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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semi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un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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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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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验字[2022]110Z000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 110100322022708009280 |
|---|---|
| 报告名称: | 验资报告 |
| 报告文号: | 容诚验字[2022]110Z0008号 |
| 被审(验)单位名称: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业务类型: | 其他鉴证业务 |
| 报告日期: | 2022年06月08日 |
| 报备日期: | 2022年06月08日 |
| 闫长满(110100320033), |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顾娜(210103050022), |
| 于海娟(110100323917) | |
|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 - | Ж |
|---|---|
| --- | --- |
| 序号 | 容 内 |
页码 |
|---|---|---|
| 1 | 验资报告 | $1 - 3$ |
| 2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4 |
| 3 |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5 |
| 4 | 验资事项说明 | 6-8 |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 (100037) TF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F-mail: [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扫码核对备案信息 容诚验字[2022] 110Z0008号
验 资 报 告
容诚验字[2022]110Z0008号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6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 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 料,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 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602 号 -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 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418,200.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 84,418,200.00 元。 根据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8号)的核准,贵公司向中信证券 青岛城投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 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雪钦、易方达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11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045,699.00 股, 每股面值1元,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045,699.00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92,463,899.00 元。经我们审验, 截至 2022 年 6 月 8 日止, 贵公司已向中信证 券青岛城投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
$\mathbf{1}$
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雪钦、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11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045,699.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28.71 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9,915,093.67 元, 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0,084,835.04 元, 其中计入 股本人民币 8,045,699.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982,039,136.04 元。各投资者全 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84,418,200.00 元, 股 本人民币 84.418.200.00 元, 本次增资前的变更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限制性股票归属 262.200.00 股,归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84,418,200.00 元, 已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确认。截至2022年6月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2,463,899.00 元, 累计股本人民币 92,463,899.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股东签发出 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容诚验字[2022]110Z0008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闫长满
国注册会计师 2岁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顾娜
it In
于海娟
中国·北京
2022年6月8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1:
源》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 有限公司 被审验单位名称: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
|---|---|---|---|---|---|
| N. 2000063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 其中: | 股本 | ||
| 货币出资 | 金额 |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 囫 |
|||
| 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2号单一 |
1,609,139.00 | 199,999,886.31 | 1,609,139.00 | 20.00% | |
|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银河资本-鑫鑫一 |
402,284.00 | 49,999,878.36 | 402,284.00 | 5.00% | |
|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A |
402,284.00 | 49,999,878.36 | 402,284.00 | 5.00% | |
| 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 |
402,284.00 | 49,999,878.36 | 402,284.00 | 5.00% | |
|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2,284.00 | 49,999,878.36 | 402,284.00 | 5.00% | |
|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8,376.00 | 51,999,953.04 | 418,376.00 | 5.20% | |
| 周雪钦 | 402,284.00 | 49,999,878.36 | 402,284.00 | 5.00% | |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37,854.00 | 303,000,873.66 | 2,437,854.00 | 30.30% | |
|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8,376.00 | 51,999,953.04 | 418,376.00 | 5.20% | |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34,467.00 | 53,999,903.43 | 434,467.00 | 5.40%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6,067.00 | 88,999,967.43 | 716,067.00 | 8.90% | |
| 计合 | 8,045,699.00 | 999,999,928.71 | 8,045,699.00 | 100.00% |
4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frac{2}{3}$ | 注册 | 丹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 |||||||
|---|---|---|---|---|---|---|---|---|---|
| 截至2022年06月08日止 | |||||||||
| 皮审验单位名称: 被 粗恋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 | 货币单位: | 人民币元 | |||||||
| Ŕļ | 认缴注册资本 | 股本 | |||||||
| 股东名称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金额 12000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出资比例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 额比例 |
本次增加额 | 金额 | 占注册资本总 额比例 |
|
| 自限售条件流通股 | 39,345,250.00 | 46.61% | 47,390,949.00 | 51.25% | 39,345,250.00 | 46.61% | 8,045,699.00 | 47,390,949.00 | 51.25%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5,072,950.00 | 53.39% | 45,072,950.00 | 48.75% | 45,072,950.00 | 53.39% | 45,072,950.00 | 48.75% | |
| 合计 | 84,418,200.00 | 100.00% | 92,463,899.00 | 100.00% | 84,418,200.00 | 100.00% | 8,045,699.00 | 92,463,899.00 | 100.00% |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沈阳芯源微电子 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年3月29日取得沈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1011274273568XC 的《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418.200.00 元, 股本为人民币 84,418,200.00 元。
根据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8 号)的核准,贵公司向中信证 券青岛城投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 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雪钦、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11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8.045,699.00 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045,69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92,463,899.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8号)的核准, 贵公司向中信证 券青岛城投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 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雪钦、易方达基金管
$\boldsymbol{6}$
理有限公司、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11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45,699.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045,699.00 元,各投资者 全部以货币出资。
三、审验结果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2 年 6 月 8 日止,贵公司已向中信证券青岛城投金控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JP 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雪钦、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共 11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045,699.00 股,每股发 行价格 124.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28.71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 和保荐费用合计 9,999,999.29 元(含增值税金额),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989,999,929.42 元,主承销商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分别划入贵公司开立的如下人 民币账户内: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金额(元) |
|---|---|---|---|
| 1 | 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 15912666666677 | 470,000,000.00 |
| 2 | 中信银行沈阳南站支行 | 8112901011100849786 | 230,000,000.00 |
| 3 | 招商银行沈阳浑南西路支行 | 124904600110858 | 289,999,929.42 |
| 合计 | - | - | 989,999,929.42 |
此外贵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 510,000.00 元(含增值税金额)的其他 发行费用。上述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包含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为人民币 594,905.6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90,084,835.04 元,其中增加股本 8,045,69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982,039,136.04 元。连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股本 84,418,200.00 元,本 次公开发行后贵公司累计股本 92,463,899.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47,390,949.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51.25%,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 45,072,950.00 股, 占股份总数的 48.75%。
$\ddot{\phantom{a}}$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 9,915,093.67 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 9,915,093.67 元(不含增值税), 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9,433,961.60 元 (不含增值税),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0,943.39 元 (不含增值税), 律师费用 330,188.68 元 (不含增值税)。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frac{1}{2}$
Ĥ
成功服务分
招商银行浑南西路支行 :
本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 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 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联席主 承销商)向贵行缴存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 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签章;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 及具体内容,并签字、签章。
回函请直接面交柜台询证人员。
截至 2022年 06月 08日 1 时 30分止,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浑南西路支行开立的账户 (账号: 124904600110858)收到的募集资金列示如下:
| 缴款人 | 缴入 日期 |
账 户 性 质 |
缴款人银行 账号 c9000 |
币 种 |
金额 | 款项 用途 |
备 注 |
|---|---|---|---|---|---|---|---|
|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
2022 年6月 8E |
专 户 |
11001085100059507008 | 民 種 |
¥289, 999, 929. 42. 19 1 |
非公开发行 10 募集资金 |
|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盖章) | ||||||
| 210112000093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 ||||||
| 2022年06月08日 |
_以下由被询证银行填列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论: 经本行核对, 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职务: 电话: 职务: 电话: 复核人: (银行盖章) 经本行核对,存在以下不符之处。 职务: 年 月 日 经办人: 电话: 职务: 电话: 复核人: (银行盖章)

西京。
业务标识码: 11240004409910 客户名称: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结论: 经本行核对,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存在以下提示。特此函复。
其他為
\$本证,既以该款项入账传票上客户填写的内容为依据,其款项来源银行无从核实.
该非公务发行募集资金存入账户为该单位已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银行不对款项收付进行监督.
同基督间2023年6月8日1810寸36分。

- Mars 2022年06月08日 经办人:王丹 职务:经办柜员 职务 复核柜员 复核人:吴莹 (银行盖重 第1次打印 (3)
电话: 02431652296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中信银行沈阳南站支行 :
本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 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 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联席主 承销商)向贵行缴存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 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签章;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 及具体内容,并签字、签章。
回函请直接面交柜台询证人员。
截至 2022年 06月 08日17 时 20分止,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沈阳南站支行开立的账户 (账号: 8112901011100849786)收到的募集资金列示如下:
| 缴款人 | 缴入 日期 |
账 甴 性 质 |
缴款人银行 账号 |
币 种 |
金额 | 款项 用途 |
备 注 |
|
|---|---|---|---|---|---|---|---|---|
|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
2022 年6月 8日 |
专 甴 |
11001085100059507008 | ╯ヽ 民 币 |
¥230,000,000,00 | 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 |
(盖章)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08日



以下由被询证银行填列 结论: 经本行核对, 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 深红沉阳南站 2022年 6月8日 经办人:经礼子职务 りっつ 136 经本行核对,存在以下不符之处。 电话: 年 月 日 职务: 经办人: 电话: 职务: 复核人: (银行盖章) $1101$
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
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本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对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 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 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联席主 承销商)向贵行缴存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下列数据及事项出自本公司账薄记录,如与贵行 记录相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签字、签章;如有不符,请在本函"结论"部分列明不符项目 及具体内容,并签字、签章。
回函请直接面交柜台询证人员。
截至 2022年 06月 08日 19 时 3b 分止,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 户 (账号: 15912666666677) 收到的募集资金列示如下:
| 缴款人 | 缴入 日期 |
账 甴 性 质 |
缴款人银行 账号 |
币 种 |
金额 | 款项 用途 |
备 | |
|---|---|---|---|---|---|---|---|---|
| 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
2022 年6月 8日 |
专 ₿ |
11001085100059507008 | ハ 民 币 |
¥470,000,000.00 | 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 |
无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2022年06月08日

见下由被询证银行填列__ 结论: 经本行核对, 所函证项目与本行记载信息相符。特此函复。 业 职务: 柜员 电话: 31963564 经诉人:7 2022年 6月8日 职务: 内授 电话: 31963515 复 (银行盖章) 经本行核对,存在以下不符之处。 电话: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职务: 电话: 职务: 复核人: (银行盖章)
不可以不可以



客户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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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凭回单号+验证码可在我行柜台、自助终端及网站(bank.pingan.com)验证回单信息。

| 0011869 证书序号: |
||
|---|---|---|
| 買 遐 |
||
| $\overline{\phantom{a}}$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 |
| E 公计师事务 |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凭证。 |
|
| 12 三 | $\sim$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
| 容诚会计 侦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称: 名 |
$\sim$ $\mathbf{A}$ |
田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
| 01020362091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
$\overline{4}$ $\mathscr{H}$ |
应当向财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出借、转让。 租、 |
| 任会计师: # |
$\bullet$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
| 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 大厦901-22至901-26 场 营 经 |
||
|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1003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报告附件专用 |
$\blacksquare$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一旗 老月体 发证机关: |
| 批准执业文号 京财会许可[2013]0067号 批准执业日期 2013年10月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