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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EC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Jan 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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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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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8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昆船智能”)股东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天津资管”)被其母公司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京科投”)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后,天津资管独立法人资格将予 以注销,同时将其持有的 8,757,633 股昆船智能股票(占昆船智能总 股本的 3.65%)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转让给北京科投。北京科投作为吸 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天津资管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权 利与义务。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向市场增持股份,亦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上市时,天津资管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了限制流通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本次划转的股份虽仍在锁定期内,但由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距今已满二年,本次权益变动 涉及的股份划转的划出方天津资管系划入方北京科投的全资子公司, 划转双方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资管注销后, 北京科投拟作出将承继天津资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等相关承诺。本次股份划转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2.3.4 条规定的“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免遵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 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吸收合并及非交易过户相关手续尚 未办理完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告 知函》,该股东将被母公司中船科技投资吸收合并,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吸收合并的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公司资产和资本,压缩股权管理层级,全面提 升经营效益和运行质量,北京科投将吸收合并并注销全资子公司天津 资管,同时将其持有的 8,757,633 股昆船智能股票(占昆船智能总股

本的 3.65%)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转让给北京科投。北京科投作为吸收 合并后的存续公司依法承继天津资管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权利 与义务。

2、股票锁定期承诺有关情况

股东天津资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 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 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 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上述锁定承诺,本次拟划转股份锁定期为 2022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仍处于锁定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2.3.4 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本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 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控股股东、 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承诺遵守前款规定。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 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 可豁免遵守本条第一款规定。”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距 今已满二年,且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划转的划出方天津资管系划入方 北京科投的全资子公司,划转双方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 公司。因此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第 2.3.4 条规定的“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 免遵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中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2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 72 号三层 法定代表人:陶宏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61280780

(二)被吸收合并方

公司名称: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庆盛道 966 号

中船重工大厦二十九层 2902 室

法定代表人:姜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MAUR0Q

三、本次吸收合并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
占比
%
持股数量
(股)
占比
%
昆明船舶设备集
团有限公司
144,000,000 60.00 0 144,000,000 60.00
中船投资管理
(天津)有限公
8,757,633 3.65 -8,757,633 0 0
中船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
0 0 +8,757,633 8,757,633 3.65
合计 152,757,633 63.65 0 152,757,633 63.65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吸收合并及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手续尚未办理完 成,最终结果以中国结算登记为准。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天津资管被其母公司北京科投吸收 合并所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 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 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吸收合并及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手续尚未

办理完成,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 1、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