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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ECO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5

Apr 7, 2026

52482_rns_2026-04-07_7c5dce2c-2f0e-4ba0-94e4-3e1c29aa9a9c.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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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5521)

公司地址:臺北市市民大道四段 102 號 8 樓
電話:(02)2751-4188

-1-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錄

頁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 3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4 ~ 5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8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9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2 ~ 44
(一)公司沿革 12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13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15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6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6 ~ 30
(七)關係人交易 30 ~ 31
(八)質押之資產 31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2 ~ 34

-2-




頁次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5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5
(十二)其他 35~42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3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3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3
3.大陸投資資訊 43
(十四)部門資訊 43~44

-3-


pwc 資誠

會計師核閱報告

(114)財審報字第25000492號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前言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工信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3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4年及113年3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639,251仟元及新台幣1,467,062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5.6% 及 17.3%;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7,394仟元及新台幣32,152仟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 0.3% 及 1.0%;其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淨損新台幣1,988仟元及淨損新台幣1,676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 37.9% 及 1.9%。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pwc 資誠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工信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3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瑟凱 李宗德凱

img-0.jpeg

會計師

文雅芳 文雅英

img-1.jpeg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60072936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00350706號

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2014 年 12 月 1 日 至 31 日

11月1日 - 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產 附註 114 年 3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3 月 31 日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091,850 10 $ 1,912,422 16 $ 1,801,722 2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六(二) - - - - 17,630 -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六(三)及八 4,893,304 43 5,087,824 42 1,947,335 23
1140 合約資產-流動 六(二十) 3,079,698 27 2,692,801 22 2,440,178 29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155,463 1 352,689 3 98,974 1
1200 其他應收款 15,031 - 25,870 - 7,475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9,161 - 38,733 - 47,861 1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2,173 - 2,135 - 1,404 -
130X 存貨 六(五)及八 357,018 3 357,018 3 450,150 5
1410 預付款項 111,252 1 75,723 1 62,023 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 - - 46,000 1
1482 履行合約成本-流動淨額 六(六) 696,081 6 560,241 5 512,899 6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0,441,031 91 11,105,456 92 7,433,651 8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七) 91,723 1 89,349 1 141,132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及八 505,302 5 514,829 4 512,281 6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 127,306 1 121,989 1 128,303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及八 151,143 1 151,578 1 152,884 2
1780 無形資產 5,726 - 6,072 - 6,11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21,999 - 32,338 - 38,680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一) 67,120 1 56,365 1 44,954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970,319 9 972,520 8 1,024,345 12
1XXX 資產總計 $ 11,411,350 100 $ 12,077,976 100 $ 8,457,996 100

(續次頁)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2014 年 3 月 31 日 至 30 日 2014年 3 月 31 日 2014年 3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 年 3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3 月 31 日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二) $ 590,000 5 $ 840,000 7 $ 610,000 7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 3,056,124 27 3,424,369 28 700,474 8
2150 應付票據 544,935 5 567,609 5 263,175 3
2170 應付帳款 六(十三) 1,427,651 12 1,242,846 10 966,017 11
2200 其他應付款 65,308 - 101,217 1 48,077 1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六(十五) 2,946 - 2,946 - 2,576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38,382 - 47,421 1 68,084 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四)
81,162 1 145,113 1 132,160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66,344 1 137,696 1 190,100 2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5,872,852 51 6,509,217 54 2,980,663 35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51,147 1 88,610 1 56,311 1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 六(十五) 666 - 666 - 4,234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七) 3,014 - 2,624 - -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88,262 1 76,164 - 70,222 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25,072 - 25,112 - 34,933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68,161 2 193,176 1 165,700 2
2XXX 負債總計 6,041,013 53 6,702,393 55 3,146,363 37
權益
股本 六(十七)
3110 普通股股本 4,922,802 43 4,922,802 41 4,922,802 58
資本公積 六(十八)
3200 資本公積 519 - 519 - 519 -
保留盈餘 六(十九)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0,871 1 90,871 1 84,592 1
3350 未分配盈餘 320,918 3 328,538 3 219,084 3
其他權益 六(七)
3400 其他權益 35,227 - 32,853 - 84,636 1
3XXX 權益總計 5,370,337 47 5,375,583 45 5,311,633 63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1,411,350 100 $ 12,077,976 100 $ 8,457,996 100

簽署長:潘瑩娟

經理人:丁承之

會計主管:文叔嬌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

民國114年度

11月31日

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至 3 年 3 1 月 1 31 日 日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 $ 2,153,534 100 $
5000 營業成本 六(二十五) (二十六) ( 2,051,032) ( 95) (
5900 營業毛利 102,502 5 69,413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五) (二十六)
6100 推銷費用 ( 730) - ( 512)
6200 管理費用 ( 67,819) ( 3)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二十)及十二 (二) ( 49,403) ( 3)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17,952) ( 6) (
6900 營業損失 ( 15,450) ( 1) (
71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一) 9,415 - 1,523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二)及七 2,055 - 5,43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三) 13,341 1 ( 292)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四) ( 6,252) - ( 5,53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8,559 1 1,132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3,109 - ( 97,720)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七) ( 10,729) - ( 1,613)
8200 本期淨損 ($ 7,620) - ($ 99,333)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七)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 2,374 - $ 10,867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2,374 - $ 10,867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246) - ($ 88,466)
9750 基本每股虧損 六(二十八) ($ 0.02) ($ 0.20)
9850 稀釋每股虧損 六(二十八) ($ 0.02) ($ 0.2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潘瑩娟

經理人:丁承之

會計主管:文叔嬌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成立的前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3月31日至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註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餘額 $4,922,802 $ 519 $ 84,592 $318,417 $ 73,769 $ 5,400,099
本期淨損 - - - ( 99,333) - ( 99,33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七) - - - - 10,867 10,867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99,333) 10,867 ( 88,466)
113年3月31日餘額 $4,922,802 $ 519 $ 84,592 $219,084 $ 84,636 $ 5,311,633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餘額 $4,922,802 $ 519 $ 90,871 $328,538 $ 32,853 $ 5,375,583
本期淨損 - - - ( 7,620) - ( 7,62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七) - - - - 2,374 2,374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7,620) 2,374 ( 5,246)
114年3月31日餘額 $4,922,802 $ 519 $ 90,871 $320,918 $ 35,227 $ 5,370,337

董事長:潘瑩娟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丁承之

img-2.jpeg

會計主管:文叔嬌

-9-


1983年10月31日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 1983年10月31日 日至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利(淨損) | | $ 3,109 | ($ 97,720)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 六(二十三) | - | 1,195 |
|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 | 六(二十三) | | |
| | (二十五) | 31,358 | 26,637 |
| 攤銷費用 | 六(二十五) | 666 | 657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十二(二) | 49,403 | 119,379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四) | 6,252 | 5,531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一) | ( 9,415 ) | ( 1,523 ) |
| 租賃修改利益 | 六(二十三) | ( 12,885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合約資產 | | ( 436,300 ) | ( 516,404 ) |
| 應收帳款 | | 197,226 | 253,485 |
| 其他應收款 | | 19,747 | ( 720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428 ) | ( 300 ) |
| 預付款項 | | ( 35,529 ) | ( 2,306 ) |
| 履行合約成本 | | ( 135,840 ) | 31,834 |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1,949 ) | ( 953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合約負債 | | ( 368,245 ) | ( 44,483 ) |
| 應付票據 | | ( 25,000 ) | ( 107,670 ) |
| 應付帳款 | | 184,805 | 112,796 |
| 其他應付款 | | ( 35,469 ) | ( 13,997 ) |
| 負債準備 | | - | ( 68,488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2,228 | ( 2,456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 ( 423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 ( 566,266 ) | ( 305,929 ) |
| 收取之利息 | | 506 | 1,475 |
| 支付之利息 | | ( 6,692 ) | ( 5,539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38 ) | ( 30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572,490 ) | ( 310,023 ) |

(續次頁)


1987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 114 年 3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11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909,010) ($ 799,014) | |
|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103,530 | 1,523,953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六(二十九) | ( 5,555) ( 7,474) | |
| 取得無形資產價款 | 六(二十九) | ( 320) ( 396)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2,308) ( 17,394)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 370 | 66,819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186,707 | 766,494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舉借短期借款 | 六(三十) | 150,425 | 250,000 |
| 償還短期借款 | 六(三十) | ( 400,425) ( 300,000) |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三十) | ( 101,414) ( 46,675)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六(三十) | 2,001 | 9,153 |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六(三十) | ( 75,621) ( 26,313) | |
| 租賃負債本金支付數 | 六(三十) | ( 9,755) ( 7,164)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434,789) ( 120,999)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 820,572) | 335,472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1,912,422 | 1,466,250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1,091,850 | $ 1,801,722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潘瑩娟

經理人:丁承之

會計主管:文叔嬌

-11-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經股份有限公司
於民國114年1月1日
時任董事會主席
陳健傑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一)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36年2月,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從事道路及橋樑等建築修繕工程、住宅及大樓之開發等。

(二)本公司之股票於民國88年11月18日起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嗣於民國101年12月18日起正式終止上櫃並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掛牌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民國114年5月9日經董事會通過後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4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 民國114年1月1日 |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部分修正內容 | 民國115年1月1日 |

金管會認可此修正中允許企業單獨提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第4.1節(金融資產之分類)之應用指引,並同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第20B、20C及20D段規定,此修正分別說明如下:

  1. 釐清並增加評估金融資產是否符合僅支付本金和利息(SPPI)標準的進一步指引,範圍包括根據或有事件改變現金流量的合約條款(例如,與ESG目標連結的利率)、無追索權特性之工具,及合約連結工具。

-12-


  1. 新增為某些具有可改變現金流量的合約條款的工具(例如某些具有與實現環境、社會和治理(ESG)目標相關的特徵的工具),應揭露或有事項性質之質性描述;有關可能來自該等合約條款之合約現金流量變動範圍之量化資訊;及於該等合約條款下金融資產之總帳面金額及金融負債之攤銷後成本。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部分修正內容 民國11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涉及自然電力的合約」 民國11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民國115年1月1日

除下述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之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重大會計政策除遵循聲明、編製基礎、合併基礎及新增或修訂部分說明如下,餘與民國1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相同。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1.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2. 本合併財務報告應併同民國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閱讀。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1)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 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資產或負債。

  2. 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原則與 113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相同。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說明
本公司 展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住宅及大樓之開發、租賃及一般投資 100 100 100 註1、2
工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住宅及大樓之開發、租賃 100 100 100 註2

註 1:本集團為簡化投資架構,於民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依公司法第 128-1 條決議停止營業,依法辦理解散清算子公司展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核閱報告日止,子公司清算程序尚未完竣。

註 2:因不符合重要子公司定義,其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3 月 31 日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2.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

  3. 子公司將資金移轉予母公司之能力受重大限制:無。

  4.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本集團承攬之建造合約,因營業週期通常長於一年,有關營建工程之資產及負債,係按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其餘資產負債科目則以一年為劃分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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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 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五)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一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1.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集團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2.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集團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1) 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1.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及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1. 除對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修改,承租人將減少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以及映租賃部分或全面之終止,並將其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中外,其他所有之租賃修改,將租賃負債再衡量金額相應調整使用權資產。

(六)退休金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七)所得稅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以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損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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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之說明:

建造合約

工程收入及成本主要係承攬營造工程所產生,當建造合約之結果能可靠估計,係以迄今已發生之工程成本佔預估總成本之比例為基礎,隨時間逐步認列收入。

預計總成本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之工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其涉及主觀判斷而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可能影響工程收入之認列。本集團建造合約尚未履行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款,請詳附註六(二十)說明。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1,079,411 $ 1,849,724 $ 1,792,163
定期存款 - 50,000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12,439 12,698 9,559
$ 1,091,850 $ 1,912,422 $ 1,801,722
  1.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並未有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公司股票 $ - $ - $ 29,597
評價調整 - - ( 11,967)
$ - $ - $ 17,630
  1. 本集團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認列於損益之淨(損)益分別為 $0 及 ($1,195)。
  2. 本集團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做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3. 相關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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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備償專戶存款 $ 4,740,331 $ 4,942,745 $ 1,784,845
質押之定期存款 152,973 145,079 162,490
$ 4,893,304 $ 5,087,824 $ 1,947,335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收入 $ 7,870 $ 323
  1. 在不考慮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持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2. 本集團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3. 相關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四)應收帳款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 - $ 7,619 $ -
應收工程款 155,463 345,070 98,974
$ 155,463 $ 352,689 $ 98,974
  1. 本集團應收工程款之對象為政府單位、公營事業及民營機構等機關,款項未有逾期或減損之情形,相關應收帳款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2. 民國114年3月31日、113年12月31日及113年3月31日之應收帳款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於民國113年1月1日客戶合約之應收帳款為$352,459。

(五)存貨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待售房地 $ 226,513 $ 226,513 $ 319,645
在建費用 130,505 130,505 130,505
$ 357,018 $ 357,018 $ 450,150
  1. 本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認列費損之存貨成本均為$0。

  2. 本集團以存貨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六)履行合約成本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預付材料及工程款 $ 430,651 $ 461,700 $ 413,633
預付工程保險費 265,430 98,541 99,266
$ 696,081 $ 560,241 $ 512,899

(七)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權益工具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56,496 $ 56,496 $ 56,496
評價調整 35,227 32,853 84,636
$ 91,723 $ 89,349 $ 141,132
  1. 本集團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之權益工具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於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3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91,723、$89,349 及 $141,132。

  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及綜合損益之明細如下: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2,374 $ 10,867
  1. 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4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及其他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342,826 $ 247,869 $ 105,157 $ 80,764 $ 776,61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81,980) ( 123,941) ( 26,018) ( 29,848) ( 261,787)
$ 260,846 $ 123,928 $ 79,139 $ 50,916 $ 514,829
1月1日 $ 260,846 $ 123,928 $ 79,139 $ 50,916 $ 514,829
增添 - - 365 649 1,014
折舊費用 - ( 2,401) ( 4,652) ( 3,488) ( 10,541)
3月31日 $ 260,846 $ 121,527 $ 74,852 $ 48,077 $ 505,302
3月31日
成本 $ 342,826 $ 247,869 $ 105,522 $ 81,413 $ 777,630
累計折舊及減損 ( 81,980) ( 126,342) ( 30,670) ( 33,336) ( 272,328)
$ 260,846 $ 121,527 $ 74,852 $ 48,077 $ 505,302

113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及其他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342,826 $ 248,741 $ 105,821 $ 58,255 $ 755,64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81,980) ( 115,210) ( 15,864) ( 21,290) ( 234,344)
$ 260,846 $ 133,531 $ 89,957 $ 36,965 $ 521,299
1月1日 $ 260,846 $ 133,531 $ 89,957 $ 36,965 $ 521,299
增添 - - - 996 996
折舊費用 - ( 2,401) ( 5,061) ( 2,552) ( 10,014)
處分-成本 - ( 872) - ( 2,876) ( 3,748)
處分-折舊 - 872 - 2,876 3,748
3月31日 $ 260,846 $ 131,130 $ 84,896 $ 35,409 $ 512,281
3月31日
成本 $ 342,826 $ 247,869 $ 105,821 $ 56,375 $ 752,89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81,980) ( 116,739) ( 20,925) ( 20,966) ( 240,610)
$ 260,846 $ 131,130 $ 84,896 $ 35,409 $ 512,281
  1. 本集團持有之不動產係依獨立評價專家之評價結果,該評價係採用比較法及成本法或收益法,係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收益法之主要假設如下: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收益資本化率 1.32% 1.32% 1.68%
  1. 本集團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九)租賃交易-承租人

  1. 本集團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土地、建物及運輸設備,租賃合約之期間通常介於2到10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轉租、分租、頂讓、改建、妨害環境資源保育及非法用途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2. 本集團承租之部份土地、建物及運輸設備之租賃期間不超過12個月,及部分承租屬低價值之標的資產為急救設備。
  3. 本集團使用權資產變動情形如下:
114年
土地 建築物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 56,058 $ 64,047 $ 1,884 $ 121,989
增添 24,456 475 - 24,931
租賃修改 768 - - 768
折舊費用 ( 17,000) ( 2,756) ( 626) ( 20,382)
3月31日 $ 64,282 $ 61,766 $ 1,258 $ 127,306

113年
土地 建築物 運輸設備 合計
1月1日 $ 19,101 $ 69,185 $ 8,731 $ 97,017
增添 45,061 2,413 - 47,474
折舊費用 ( 12,165) ( 2,831) ( 1,192) ( 16,188)
3月31日 $ 51,997 $ 68,767 $ 7,539 $ 128,303
  1.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774 $ 830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4,813 3,473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7 24
租賃修改利益 12,885 -

因本集團租賃土地之出租人於租賃期間有間接使用土地,致於租賃期間結束時免除部分支付義務。本集團將租金減讓所產生之租賃給付變動之損益認列為其他利益及損失。

  1.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 $15,349 及 $11,211。

(十)投資性不動產

114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115,734 $ 115,202 $ 230,93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9,358) ( 79,358)
$ 115,734 $ 35,844 $ 151,578
1月1日 $ 115,734 $ 35,844 $ 151,578
折舊費用 - ( 435) ( 435)
3月31日 $ 115,734 $ 35,409 $ 151,143
3月31日
成本 $ 115,734 $ 115,202 $ 230,93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9,793) ( 79,793)
$ 115,734 $ 35,409 $ 151,143

113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 計
1月1日
成本 $ 115,734 $ 115,202 $ 230,93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7,617) ( 77,617)
$ 115,734 $ 37,585 $ 153,319
1月1日 $ 115,734 $ 37,585 $ 153,319
折舊費用 - ( 435) ( 435)
3月31日 $ 115,734 $ 37,150 $ 152,884
3月31日
成本 $ 115,734 $ 115,202 $ 230,93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78,052) ( 78,052)
$ 115,734 $ 37,150 $ 152,884
  1.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936 $ 765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432 $ 432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23 $ 23
  1. 本集團以營業租賃出租之租賃給付之到期日分析如下: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一年內 $ 3,321 $ 2,974 $ 4,566
二年至五年 3,400 4,062 7,670
$ 6,721 $ 7,036 $ 12,236
  1.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3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386,514、$386,514 及 $330,288,係依獨立評價專家之評價結果,該評價係採用比較法、土地開發分析法及收益法,係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收益法之主要假設如下: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收益資本化率 1.21% - 2.04% 1.21% - 2.04% 1.63% - 2.01%
  1. 本集團以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十一)其他非流動資產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存出保證金 $ 40,095 $ 38,156 $ 41,893
預付設備款 11,955 5,088 2,108
淨確定福利資產 15,070 13,121 953
$ 67,120 $ 56,365 $ 44,954

(十二)短期借款

性質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擔保銀行借款 $ 590,000 $ 840,000 $ 610,000
利率區間 2.11%~2.49% 2.11%~3.00% 1.98%~2.36%

本集團短期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說明。

(十三)應付帳款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應付工程款 $ 852,654 $ 729,127 $ 595,867
應付工程保留款 574,753 513,475 369,906
應付帳款 244 244 244
$ 1,427,651 $ 1,242,846 $ 966,017

(十四)長期借款

借款性質 還款期限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中期擔保借款 111年至116年分期償還 $ 56,338 $ 57,615 $ 61,401
工程匯入比例達20%後,依每期工程款之30%分期償還 - 41,170 127,070
依每期工程款之15%分期償還 75,971 134,938 -
小計 132,309 233,723 188,471
減:一年以內到期部份 ( 81,162) ( 145,113) ( 132,160)
$ 51,147 $ 88,610 $ 56,311
利率區間 2.10%~2.62% 2.10%~2.63% 2.49%~2.50%
  1. KSC078聯貸案

(1) 本集團於民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等六家金融機構簽訂長期無擔保聯合放款、工程履約保證金及工程預付款還款保證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 $3,200,000$ ,授信期間至民國 122 年 1 月 19 日,主要限制條款為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應維持如下:

a.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 100% 。

b. 負債比率(負債總額/有形淨值)不得高於 200% 。


c. 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損益+利息費用+折舊及攤提)/本期支付利息費用〕不得低於 200%。
d. 有形淨值(淨值-無形資產)不得低於$4,000,000。

(2) 截至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本聯貸案尚未動用之借款額度為$700,000,及尚未動用之保證額度為$52,885。

2. KSC081 聯貸案

(1) 本集團於民國 113 年 6 月 18 日與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等十家金融機構簽訂長期無擔保聯合放款、工程履約保證金及工程預付款還款保證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5,900,000,授信期間至民國 123 年 3 月 17 日,主要限制條款為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應維持如下:

a.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 100%。
b. 負債比率(負債總額/有形淨值)不得高於 200%。
c. 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損益+利息費用+折舊及攤提)/本期支付利息費用〕不得低於 200%。
d. 有形淨值(淨值-無形資產)不得低於$4,000,000。

(2) 截至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本聯貸案尚未動用之借款額度為$1,350,000,及尚未動用之保證額度為$1,668,013。

3. KSC082 聯貸案

(1) 本集團於民國 114 年 3 月 13 日與臺灣土地銀行等八家金融機構簽訂長期無擔保聯合放款、工程履約保證金及工程預付款還款保證聯合授信合約,總額度$3,200,000,授信期間至民國 124 年 3 月 20 日,主要限制條款為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財務比率應維持如下:

a.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 100%。
b. 負債比率(負債總額/有形淨值)不得高於 200%。
c. 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損益+利息費用+折舊及攤提)/本期支付利息費用〕不得低於 200%。
d. 有形淨值(淨值-無形資產)不得低於$4,000,000。

(2) 截至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本聯貸案尚未動用之借款額度為$710,000,及尚未動用之保證額度為$915,656。

  1. 截至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本集團除上述 KSC078、KSC081 及 KSC082 聯貸案,尚未動用之借款額度為$40,000。
  2. 本集團流動性風險請詳附註十二(二)3.(3)之說明。
  3. 本集團長期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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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負債準備

保固
114年 113年
1月1日 $ 3,612 $ 75,298
當期使用 - ( 252)
當期迴轉 - ( 68,236)
3月31日 $ 3,612 $ 6,810
列報為:
負債準備-流動 $ 2,946 $ 2,576
負債準備-非流動 $ 666 $ 4,234

本集團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係與建造合約相關,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歷史保固資料估計,該保固負債準備將於民國114年至116年期滿。

(十六)淨確定福利資產

  1. 確定福利計畫

(1)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2)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集團依上述退休金法認列之退休金利益及退休金成本分別為$19及$34。

(3) 本集團於民國114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925,截至民國114年3月31日已支付$1,930(包括上年度應提撥數)。

  1.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3,901及$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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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普通股股本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及113年3月31日額定資本額均為$6,000,000,分為600,000仟股,實收資本額均為$4,922,80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均為492,280仟股。

(十八)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九)保留盈餘

  1. 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加計期初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議後提請股東會決議之。其股東紅利之分派採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二種方式配合發放,現金股利所佔比率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 10%。前項盈餘分配如有必要時得另提特別盈餘公積後,再行分派股利。

  2. 法定盈餘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此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部分為限。

  3.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4.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14年5月9日經董事會提議之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及民國113年6月25日經股東會決議之民國112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640 $ 6,279

上述有關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 截至核閱報告日,本公司民國113年度之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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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營業收入

  1. 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集團收入源於隨時間逐步移轉或於某一時點移轉產品或勞務之控制,並於每一應報導部門產生相關之收入:

收入認列時點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工程承攬 不動產銷售 其他 合計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 2,153,329 $ - $ 205 $ 2,153,534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 - -
$ 2,153,329 $ - $ 205 $ 2,153,534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工程承攬 不動產銷售 其他 合計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 $ 1,501,492 $ - $ 206 $ 1,501,698
於某一時點認列之收入 - - - -
$ 1,501,492 $ - $ 206 $ 1,501,698
  1. 合約資產及負債

本集團認列客戶合約收入相關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如下: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合約資產:
工程建造合約 $ 2,829,989 $ 2,486,628 $ 2,509,032
應收工程保留款 950,514 857,575 582,548
減:備抵損失 ( 700,805) ( 651,402) ( 651,402)
$ 3,079,698 $ 2,692,801 $ 2,440,178
合約負債:
工程建造合約 $ 3,056,124 $ 3,424,369 $ 700,474

(1) 本集團因建造合約產生之工程保留款,預期回收之情形如下: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114年 $ 12,013 $ 9,885 $ 122
115年 763,751 709,162 525,772
116年(含)以後 174,750 138,528 56,654
$ 950,514 $ 857,575 $ 582,548

(2) 本集團之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變動,主係隨時間衡量工程建造履約義務完成程度及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本集團因自民國113年第一季起承攬政府工程標案增加,依合約預收工程款項,致合約負債增加。

本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已按近期法院判決等重新衡量已投入工程成本之未來可回收性,分別提列資產減損損失$49,403及$119,379,導致合約資產之變動,相關訴訟進度請詳附註九及十二(二)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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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集團民國113年1月1日合約負債為$744,957。期初合約負債於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認列收入金額分別為$695,443及$80,845。

(4)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

截至民國114年3月31日、113年12月31日及113年3月31日,本集團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總金額分別為$73,047,173、$74,571,532及$62,973,039,將隨橋樑及其連絡道路、鐵道土建、機電、港口…等建造工程之完成逐步認列收入,該等工程預期將於民國114年至122年陸續完成。

(5)本集團合約資產之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說明。

(二十一)利息收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息收入 $ 7,870 $ 323
銀行存款利息 1,485 1,142
其他利息收入 60 58
$ 9,415 $ 1,523

(二十二)其他收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租金收入 $ 1,102 $ 1,367
訴訟賠償收入 - 1,263
訴訟裁判費退回收入 - 1,898
其他 953 904
$ 2,055 $ 5,432

本公司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因「台中港106號碼頭新建工程」工期展延賠償款及工程追加款訟案,經民國111年6月訴請臺中地方法院後雙方達成訴訟和解,同意由台中港務分公司支付本公司$1,326(含稅)和解,認列訴訟賠償收入$1,263。

(二十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租賃修改利益 $ 12,885 $ -
外幣兌換利益 891 1,33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 (1,195)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435) (435)
$ 13,341 ($ 292)

(二十四)財務成本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5,478 $ 4,701
租賃負債利息支出 774 830
$ 6,252 $ 5,531

(二十五)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工程成本 $ 1,882,311 $ 1,307,379
員工福利費用 165,495 122,042
履約保證手續費 29,694 15,249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20,382 16,18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10,541 10,014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666 657
$ 2,109,089 $ 1,471,529

(二十六)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費用 $ 142,108 $ 104,539
勞健保費用 13,453 9,498
退休金費用 3,882 2,698
董事酬金 590 545
其他用人費用 5,462 4,762
$ 165,495 $ 122,042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 3%~5%及董事酬勞不高於 3%。
  2. 本公司民國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員工酬勞估列金額為$166;董事酬勞估列金額為$50;民國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因營業虧損,未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民國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分別以 5%及 1.5%估列。

  1.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為$1,090及$0,與民國113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前述員工酬勞以現金方式發放,截至民國114年5月9日,尚未發放。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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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所得税

  1. 所得税費用:

所得税費用組成部分: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當期所得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 -
以前年度(高)低估數 - -
當期所得稅稅額 - -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
產生及迴轉 10,729 1,613
$ 10,729 $ 1,613
  1. 本集團營利事業所得稅經稅捐機關核定之情形:
所得稅核定年度
本公司 111
工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12
展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12

(二十八)每股虧損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稅後金額 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元)
基本/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 7,620) 492,280 ($ 0.02)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稅後金額 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元)
基本/稀釋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 99,333) 492,280 ($ 0.20)

本公司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因係虧損,若計入員工酬勞之影響將造成反稀釋作用,是以未納入稀釋每股虧損之計算。

(二十九)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14 $ 996
加:期末預付設備款 11,955 2,108
期初應付票據 1,052 4,860
減:期初預付設備款 ( 5,088) -
期末應付票據 ( 3,378) ( 490)
本期支付現金 $ 5,555 $ 7,474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購置無形資產 $ 320 $ 1,373
減:期末應付票據 - ( 977)
本期支付現金 $ 320 $ 396

(三十)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114年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840,000 $ 233,723 $ 123,585 $ 161,300 $ 1,358,608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250,000) ( 101,414) ( 9,755) ( 73,620) ( 434,789)
本期新增 - - 24,931 - 24,931
利息費用支付數(註) - - ( 774) - ( 774)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 11,343) - ( 11,343)
3月31日 $ 590,000 $ 132,309 $ 126,644 $ 87,680 $ 936,633
113年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存入保證金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總額
1月1日 $ 660,000 $ 235,146 $ 97,996 $ 229,183 $ 1,222,325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 50,000) ( 46,675) ( 7,164) ( 17,160) ( 120,999)
本期新增 - - 47,474 - 47,474
利息費用支付數(註) - - ( 550) - ( 550)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550 - 550
3月31日 $ 610,000 $ 188,471 $ 138,306 $ 212,023 $ 1,148,800

註:表列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潘瑩娟 主要管理階層成員
丁承之 主要管理階層成員
陳煌銘 主要管理階層成員
江啟靖 主要管理階層成員
全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董事
潘俊榮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背書保證

(1) 本集團因銀行融資合約之借款及保證,係由本集團之主要管理階層成員及其他關係人為本集團負連帶背書保證,截至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3 月 31 日止,由關係人擔保總額度分別為 $18,964,251、$17,240,249 及 $11,55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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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3 月 31 日,本集團基於共同起造人間向銀行舉借之部份借款額度,係由本集團與其他關係人依借款合約規定提供之相互背書保證額度分別為 $55,685、$55,685 及 $108,000,而實際動支金額分別為 $55,685、$55,685 及 $74,078。

(3) 本集團提供存貨作為其他關係人之借款擔保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2. 合建分售

本集團與其他關係人簽訂合建契約,採用合建分售方式由其他關係人提供新店市安坑段大湖底小段土地,由本集團出資興建房屋,該建案已於民國 107 年興建完成。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3 月 31 日本集團代其他關係人支付合建相關成本分別計 $39,161、$38,733 及 $47,861,表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及代收其他關係人之款項分別為 $0、$0 及 $9,538,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3. 租金收入(表列「其他收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23 $ 23

本集團將部份辦公場所出租予其他關係人,其計算與收取方式與非關係人相當。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短期員工福利 $ 7,734 $ 6,303
退職後福利 264 143
$ 7,998 $ 6,446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作為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項目 帳面價值 擔保用途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4,893,304 $ 5,087,824 $ 1,947,335 提供予銀行及業主作為短期借款及工程履約保證之擔保
存貨-待售房地 226,513 226,513 319,645 提供關係人借款擔保
其他流動資產-存出保證金 - - 25,000 工程押標金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98,710 300,744 306,843 短期借款之擔保
投資性不動產 101,973 102,339 103,437 長短期借款之擔保
$ 5,520,500 $ 5,717,420 $ 2,702,26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截至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止,本集團因工程承攬已開狀未使用之金額為 $0,本集團因工程承攬之履約保證、預收工程款保證及保固保證之需要,由銀行開立之保證函金額計$8,647,623。

(二)截至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止,本集團因租賃合約開立之票據金額計$19,354。

(三)截至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工程訴訟判決及現況:

  1. 本公司得標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現改制為「第一區工程處」)公開招標之「木柵延伸(內湖線)CB410區段標工程」,雙方於民國 92 年 6 月 12 日簽訂本件工程採購契約書。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並於民國 101 年 12 月經東區工程處驗收合格。惟民國 92 年 6 月 16 日開工後,因發生種種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影響上述工程之施作,經東區工程處分別核准第一次工期展延 278 天及第二次工期展延 122 天,二次工期展延日數合計為 400 天。本公司因上述工程工期展延導致相關之成本費用增加,依約應調整增加給付工程款予以補償。本公司於民國 99 年 12 月依法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東區工程處給付工期展延補償款及其延遲利息,相關之判決進行情形如下:

(1) 經民國 109 年 9 月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第一區工程處應給付本公司 $17,723 及美金 386 仟元,及其遲延利息,並駁回其餘之訴。

(2) 本公司與第一區工程處均不服提起上訴,截至核閱報告日,二審法院尚未判決。

  1. 本公司得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以下簡稱「北部施工處」)公開招標之「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出水口導流堤、北防波堤、卸煤碼頭、連絡橋及相關設施新建工程」,雙方於民國 99 年 6 月 3 日簽訂本件工程採購契約書。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並於民國 107 年 6 月 15 日經北部施工處驗收合格。本工程於民國 99 年 6 月 14 日開工後,因本工程於施工期間因受惡劣海象天候不佳影響、漁船駛入施工區範圍阻撓施工船機作業、颱風、春節及變更設計等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影響要徑作業施作,經北部施工處共 19 次核定工期展延,核准展延日數為 568.5 天。又本公司實際提早於民國 106 年 8 月 17 日竣工,故實際工期延長日數為 561 天;另,開工後因漁民自民國 100 年 4 月至 102 年 2 月數次向北部施工處進行抗爭活動,致本公司改變施工作業方式,導致產生船舶停工損失及塊石陸運費用等履約成本。本公司因上述工程工期展延以及漁民抗爭導致相關之成本費用增加,依約應調整增加給付工程款予以補償。本公司於民國 109 年 2 月依法向新北地方法院訴請北部施工處給付工期展延及因漁民抗爭之補償款及其延遲利息。前述工期展延訟案於民國 110 年 11 月經二審法院駁回上訴,本公司對上述判決不服,後經最高法院於民國 111 年 9 月 17 日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本公司與北部施工處於民國 112 年 11 月 27 日同意,以北部施工處支付本公司 $20,000 達成和解,該款項已於民國 113 年 1 月 25 日全數收回。而漁民抗爭訟案於民國 111 年 4 月經三審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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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公司得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以下簡稱「核火工程處」)「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筒式煤倉系統統包工程」,雙方於民國101年5月10日簽訂工程採購採購契約書,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並於民國111年4月21日經核火工程處驗收合格。

(1) 惟核火工程處於民國101年9月間再行將同一工程地點之「輸煤皮帶系統」相關工程,統包予另一工程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辦理細部設計與施工,更於民國103年7月6日指示本公司應將部分工程用地移交供A公司共同使用,致使欠缺可供原設計施工之場地,因此衍增之相關費用。本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向臺北地方法院訴請核火工程處增加給付工程款,惟臺北地院移轉管轄至桃園地院審理。本公司與核火工程處於民國114年4月23日同意,以核火工程處支付本公司$31,753達成和解。

(2) 本公司於民國105年11月間完成B列筒式煤倉後,核火工程處認為有必要先行使用。嗣B列5座筒式煤倉開始運轉使用後,自民國106年5月26日發生B4筒式煤倉橫向梁(Transverse Beam)損壞事件,核火工程處指示本公司辦理修復、結構補強及橫向梁結構追加表面不鏽鋼包覆等事項,惟其後核火工程處僅就橫向梁結構追加表面不鏽鋼包覆部分追加工程款,並未就其指示辦理修復、結構補強而生之費用追加給付。本公司於民國110年8月向臺北地方法院訴請核火工程處增加給付工程款,惟臺北地院移轉管轄至桃園地院審理,截至核閱報告日,一審法院尚未判決。

(3) 本工程原訂竣工期限為民國105年6月19日,然於施工期間因受颱風、界面廠商提供資料遲延及用地交付遲延等許多不可歸責廠商之因素影響要徑作業施作,致該工程延至民國110年3月23日方實際完成整體工程,實際工期延長日數為1,738天,終致工地管理費、分攤總公司管理費等履約成本增加。本公司於民國110年8月向臺北地方法院訴請核火工程處增加給付工程款,惟臺北地院移轉管轄至桃園地院審理。本公司與核火工程處於民國114年4月23日同意,以核火工程處支付本公司$86,139達成和解。

  1. 本公司得標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以下簡稱「公路總局」)公開招標之「台九線蘇花公路觀音隧道新建工程」(以下簡稱「觀音隧道」)及「台九線蘇花公路谷風隧道新建工程」(以下簡稱「谷風隧道」),雙方於民國100年10月18日簽訂工程契約書,本公司得標公路總局公開招標之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本公司已完成全部工程,並分別於民國109年2月及8月經驗收合格。

(1) 本公司經業主指示變更將工程隔板加厚及隔板間距縮短,致使工程成本鉅額增加,又因工區地質差異導致施工成本增加,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09年7月及11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依據民國111年3月一審法院判決結果,公路總局應給付本公司$9,766及延遲利息,本公司對該等判決結果不服,於民國111年4月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截至核閱報告日,二審法院尚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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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自民國100年11月1日開工後,因施工期間受颱風、抽坍、法令變更及設計變更等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因素影響要徑施作,經公路總局核准展延工期日數分別為1,141天及1,363天,本公司因上述工期展延導致相關之成本費用增加。本公司於民國109年11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給付工期展延補償款,截至核閱報告日,一審法院尚未判決。

(3)谷風隧道施工期間,公路總局曾數次辦理契約變更,其中就部份契約變更本公司與公路總局就各工項之價格無法達成協議,致議價不成。針對公路總局給付不足之價差,本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截至核閱報告日,一審法院尚未判決。

(4)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因各式開挖工作受「用地取得、建物拆遷、溪本文化遺址、隧道內惡劣地質狀況等」因素現況條件影響,致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之「隧道開挖工項」作業無法依原核定整體施工計劃順利進行。造成隧道各式開挖工作項目之人工、機具之成本大幅增加。本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於民國114年4月經一審法院駁回,本公司對上述判決不服,預計於收到判決書日起20日內提起上訴。

(5)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兩標工程均自民國101年6月間開始進行開挖施工後,即發現原設計隧道石土方分類與實際情況差異甚鉅,且實際之地質條件與被告原先設計時所假設之條件差異極大,致使相關之成本費用增加而未能計價。本公司於民國109年11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一審法院於民國113年3月25日判決公路總局應給付本公司$50,130及其延遲利息。本公司對該等判決結果不服,於民國113年4月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截至核閱報告日,二審法院尚未判決。

(6)觀音隧道及谷風隧道因多次展延工期致本公司須支付額外電費,且工程契約僅就「隧道開挖」工項編列電費,但其他非開挖工項則未編列費而屬漏項,致使相關之成本費用增加而未能計價。本公司於民國110年7月向宜蘭地方法院訴請公路總局增加給付工程款,依據民國112年3月29日一審判決結果,公路總局應給付本公司$10,228及其延遲利息,本公司不服該判決結果,於民國112年4月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截至核閱報告日,二審法院尚未判決。

本公司業已就上述工程訴訟判決情形,衡量合約資產之可回收金額,並就差額提列減損損失,請詳附註十二(二)之說明。本公司依據訴訟進度、可能求償金額及是否具重大性,於每一財務報導期間衡量資產減損金額,惟最終金額仍須待相關案件終結後才能確定。本公司將積極辯護前述仍進行中各項訴訟案件,惟因法律案件無法預測之本質,目前無法準確估算可能之損失(若有),惟本公司已依認為合適方式做必要之調整;本公司不能排除無法在所有相關案件勝訴之可能,相關案件之判決金額雖會影響合約資產的回收性,惟不影響本公司之正常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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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盈餘分派案,請詳附註六(十九)之說明。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降低債務。本集團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包括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流動及非流動借款」)扣除現金。資本總額之計為合併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本集團於民國114年之策略維持與民國113年相同,均係致力將集團負債資本比率維持在 50% 以下,本集團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總借款 $ 722,309 $ 1,073,723 $ 798,471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91,850) ( 1,912,422) ( 1,801,722)
債務淨額(A) $ - $ - $ -
總權益(B) $ 5,370,337 $ 5,375,583 $ 5,311,633
資本總額(C=A+B) $ 5,370,337 $ 5,375,583 $ 5,311,633
負債資本比率(A/C)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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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工具之財務風險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17,6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91,723 $ 89,349 $ 141,13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91,850 $ 1,912,422 $ 1,801,72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893,304 5,087,824 1,947,335
應收帳款 155,463 352,689 98,974
合約資產(工程保留款) 950,514 857,575 582,548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54,192 64,603 55,336
存出保證金(表列其他流動資產) - - 46,000
存出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40,095 38,156 41,893
$ 7,185,418 $ 8,313,269 $ 4,573,808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590,000 $ 840,000 $ 610,000
應付票據 544,935 567,609 263,175
應付帳款 1,427,651 1,242,846 966,017
其他應付款 65,308 101,217 48,077
存入保證金(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62,608 136,188 177,090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132,309 233,723 188,471
存入保證金(表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25,072 25,112 34,933
$ 2,847,883 $ 3,146,695 $ 2,287,763
租賃負債(包含一年內到期) $ 126,644 $ 123,585 $ 13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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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風險管理政策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風險管理工作係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A.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主要為人民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14年3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 12,050 4.57 $ 54,433
歐元:新台幣 181 35.97 6,511
美金:新台幣 27 33.21 913
113年12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 11,998 4.48 $ 53,727
歐元:新台幣 462 34.14 15,782
美金:新台幣 37 32.79 1,198
113年3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台幣 $ 11,883 4.41 $ 52,382
歐元:新台幣 764 34.46 26,333
美金:新台幣 36 32.00 1,156

B.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之影響而於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認列之全部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為$891 及$1,338。

C. 本集團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其升值或貶值對本集團損益之影響,當新台幣對外幣升值或貶值 1%時,對本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稅前損益將分別增加或減少$619 及$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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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風險

A. 本集團暴露於價格風險的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B. 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0 及 $176;對其他綜合損益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917 及 $1,411。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本集團借入之長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之利率風險,另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如以本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3 月 31 日之借款餘額核算,當市場利率增加或減少 0.25% 時,將使本集團之現金流出分別增加或減少 $451 及 $499。

(2) 信用風險

A.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應收工程保留款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另本集團投資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定期存單之交易對象為信用品質良好之金融機構,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B. 本集團採用 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 30 天,視為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而合約款項經業主終驗後 30 天仍未收回,視為已發生違約。

C. 本集團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之債務人主要為政府單位或國營事業等機關,本集團採用簡化作法以損失率法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本集團民國 114 年 3 月 31 日、113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3 月 31 日之損失率法如下:

(a) 一般帳款:

114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工程保留款 合計
帳面價值總額 $ 155,463 $ 950,514 $ 1,105,977
備抵損失(註) $ - $ - $ -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工程保留款 合計
帳面價值總額 $ 352,689 $ 857,575 $ 1,210,264
備抵損失(註) $ - $ - $ -
113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工程保留款 合計
帳面價值總額 $ 98,974 $ 582,548 $ 681,522
備抵損失(註) $ - $ - $ -

註:本集團上述之應收帳款及工程保留款,均未逾期,因備抵損失金額不重大,不予以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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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有個別減損跡象而提列備抵損失: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合約資產 合約資產 合約資產
帳面價值總額 $ 2,829,989 $ 2,486,628 $ 2,509,032
備抵損失 $ 700,805 $ 651,402 $ 651,402

D. 本集團採簡化作法之合約資產及存出保證金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4年 113年
1月1日 $ 651,402 $ 563,560
提列減損損失 49,403 131,656
減損回升利益(註) - (12,277)
本期沖銷數 - (31,537)
3月31日 $ 700,805 $ 651,402

註:本集團因「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出水口導流堤、北防波堤、卸煤碼頭、連絡橋及相關設施新建工程」訟案和解,因收取和解款項超過合約資產減除已認列減損損失金額,致認列減損回升利益,相關說明請詳附註九(三)2。

(3) 流動性風險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集團財務部予以彙總。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求。本集團未動用借款額度明細如下: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3月31日
浮動利率
一年內到期 $ 1,070,000 $ 520,000 $ 600,000
一年以上到期 2,800,000 2,090,000 1,140,000
$ 3,870,000 $ 2,610,000 $ 1,740,000

B. 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其未折現合約現金流量如下表所述: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114年3月31日 短於1年 1~2年 2~3年 3年以上
短期借款 $ 593,399 $ - $ - $ -
應付票據 544,935 - - -
應付帳款 1,226,069 95,169 84,620 21,793
其他應付款 65,308 - - -
租賃負債 41,003 21,743 17,912 55,308
(包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 83,194 6,580 45,941 -
(包含一年內到期)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113年12月31日 短於1年 1~2年 2~3年 3年以上
短期借款 $ 848,739 $ - $ - $ -
應付票據 567,609 - - -
應付帳款 1,074,625 84,156 71,357 12,708
其他應付款 101,217 - - -
租賃負債 49,894 16,521 13,640 52,618
(包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 148,398 43,013 47,570 -
(包含一年內到期)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113年3月31日 短於1年 1~2年 2~3年 3年以上
短期借款 $ 613,538 $ - $ - $ -
應付票據 263,175 - - -
應付帳款 637,295 282,468 41,083 5,171
其他應付款 48,077 - - -
租賃負債 70,312 18,681 10,431 47,409
(包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 134,361 6,560 6,542 45,858
(包含一年內到期)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集團投資之部份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即屬之。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本集團投資之部份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即屬之。

  1. 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係由本集團財務部門定期委由外部專家進行評價,其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十)說明。

  2. 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集團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表列其他流動資產及其他非流動資產)、長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流動負債及存入保證金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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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集團依資產之性質、特性及風險暨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 $ - $ - $ 91,723 $ 91,723
113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 $ - $ - $ 89,349 $ 89,349
113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上市公司股票 $ 17,630 $ - $ - $ 17,6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證券 - - 141,132 141,132
$ 17,630 $ - $ 141,132 $158,762
  1. 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1) 本集團採用市場報價(收盤價)作為公允價值輸入值(即第一等級者)。

(2) 本集團除上述(1)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即第三等級)之公允價值係依評價模型進行評價。

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集團持有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值會適當地根據額外之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流動性風險等。根據本集團之公允價值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制程序,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所使用之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3) 本集團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權益證券則由本集團財務部門定期評價或委由外部估價師評價,有關評價模型彙總說明如下:

114年3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折價率
非上市上櫃公司股票 $ 88,018 可類比交易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30%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3,705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9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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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折價率 公允價值關係
非上市上櫃
公司股票 $ 85,737 可類比交易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 30%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 3,612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89,349
113年3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輸入值 折價率 公允價值關係
非上市上櫃
公司股票 $ 137,496 可類比交易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 30% 缺乏市場流通性
折價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 3,636 淨資產價值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 141,132
  1. 本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2. 下表列示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第三等級之變動:

114年 113年
1月1日 $ 89,349 $ 130,265
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
損益 2,374 10,867
3月31日 $ 91,723 $ 141,132
  1. 本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2. 本集團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之評價模型及評價參數,惟當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114年3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輸入值 變動 輸入值 變動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流動性 ±5% $ 6,289 ($ 6,286)
$ 6,127
($ 6,124)
113年3月31日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流動性 ±5% $ 9,820 ($ 9,82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一。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括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請詳附表二。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表三。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投資大陸公司之基本資料:無。
  2.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1.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營運決策者於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應報導部門。
  2. 本集團營運決策者係以公司別之角度經營管理。

(二)部門資訊

本集團營運決策者係根據營運部門損益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部門損益係指各營運部門之稅後損益,以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估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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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工信工程 展邦實業 工信開發 調節及沖銷 合計
外部收入 $ 2,151,535 $ - $ 1,999 $ - $ 2,153,534
內部部門收入 - - - - -
部門收入 $ 2,151,535 $ - $ 1,999 $ - $ 2,153,534
部門稅後損益 ($ 5,632) $ - ($ 1,988) $ - ($ 7,620)
折舊、減損及攤銷 $ 81,427 $ - $ - $ - $ 81,427
利息收入 $ 9,356 $ - $ 59 $ - $ 9,415
利息費用 $ 6,239 $ - $ 13 $ - $ 6,252
部門資產 $ 10,772,098 $ 590,236 $ 652,816 ($ 603,800) $ 11,411,350

11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工信工程 展邦實業 工信開發 調節及沖銷 合計
外部收入 $ 1,501,492 $ - $ 206 $ - $ 1,501,698
內部部門收入 - - - - -
部門收入 $ 1,501,492 $ - $ 206 $ - $ 1,501,698
部門稅後損益 ($ 97,657) ($ 700) ($ 976) $ - ($ 99,333)
折舊、減損及攤銷 $ 146,107 $ 566 $ - $ - $ 146,673
利息收入 $ 356 $ 1,167 $ - $ - $ 1,523
利息費用 $ 5,510 $ 21 $ - $ - $ 5,531
部門資產 $ 6,990,934 $ 832,196 $ 656,932 ($ 22,066) $ 8,457,996

(三)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1. 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2. 應報導部門係以稅後損益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損益合計數與企業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損益之調節及沖銷情形,請詳附註十四(二)之說明。
  3. 提供主要營運決策者之總資產金額,與財務報表內之資產採一致之衡量方式,本期應報導部門資產之調節及沖銷情形,請詳附註十四(二)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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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編號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註1)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背書保證以財產設定擔保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註1)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備註
公司名稱 關係
1 工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潘俊榮 註2 $ 9,845,604 $ 55,685 $ 55,685 $ 55,685 $ 55,685 1.04% $ 19,691,208 N N N

註1:本公司背書保證限額依「背書保證實施辦法」規定,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之八倍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額度以不超過本公司實收資本額四倍為限計算;
本公司之子公司背書保證限額依「背書保證實施辦法」規定,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度以不超過母公司實收資本額之四倍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額度以不超過母公司實收資本額二倍為限計算。
註2:基於承揽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公司。

附表一第1頁


王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民國114年3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期 | | 末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仟股)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 本公司 | 工廠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3,240 | $ 88,018 | 18.00 | $ 88,018 | 註2 |

註1:揭露標準為帳面金額達$6,000以上者。
註2:未買押擔保。

附表二第1頁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展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大樓、住宅之建設與開發及一般投資 $ 1,938 $ 590,000 59,000 100 $ 2,074 $ - $ -
工信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大樓、住宅之建設與開發 673,400 673,400 70,000 100 620,083 ( 1,988) ( 1,988) 子公司

註:展邦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13年12月13日經董事同意解散,並於同年12月退還股款計$588,062。

附表三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