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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al Software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l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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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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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在认真审阅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之上,经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格 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方式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通过公司官网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 名单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从 2021 年 7 月 10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止。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 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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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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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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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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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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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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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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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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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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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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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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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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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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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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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