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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7
Sep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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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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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7-09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就 《激励计划》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2017 年 7 月 25 日至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 年 8 月 4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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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4、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 对象人数及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调整,同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即 2017 年 9 月 18 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科华恒盛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 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282 人。
-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737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
2.72%,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 年 9 月 18 日
-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7.93 元/股
7、2017 年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 | 占本计划公告日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 票数量(万股) | 票总数的比例 | 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1 | 汤珊 | 董事、副总裁 | 5 | 0.60% | 0.02% |
| 2 | 林韬 | 董事会秘书 | 5 | 0.60% | 0.02% |
| 3 | 林清民 | 副总裁 | 20 | 2.39%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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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黄庆丰 | 副总裁 | 6 | 0.72% | 0.02% |
|---|---|---|---|---|---|
| 5 | 黄志群 | 副总裁 | 25 | 2.99% | 0.09% |
| 6 | 姚飞平 | 副总裁 | 20 | 2.39% | 0.07% |
| 7 | 梁舒展 | 副总裁 | 20 | 2.39% | 0.07%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及董 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275人) |
636 |
75.99% | 2.35% | ||
| 合计(282人) | 737 | 88.05% | 2.72% |
备注: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共为 837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737 万股; 预留授予 100 万股。
8、激励对象获限制性股票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本次授予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确定的名单及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 9、对股份锁定的安排: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锁定期 1 年。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 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分别按照比例解锁,即各 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相应解锁比例的 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 |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
|
|---|---|---|
| 解锁时间 | ||
| 第一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次解锁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17] 第 350ZA0046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止新增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 “截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共计 28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132,144,100.00 元,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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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出资均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前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账号: 35101551001050011879】。其中:增加股本 7,370,000.00 元,转入资本公积 124,774,100.00 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18 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更前 | 本次变更前 | 本次变动 增加(+, —) |
本次变更后 | 本次变更后 | |
|---|---|---|---|---|---|
| 股份类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889,281.00 | 17.66% | +7370,000 | 55,259,281 | 19.84% |
| 高管锁定股 | 41,597,081.00 | 15.34% | 41,597,081 | 14.94% | |
| 首发后限售股 | 4,608,200.00 | 1.70% | 4,608,200 | 1.65% |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684,000.00 | 0.62% | +7370,000 | 9,054,000 | 3.25%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3,244,319.00 | 82.34% | 223,244,319 | 80.16% | |
| 三、股份总数 | 271,133,600.00 | 100% | +7370,000 | 278,503,600 | 10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 278,503,600 股摊薄计算, 2016 年度每股收益为 0.62 元。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没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公司控制股股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71,133,600 股增加至 278,503,60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 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1.77%的股份;实际 控制人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7.08%的股份;黄婉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5.04% 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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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比例被动稀释到 30.93%;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到 16.63%;黄婉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则由 5.04%被动稀释至 4.90%,致其不再 为持有科华恒盛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科华恒盛:关于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科华恒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黄婉玲女士 与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仍互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其他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该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并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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