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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1

Sep 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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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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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 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3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对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1、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1年9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 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的规定,同意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1年9月30 日。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 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 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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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许顺孝 陈善昂 汤金木

201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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