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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ston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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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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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30.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8,275,000 股,发行价格为 27.4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0,110.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523.2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86.79 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
资额(万元)
建设期
1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
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50,000.00 45,586.79 36个月
合计 50,000.00 45,586.79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 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款项及支 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 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20481)确认,自 2020 年 3 月 9 日(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董事会决议日)至 2021 年 8 月 4 日期间,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11,801.14 万元,可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进行 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总额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占预计投资
总额的比例
拟置换金额
1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
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50,000.00 12,658.75 25.32% 11,801.14
合计 50,000.00 12,658.75 25.32% 11,801.14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 4,523.26 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 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129.07 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29.07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不含税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
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3,006.60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504.72 99.06 99.06
3 律师费用 503.83 5.00 5.00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76.32 - -
5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31.79 25.01 25.01
合计 4,523.26 129.07 129.07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930.21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930.21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XYZH/2021BJAA120481),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冠石科技截至 2021 年 8 月 4 日止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由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