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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0

Jun 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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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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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股票代码:002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304-3 权益变动类型: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一致行动人:陈成辉

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权益变动类型:不变

签署日期:2020 年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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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华恒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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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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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科华恒盛、上市公司、公司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科华伟业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陈成辉
公司、上市公司、科华恒盛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将其持有的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7,151,024 股股份分别转让给北京龙晟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的行为。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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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1、名称: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 2、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692679949

  • 4、注册资本:2,337 万元

  •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6、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路56-58 号火炬广场南楼304-3

  • 7、成立日期:2005 年3 月1 日

  •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咨询。

  • 9、主要股东及股权结构:截至2020 年3 月31 日,科华伟业前十大股东名

  • 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册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1 陈成辉 境内自然人 56.32%
2 卢明福 境内自然人 4.54%
3 林仪 境内自然人 4.28%
4 吴建文 境内自然人 4.28%
5 张少武 境内自然人 4.28%
6 黄志群 境内自然人 4.07%
7 林金水 境内自然人 2.74%
8 林清民 境内自然人 2.65%
9 张少雄 境内自然人 2.57%
10 梁舒展 境内自然人 1.97%

10、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地区居留权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陈成辉 董事长 中国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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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仪 董事 中国 福建厦门
卢明福 董事 中国 福建厦门
吴建文 董事、总经理 中国 福建漳州
林清民 董事 中国 福建厦门
周春燕 监事 中国 福建厦门
郑旺发 监事 中国 福建厦门
林金水 监事 中国 福建厦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1、姓名:陈成辉

  • 2、性别:男

  • 3、国籍:中国

  • 4、身份证号码:3506001960**

  • 5、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陈成辉为科华伟业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因此科华伟业与陈成 辉二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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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因自身企业的资金安排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加或减少科华恒盛股份的可能性尚不确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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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科华伟业持有科华恒盛 86,143,249 股股份, 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1.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龙晟”)、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庞增”)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科华伟业拟向北京龙晟及上海庞增分别转 让其持有的公司13,575,512 股股份,合计转让公司27,151,024 股股份,共占公 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58,992,2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73%,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详细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额
(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持股数额
(股)
占总股本比
例(%)
科华伟业 无限售流通股 86,143,249 31.73 58,992,225 21.73
陈成辉 1、高管限售股 34,730,790 12.79 34,730,790 12.79
2、无限售流通股 11,576,930 4.26 11,576,930 4.26
小计 46,307,720 17.06 46,307,720 17.06
合计 132,450,969 48.78 105,299,945 38.78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科华伟业与北京龙晟签署的《股份协议转让书》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双方

甲方(转让方):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北京龙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标的股票

甲方、乙方同意按照《股份协议转让书》的条款转让、受让甲方持有的科华 恒盛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3,575,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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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17.87 】元 / 股(协议书签署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0% ),合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42,594,399 】元(大 写:人民币贰亿肆仟贰佰伍拾玖万肆仟叁佰玖拾玖元整)。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协议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且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后五个工作 日内,乙方需支付给予甲方人民币【242,594,399】元股份转让价款。

4、标的股票过户

甲方、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的四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目标 股份的协议转让。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的两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本协议生效

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产生法律效力。

(二)科华伟业与上海庞增签署的《股份协议转让书》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转让双方

甲方(转让方):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庞增添益3号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益3号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添益3号基金与 甲方签署本协议。)

2、标的股票

甲方、乙方同意按照《股份协议转让书》的条款转让、受让甲方持有的科华 恒盛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3,575,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 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17.87 】元 / 股(协议书签署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的 90% ),合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42,594,399 】元(大 写:人民币贰亿肆仟贰佰伍拾玖万肆仟叁佰玖拾玖元整)。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协议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且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后五个工作 日内,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添益3号基金需支付给予甲方人民币【242,594,399】 元股份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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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4、标的股票过户

甲方、乙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的四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目标 股份的协议转让。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的两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向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5、本协议生效

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产生法律效力。

三、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其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 行完毕。

2、科华伟业曾于2011年12月30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承诺在 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 承诺已履行完毕。

3、科华伟业曾于2015年7月21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并承诺本次 增持的公司股份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该承诺已履行 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亦未违反上述承诺。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 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其中,质押公司39,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除此之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 等权利被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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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五节 权益变动发生日前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 个月内未有买入或卖出科华恒盛 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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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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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四、《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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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2020 年6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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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科华恒盛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厦门
股票简称 科华恒盛 股票代码 002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厦门科华伟业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厦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
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86,143,249 股
持股比例:31.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27,151,024 股,变动比例:10.00%
持股数量:58,992,225 股 持股比例: 21.7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不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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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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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本页无正文,为《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2020 年6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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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