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KEHUA DATA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Jan 31, 2018
54381_rns_2018-01-31_1522270a-6861-4749-9a2d-f20b3f87bdc7.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8-00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关系解除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 成辉先生及黄婉玲女士共同签署的《陈成辉、黄婉玲关于解除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控制关系的声明》,经协商,双方解除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12月24日,公司自然人股东陈成辉先生和陈建平先生共同签订了《陈建 平、陈成辉关于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控制的声明》,同意对公司共同控 制,并在公司发展战略、产品定位、营销策略等公司发展的方向性问题上取得共识, 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成辉先生和陈建平先生二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合计 66.59%股份。2013年4月1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建平先生因病逝世,其股份 由陈建平先生的配偶黄婉玲女士继承,黄婉玲女士已出具承诺,凡陈建平先生生前 就持有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伟业”)和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股权所作出的任何承诺在其继承股份后继续有效,其 继续履行有关承诺直到承诺事项不存在或终止。
截止2018年1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陈成辉先生和黄婉玲女士,二人 合计控制本公司146,112,969股股份,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52.26%。其中,陈成辉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56%的股份,通过控股股东科华伟业控制公司30.81%股份,合 计控制公司47.37%股份;黄婉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89%股份。陈成辉先生担任公 司董事长、总裁,黄婉玲女士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协商,陈成辉先生和黄婉玲女士于2018年1月31日签署《陈成辉、黄婉玲关 于解除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控制关系的声明》。自前述声明签署之日 起,陈成辉先生和黄婉玲女士解除二人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不再一致行使股东 表决权。黄婉玲女士承诺自解除共同控制关系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公司股票。
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陈成辉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47.37%的股份,且担任 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始终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因此随着共 同控制关系的终止,陈成辉先生仍然实际控制着公司,为公司单一实际控制人。
对于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控制关系解除事项,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
-
1、《共同控制声明》《声明及承诺函》《解除共同控制关系声明》均已经过陈 建平先生、陈成辉先生或陈成辉先生、黄婉玲女士的(共同)有效签署,相关内容没 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声明真实、合法、有效。
-
2、陈成辉先生与黄婉玲女士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于2013 年6月18日成立,并于2018年1月31日解除。
-
3、《解除共同控制关系声明》签署前,陈成辉先生和黄婉玲女士共同控制公司,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共同控制关系声明》签署之日(即2018年1月31日)以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成辉先生。
备查文件:
-
1、陈成辉先生、黄婉玲女士签署的《关于解除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共
-
同控制关系的声明》。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 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4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8年2月1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