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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1

Sep 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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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1-03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1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2011年9月30日为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公司201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科华恒盛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 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41人,占截至2011年7月31日科华恒盛员工总 数2075人的6.80%。

  •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自标的股票授予日起计算,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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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不超过5年。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 锁定不得转让。禁售期后48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 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 后、36个月后和48个月后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5%、25%、25% 和25%。

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41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65%;授予价格为10.92元。

原披露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6万股,本次差 异原因及调整情况详见2011年9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1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1 年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办法》。

2、201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 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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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1 年 5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和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4、201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的议案》、《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5、2011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1 年第三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1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

7、2011 年 9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 立意见。

8、2011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1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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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0、2011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1 年第四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的 议案》以及《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的议案》。

11、2011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11年9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 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3、2011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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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激励对象在本计划实施前一年度的绩效考核中未达到合格。

3、2011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 于3393万元。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 计划的其他情形。

2、公司2011年1-6月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4114.42万元,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3、经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全体激励对象 2010年度工作绩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考核,确认公司所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均达到合格标准,符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权激励对象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符合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 141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审核,确认其作为 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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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周伟 松先生为公司董事、林仪女士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吴建文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 总裁、吕永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吴洪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苏瑞瑜 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陈四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张少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上述 八位激励对象在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一)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科华恒盛限

  • 制性股票。

  • (二)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

  • 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三)授予日:授予日为2011年9月30日。

  • (四)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10.92元。

(五)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1 吕永明 副总裁、财务总监 28 6.77%
2 吴洪立 副总裁 20 4.84%
3 苏瑞瑜 副总裁 18 4.35%
4 周伟松 董事 18 4.35%
5 陈四雄 副总裁 16 3.87%
6 林仪 董事、副总裁 12 2.90%
7 张少武 副总裁 11 2.66%
8 吴建文 董事、副总裁 10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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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9 黄志群 产品线总监 16 3.87%
10 黃庆丰 产品线总监 16 3.87%
11 李媛姿 产品线总监 6 1.45%
12 冯建雄 产品线总监 6 1.45%
13 苏先进 总经理 7 1.69%
14 曾春保 项目经理 8 1.93%
15 郑旺发 产品经理 8 1.93%
16 林金水 产品经理 6 1.45%
17 黄詹江勇 项目经理 4 0.97%
18 许勇枝 项目经理 2 0.48%
19 王志东 项目经理 2 0.48%
20 林艺成 项目经理 2 0.48%
21 柳威 项目经理 2 0.48%
22 曾奕彰 项目经理 2 0.48%
23 陈亚梯 主任工程师 3 0.73%
24 蔡志雄 主任工程师 1 0.24%
25 郭银全 主任工程师 1 0.24%
26 崔福军 主任工程师 1 0.24%
27 张忠 主任工程师 1 0.24%
28 汤贤椿 主任工程师 1 0.24%
29 江立佳 主任工程师 1 0.24%
30 李育刚 主任工程师 1 0.24%
31 沈振聪 主任工程师 1 0.24%
32 黄毅(研发二部) 主任工程师 1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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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王定富 主任工程师 1 0.24%
34 侯泽治 主任工程师 1 0.24%
35 梁碧辉 主任工程师 1 0.24%
36 王子明 主任工程师 1 0.24%
37 林建全 主任工程师 1 0.24%
38 洪开慧 主任工程师 1 0.24%
39 洪丽泳 主任工程师 1 0.24%
40 简灿色 主任工程师 1 0.24%
41 陈守军 主任工程师 1 0.24%
42 兰祥金 主任工程师 1 0.24%
43 杜伟 主任工程师 1 0.24%
44 孙召儒 主任工程师 1 0.24%
45 毛文涛 主任工程师 1 0.24%
46 熊大为 技术骨干 1 0.24%
47 郭建宗 技术骨干 1 0.24%
48 曹建 技术骨干 0.5 0.12%
49 王刚 技术骨干 1 0.24%
50 葛静 技术骨干 1 0.24%
51 尹承添 技术骨干 1 0.24%
52 苏宁焕 技术骨干 1 0.24%
53 刘伟 技术骨干 0.5 0.12%
54 沈尧聪 技术骨干 1 0.24%
55 钟小帆 技术骨干 0.5 0.12%
56 黄伟平 技术骨干 1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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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57 王君 技术骨干 0.5 0.12%
58 邹建忠 部门经理 7 1.69%
59 张少育 部门经理 1 0.24%
60 李婷婷 部门经理助理 1 0.24%
61 沈小娟 部门副经理 1 0.24%
62 黎维经 部门副经理 1 0.24%
63 林道华 部门经理 7 1.69%
64 陈勇(海外) 业务骨干 2 0.48%
65 庄燕君 业务骨干 2 0.48%
66 陈惠珠 业务骨干 1 0.24%
67 韩逊男 业务骨干 1 0.24%
68 赖德标 业务骨干 1 0.24%
69 陈菁菁 业务骨干 1 0.24%
70 庄秋水 拓展部总监 4 0.97%
71 周成君 拓展部总监 3 0.73%
72 胡海东 拓展部副总监 4 0.97%
73 黄耿国 拓展部副总监 4 0.97%
74 吴维锋 拓展部副总监 2 0.48%
75 周喜 拓展部副总监 3 0.73%
75 姚磊 拓展部副总监 3 0.73%
77 朱建平 区域销售经理 2 0.48%
78 许志钦 区域销售经理 5 1.21%
79 赖秉光 区域销售经理 1 0.24%
80 卢清岩 区域销售经理 3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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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81 黄正义 区域销售经理 3 0.73%
82 林锦光 区域销售经理 2 0.48%
83 黄庆山 区域销售副经理 1 0.24%
84 谢上达 区域销售经理 1 0.24%
85 林河山 区域销售经理 2 0.48%
86 郑明星 区域销售经理 2 0.48%
87 吴能旭 区域销售经理 2 0.48%
88 张茂松 区域销售经理 2 0.48%
89 林建 区域销售副经理 2 0.48%
90 朱超 区域销售副经理 1 0.24%
91 刘仁 区域销售副经理 1 0.24%
92 邹炎龙 区域销售经理 1 0.24%
93 林文权 区域销售经理 1 0.24%
94 庄赐泉 区域销售副经理 1 0.24%
95 阮国征 区域销售经理 1 0.24%
96 赖文星 区域销售经理 1 0.24%
97 吴汇文 区域销售经理 1 0.24%
98 陈佳烽 区域销售副经理 1 0.24%
99 范明 产品经理 1 0.24%
100 刘笃永 销售经理 1 0.24%
101 叶建喜 高级客户经理 2 0.48%
102 温环生 高级客户经理 1.5 0.36%
103 陈勇(渠道) 拓展部总监助理 1 0.24%
104 张斌 销售经理 2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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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邹永煊 销售经理 1 0.24%
106 尤进强 部门经理 2 0.48%
107 冯晓滨 技术骨干 1 0.24%
108 华绪炜 技术骨干 1 0.24%
109 吴木荣 服务站副经理 1 0.24%
110 杨平 技术骨干 1 0.24%
111 邱序福 技术骨干 1 0.24%
112 曾凯军 技术骨干 1 0.24%
113 王德怀 服务站副经理 1 0.24%
114 周炎平 服务站副经理 1 0.24%
115 黄清羡 部门经理 4 0.97%
116 柳舜鑫 部门副经理 1 0.24%
117 汪瑜 部门副经理 1 0.24%
118 曾兰花 部门经理助理 1 0.24%
119 方金华 总监 5 1.21%
120 涂志伟 部门经理 6 1.45%
121 汤珊 部门经理 8 1.93%
122 周春燕 部门经理 1 0.24%
123 王晶晶 投资者关系管理 4 0.97%
124 王裕芳 审计专员 1 0.24%
125 胡雄伟 部门经理 2 0.48%
126 忻晓亮 部门经理助理 1 0.24%
127 李刚 部门经理 1 0.24%
128 李凌 销售经理 2 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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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李惠娟 部门副经理 2 0.48%
130 张晓锋 部门副经理 1 0.24%
131 李淑娟 部门经理助理 2 0.48%
132 黄劲松 部门经理 1 0.24%
133 王峰 生产经理 1 0.24%
134 黄毅(变压器线) 部门副经理 1 0.24%
135 王庆保 部门副经理 1 0.24%
136 张建中 部门副经理 0.5 0.12%
137 曾勇 部门行政副经理 1 0.24%
138 林宝城 业务骨干 0.5 0.12%
139 张黎鸿 副总经理 2 0.48%
140 王艳 部门副经理 1 0.24%
141 林艺福 部门副经理 1 0.24%
- 合计 - 413.5 1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的要求。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 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1年9月30日,在相应的年度内将按照各期限制性 股票的解锁比例(25%:25%:25%:25%)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 额分别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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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价格-授予价格。

授予价格系根据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 确定,即10.92元/股(21.83元/股的50%)。假设授予日股票价格较本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上涨10%,即24.01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 票的公允价值为13.09元。

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股份总数为413.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 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413.5万股,即413.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 总费用为:13.09元×413.5万股=5,412.72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4次解锁比例(25%:25%:25%:25%) 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经测算,预计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5,412.72万元,则2011年-201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万股)
需摊销的
总费用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413.50 5,412.72 704.78 2,480.83 1,296.80 676.59 253.72

说明:

  • 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是根据授予413.50 万股进行的测算。出于会计谨慎

  • 性原则的考虑,我们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

  •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

  • 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 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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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 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为审查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为: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在 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 3 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股权激励限制 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

  • 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八、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1年9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 有关备忘录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 票的取得与授予》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 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的规定,同意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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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 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 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

九、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科华恒盛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批准与授权、授予日确定、授予条件成就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本次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合法、有效。

十、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北京市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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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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