採用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 款逾期超過30 天,視為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而合 約款項經業主終驗後30 天仍未收回,視為已發生違約。

  • C.本集團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之債務人主要為政府單位或國營事 業等機關,本集團採用簡化作法以損失率法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 損失,本集團民國114 年9 月30 日、113 年12 月31 日及113 年 9 月30 日之損失率法如下:

(a)一般帳款:

一般帳款:
114年9月30日
帳面價值總額
備抵損失(註)
113年12月31日
帳面價值總額
備抵損失(註)
113年9月30日
帳面價值總額
備抵損失(註)
應收帳款
160,275
$
-
$
應收帳款
352,689
$
-
$
應收帳款
166,990
$
-
$
工程保留款
1,061,131
$
-
$
工程保留款
857,575
$
-
$
工程保留款
729,486
$
-
$
合計
1,221,406
$
-
$
合計
1,210,264
$
-
$
合計
896,476
$
-
$
~42~
  • 註:本集團上述之應收帳款及工程保留款,均未逾期,因備抵 損失金額不重大,不予以認列。

  • (b)有個別減損跡象而提列備抵損失:

114年9月30日
合約資產
帳面價值總額
2,192,221
$
備抵損失
700,805
$
113年12月31日
合約資產
2,486,628
$
651,402
$
113年9月30日
合約資產
3,012,444
$
651,402
$
  • D.本集團採簡化作法之合約資產及存出保證金備抵損失變動表如 下:
下:
114年 113年
1月1日 $ 651,402
$ 563,560
提列減損損失 49,403 131,656
減損回升利益(註) - ( 12,277)
本期沖銷數 - ( 31,537)
9月30日 $ 700,805
$ 651,402
  • 註:本集團因「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出水口導流堤、北防波堤、 卸煤碼頭、連絡橋及相關設施新建工程」訟案和解,因收取和 解款項超過合約資產減除已認列減損損失金額,致認列減損 回升利益,相關說明請詳附註九(三)2.。

(3)流動性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集團財務部予以彙 總。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 金得以支應營運需求。本集團未動用借款額度明細如下:

==> picture [391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3~
  • B.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 剩餘期間進行分析,其未折現合約現金流量如下表所述: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114年9月30日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包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內到期)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113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包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內到期)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113年9月30日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租賃負債
(包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內到期)
短於1年
766,833
$
472,096
1,225,497
160,763
33,000
38,176
短於1年
848,739
$
567,609
1,074,625
101,217
49,894
148,398
短於1年
698,824
$
323,391
973,592
61,243
49,317
259,343
1~2年
-
$
-

115,016
-

24,025
49,224
1~2年
-
$
-
84,156
-
16,521
43,013
1~2年
-
$
-
315,057
-
15,588
47,640
2~3年
-
$
-
103,195
-
20,624
-
2~3年
-
$
-
71,357
-
13,640
47,570
2~3年
-
$
-
65,026
-
10,856
49,220
3年以上
-
$
-
63,503
-
66,181
-
3年以上
-
$
-
12,708
-
52,618
-
3年以上
-
$
-
6,268
-
44,465
-
  • C.本集團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 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 下:

  • 第一等級: 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集團 投資之部份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的公允價 值即屬之。

~44~
  • 第二等級: 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 級之報價者除外。

  • 第三等級: 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本集團投資之部份透過其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即屬 之。

  • 2.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係由本集團財務部門定期委由外部 專家進行評價,其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九)說明。

  • 3.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本集團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表 列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長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 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流動負債及存入保證金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 合理近似值。

  • 4.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集團依資產之性質、特性及風 險暨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9月30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
113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
113年9月30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
第一等級
-
$
第一等級
-
$
第一等級
-
$
第二等級
-
$
第二等級
-
$
第二等級
-
$
第三等級
76,963
$
第三等級
89,349
$
第三等級
100,430
$
合計
76,963
$
合計
89,349
$
合計
100,430
$
  • 5.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1)本集團採用市場報價(收盤價) 作為公允價值輸入值(即第一等級 者)。

  • (2)本集團除上述(1)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即第三 等級)之公允價值係依評價模型進行評價。

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集團
持有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值會適當地根
據額外之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流動性風險等。根據本集團之公允價
值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制程序,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
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
評價過程中所使用之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
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45~
  • (3)本集團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權益證券則由本集團財務部 門定期評價或委由外部估價師評價,有關評價模型彙總說明如下:
非上市上櫃
公司股票

非上市上櫃
公司股票

非上市上櫃
公司股票
114年9月30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
不適用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折價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30%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不適用不適用
折價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30%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不適用不適用
折價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30%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不適用不適用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73,399
$
3,564
76,963
$
113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85,737
$
3,612
89,349
$
113年9月30日
公允價值
可類比交易法
淨資產價值法
評價技術
可類比交易法
淨資產價值法
評價技術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
不適用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
96,908
$
3,522
100,430
$
可類比交易法
淨資產價值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
不適用
  • 6.本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 級間之任何移轉。

  • 7.下表列示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第三等級之變動:

114年 113年
1月1日 $ 89,349
$ 130,265
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
實現評價損益 ( 12,386)
( 29,835)
9月30日 $ 76,963
$ 100,430
  • 8.本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9 月30 日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 轉出之情形。

  • 9.本集團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之評價模型及評價參數,惟當使用不同之 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 之金融資產,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46~
114年9月30日113年12月3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流動性±5%$  5,242($  5,242)$  6,127($  6,124)
113年9月30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流動性±5%$6,924($  6,921)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一。

  • 3.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括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請詳附表 二。

  • 4.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 5.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 表三。

  •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投資大陸公司之基本資料:無。

  • 2.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 部門資訊

  • (一)一 般性資訊

  • 1.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營運決策者於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 應報導部門。

  • 2.本集團營運決策者係以公司別之角度經營管理。

(二)部門資訊

本集團營運決策者係根據營運部門損益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部門損益
係指各營運部門之稅後損益,以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
部門及評估績效。
~47~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工信工程
外部收入
7,016,703
$
內部部門收入
-
部門收入
7,016,703
$
部門稅後損益
186,594
$
折舊、減損及攤銷
131,108
$
利息收入
33,562
$
利息費用
19,076
$
部門資產
12,574,209
$
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工信工程
外部收入
5,019,652
$
內部部門收入
-
部門收入
5,019,652
$
部門稅後損益
2,845)
($
(
折舊、減損及攤銷
200,630
$
利息收入
10,353
$
利息費用
19,204
$
部門資產
8,618,987
$
展邦實業(註)
-
$
-
-
$
11
$
(
-
$
-
$
-
$
-
$
展邦實業
-
$
-
-
$
1,070)
$
1,699
$
3,883
$
56
$
738,552
$
工信開發
4,290
$
-
4,290
$
4,133)
$
-
$
789
$
13
$
646,995
$
(
工信開發
117,935
$
-
117,935
$
9,032
$
-
$
386
$
-
$
656,075
$
(
調節及沖銷
-
$
-
-
$
-
$
-
$
-
$
-
$
15,738)
$
調節及沖銷
-
$
-
-
$
1,314
$
-
$
-
$
-
$
15,738)
$
合計
7,020,993
$
-
7,020,993
$
182,472
$
131,108
$
34,351
$
19,089
$
13,205,466
$
合計
5,137,587
$
-
5,137,587
$
6,431
$
202,329
$
14,622
$
19,260
$
9,997,876
$
  • (註)合併子公司已於民國114 年9 月解散註銷完竣。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 1.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 量方式。

  • 2.應報導部門係以稅後損益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損益合計數與企業繼 續營業單位稅後損益之調節及沖銷情形,請詳附註十四(二)之說明。

  • 3.提供主要營運決策者之總資產金額,與財務報表內之資產採一致之衡 量方式,本期應報導部門資產之調節及沖銷情形,請詳附註十四(二)之 說明。

~48~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編號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1)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
金額
背書保證以
財產設定擔保
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1)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證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證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備註
公司名稱
關係
1
工信開發股份有限
公司
潘俊榮
註2
9,845,604
$
55,685
$
55,685
$
55,685
$
55,685
$
1.00% 19,691,208
$
N N N
註1:本公司背書保證限額依「背書保證實施辦法」規定,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之八倍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四倍為限計算;
     本公司之子公司背書保證限額依「背書保證實施辦法」規定,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以不超過母公司實收資本額之四倍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額度以不超過母公司實收資本額二倍為限計算。
註2: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公司。
附表一第1頁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民國114年9月30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本公司
工鼎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240 73,399
$
18.00
73,399
$
註2
註1:揭露標準為帳面金額達$6,000以上者。
註2:未質押擔保。
附表二第1頁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4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展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台灣
大樓、住宅之建
設與開發及一般
投資
大樓、住宅之建
設與開發
-
$
673,400
590,000
$
673,400
-
70,000
-
100
-
$
617,938
11
$
4,132)
(
11
$
4,132)
(

子公司
註:展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13日經董事同意解散,並於114年9月完成清算程序暨註銷登記完竣。
附表三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