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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EC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Jun 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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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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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昆船智能 股票代码:30131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 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50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 号恩菲科技大厦B 座6 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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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船智能”)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船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 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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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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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昆船智能、上市公司、 公司 |
指 |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 风投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国新 | 指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国新深圳 | 指 | 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的行为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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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 号基金小镇 对冲基金中心504 |
| 成立日期 | 2016 年8 月8 日 |
| 经营期限 | 2016 年8 月8 日至2026 年8 月8 日 |
| 注册资本 | 10,200,000 万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黄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HX6U4H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 号恩菲科技大厦B 座6 层 |
| 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不得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 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 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 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 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国国新通过国新深圳间接持有国风投基金的股份比例 为35.29%,国新深圳为国风投基金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国新实际控制国风投基金,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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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 的永久居留权 |
|---|---|---|---|---|---|
| 黄杰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陈勇峰 | 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郭铖 | 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黄锦贤 | 独立董事 | 男 | 新加坡 | 新加坡 | 是 |
| 于业明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 张军红 | 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 姚飞 | 董事 | 男 | 中国 | 深圳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昆船智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
| 1 |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503.SZ |
| 2 |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601989.SH |
| 3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01287.SZ |
| 4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 600764.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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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 年2 月18 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 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3 月12 日至2025 年6 月11 日)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200,000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3.00%。其中,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400,000 股;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4,800,000 股。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执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 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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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股份27,242,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3510%。
自2024 年5 月20 日至2025 年1 月9 日期间,国风投基金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194,98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14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1.3510%降至 7.9364%。2025 年1 月10 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 号》“二、…… 《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 少达到或者超过5%”是指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或者跨越5%的整数倍 (不含5%),如10%、15%等。”
自2025 年1 月10 日至2025 年6 月6 日,国风投基金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047,4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364%),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9364%降至4.9999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11,999,9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国风投基金自2024 年5 月20 日至2025 年6 月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242,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10%。具 体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 国风投基 金 |
大宗交易 | 2024年5月20日 | 19.44 | 1,000,000 | 0.4167% |
| 集中竞价 | 2024年9月4日 | 19.39 | 499,968 | 0.2083% | |
| 大宗交易 | 2024年9月4日 | 18.51 | 1,000,000 | 0.4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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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竞价 | 2024年9月13日 | 19.3 | 499,913 | 0.2083% | |
|---|---|---|---|---|---|
| 大宗交易 | 2024年9月30日 | 20.6 | 1,500,000 | 0.6250% |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8日 | 23.07 | 500,000 | 0.2083% | |
| 大宗交易 | 2024年10月8日 | 23.42 | 2,300,000 | 0.9583% |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10日 | 22.85 | 300,000 | 0.1250% |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18日 | 21.03 | 156,700 | 0.0653% |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21日 | 21.21 | 138,900 | 0.0579% | |
| 集中竞价 | 2024年10月25日 | 21.29 | 299,500 | 0.1248%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3月13日 | 19.74 | 200,000 | 0.0833%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3月14日 | 19.89 | 61,449 | 0.0256%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3月18日 | 19.58 | 19,300 | 0.0080%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3月19日 | 19.61 | 118,600 | 0.0494%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3月20日 | 19.98 | 200,000 | 0.0833%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3月21日 | 20.84 | 500,000 | 0.2083%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5月8日 | 17.65 | 200,000 | 0.0833%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5月9日 | 18.06 | 159,900 | 0.0666%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5月12日 | 21.3 | 500,000 | 0.2083% | |
| 大宗竞价 | 2025年5月12日 | 21.46 | 4,800,000 | 2.0000% | |
| 集中竞价 | 2025年6月6日 | 18.47 | 288,200 | 0.1201% |
|---|---|---|---|---|
| 合计 | 15,242,430 | 6.3510%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持有股份 | 27,242,367 | 11.35099 | 11,999,937 | 4.99997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27,242,367 | 11.35099 | 11,999,937 | 4.999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证监会于2025 年1 月10 日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 号》,《证券 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 号》发布前,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9364%,发布 后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国风投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国风投基金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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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 易所,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
| 国风投基金 | 集中竞价交易 及大宗交易 |
2025 年3 月 | 20.27 | 1,099,349 |
| 2025 年5 月 | 21.22 | 5,659,900 |
除本次权益变动与以上减持信息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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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1
==> picture [3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签署日期:2025 年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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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处,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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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昆船智能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云南省昆明市 |
| 股票简称 | 昆船智能 | 股票代码 | 30131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中国国有资本风 险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 五路128 号基金小 镇对冲基金中心 504 |
|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 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协议转让 □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 继承 □ | |||
| 赠与 □ |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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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7,242,367 股 持股比例:11.351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1,999,937 股 变动比例:4.99997%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间及方式 |
时间:自2024 年5 月20 日至2025 年6 月6 日期间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或大 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形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不存在其他 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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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签字页)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
黄杰
日期:2025 年6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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