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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Apr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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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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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03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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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成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 ( 会计主管 人员 ) 汤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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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元) | 319,896,796.82 | 289,729,041.27 |
10.4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036,865.91 | 23,023,329.18 |
17.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20,683,226.60 | 20,197,870.63 |
2.40%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8,399,058.31 | -158,757,166.72 |
12.8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0 | 0.100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100 |
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8% | 1.77% |
-0.89% |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 减 | |||
| 总资产(元) | 5,105,936,787.19 | 5,062,606,022.72 |
0.8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082,787,576.56 | 3,052,251,335.78 |
1.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4,913.71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 ||
| 3,827,756.37 | ||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991,134.6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 ||
|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
| 1,159,815.94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 ||
| 得的投资收益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2,698.53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28,089.16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763.32 | |
| 合计 | 6,353,639.3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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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7,799 | 0 | ||||||
股股东总数(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件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厦门科华伟业股 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1.78% | 86,143,249 |
0 |
||||
质押 |
6,560,000 | |||||||
| 陈成辉 | 境内自然人 | 17.08% | 46,307,720 |
34,730,790 |
质押 |
25,100,000 | ||
| 黄婉玲 | 境内自然人 | 5.04% | 13,652,000 |
0 |
||||
| 北京京泰阳光投 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8% | 10,505,800 |
10,505,800 |
||||
质押 |
9,808,435 | |||||||
| 厦门象屿金象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69% | 10,005,500 |
10,005,500 |
||||
| 泰达宏利基金- 平安银行-泰达 宏利星通资本定 向增发8号资产 管理计划 |
其他 | 1.85% | 5,002,715 |
5,002,715 |
||||
| 第一创业证券- 国信证券-共盈 大岩量化定增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85% | 5,002,700 |
5,002,700 |
||||
| 林仪 | 境内自然人 | 1.43% | 3,872,800 |
2,904,600 |
||||
| 华鑫证券-浦发 银行-华鑫证券 志道1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90% | 2,443,200 |
2,443,200 |
||||
| 吴建文 | 境内自然人 | 0.81% | 2,209,000 |
1,10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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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 86,143,249 | 人民币普通股 |
86,143,249 |
| 黄婉玲 | 13,6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52,000 |
| 陈成辉 | 11,576,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76,93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60,716 |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0,716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银安 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1,434,130 |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4,130 | ||
|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63,138 |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3,138 | ||
| 吴建文 | 1,10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4,500 |
| 林仪 | 96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8,200 |
|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1,099 | ||
人民币普通股 |
741,099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37,210 | ||
人民币普通股 |
637,210 | ||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股东陈成辉与黄婉玲为侄婶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
| 际控制人与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 | |||
| 说明 | |||
| 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 |||
| 无 | |||
|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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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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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与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 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子公司中经云9.33%股权转让给宁波建工,宁波建工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该股权(公告编号: 2016-081)。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接到宁波建工的通知,宁波建工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董事会,决定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作为中经云的参股股东,确认终止参与宁波建工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根据公司与宁波建工签署的本协议约定,无 论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任何原因被终止,自被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宁波建工以现金购买科华恒盛持有的中经云股权。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鉴于宁波建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及公司与宁波建工于2016年10月8日签订的《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及利润补偿协议》条款约定,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同意与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签署《浙 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代宁波建 工以现金13,999.95万元购买公司持有的参股子公司中经云9.33%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经云的股权。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为:2017-043)。上述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2、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因拟采取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筹划资产购买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六位股东75%股权事 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科华恒盛,股票代码:002335)自当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12 月29日公司确认以上筹划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当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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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3日披露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文件,并于2017 年3月27日对深交所问询函所列的问题作出了书面回复说明并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函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同时于当日开市起公司股票复牌(公告编号:2017-023)。上 述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关于转让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2017年03月23日 | ||
| 中公告编号:2017-021 | ||
|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公告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2017年03月13日 | 中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重 | |
|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 ||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中公告编号:2017-023《厦门科华恒盛股 | ||
| 2017年03月27日 | ||
|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问询 | ||
| 函的回函公告》 | ||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 中公告编号:2017-025关于《厦门科华 | ||
| 2017年03月27日 | ||
| 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 | ||
| 性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作承诺 | ||||||
| 本次交易完 | ||||||
| 成后,本人及 | ||||||
| 本人控制的 | ||||||
| 企业与上市 | ||||||
| 关于规范及 | 公司之间将 | |||||
| 公司控股股 | ||||||
| 减少关联交 | 尽量减少关 | |||||
| 东厦门科华 | ||||||
| 易、避免同业 | 联交易。在进 | 正在履行,未 | ||||
| 伟业股份有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竞争承诺、保 | 行确有必要 | 2017年03月 | 至2019-12-31 | 出现违反承 |
|
| 限公司,实际 | 13日 | |||||
| 持上市公司 | 且无法规避 | 诺的情形 | ||||
| 控制人陈成 | ||||||
| 独立性的承 | 的关联交易 | |||||
| 辉、黄婉玲 | ||||||
| 诺 | 时,将与上市 | |||||
| 公司依法签 | ||||||
| 订规范的关 | ||||||
| 联交易协议, | ||||||
| 并按照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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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法律、法规、 规章、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批 准程序;关联 交易价格依 照与无关联 关系的独立 第三方进行 相同或相似 交易时的价 格确定,保证 关联交易价 格具有公允 性;保证按照 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 的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不 利用关联交 易非法转移 上市公司的 资金、利润, 不利用关联 交易损害上 市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 利益。 针对本人及 本人所控制 的其他企业 未来拟从事 或实质性获 得与上市公 司同类业务 或商业机会, 且该等业务 或商业机会 所形成的资 产和业务与 上市公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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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能构成实质 性或潜在同 业竞争的情 况:1、本人 未来不直接 从事与本次 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或 其下属全资 或控股子公 司主营业务 相同或相近 的业务,以避 免对上市公 司的生产经 营构成可能 的直接或间 接的业务竞 争。本人亦将 促使下属直 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不 直接或间接 从事任何在 商业上对上 市公司或其 下属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 动;2、如本 人或本人下 属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企 业存在任何 与上市公司 或其下属全 资或控股子 公司主营业 务构成或可 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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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的业务或业 务机会,本人 将放弃或将 促使下属直 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放 弃可能发生 同业竞争的 业务或业务 机会,或将促 使该业务或 业务机会按 公平合理的 条件优先提 供给上市公 司或其全资 及控股子公 司,或转让给 其他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 方;3、本人 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 定及上市公 司《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 定,不利用实 际控制人的 地位谋取不 当利益,不损 害上市公司 及其股东的 合法权益。自 本承诺函出 具日起,上市 公司如因本 人违反本承 诺任何条款 而遭受或产 生的损失或 开支,本人将 予以全额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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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偿。 本人 | ||||||
|---|---|---|---|---|---|---|
| 保证在本次 | ||||||
| 交易完成后, | ||||||
| 上市公司将 | ||||||
| 继续在业务、 | ||||||
| 资产、财务、 | ||||||
| 人员、机构等 | ||||||
| 方面与本人 | ||||||
| 及本人关联 | ||||||
| 方保持独立。 | ||||||
| 关于避免同 | ||||||
| 业竞争的承 | ||||||
| 诺:本公司控 | ||||||
| 股股东厦门 | ||||||
| 科华伟业股 | ||||||
| 份有限公司 | ||||||
| 主要从事投 | ||||||
| 资业务,除投 | ||||||
| 资本公司外, | ||||||
| 未投资其他 | ||||||
| 企业,与本公 | ||||||
| 司不存在同 | ||||||
| 业竞争。公司 | ||||||
| 实际控制人 | ||||||
| 公司控股股 | 陈成辉、黄婉 | |||||
| 东厦门科华 | 关于同业竞 | 玲除投资本 | 作为公司控 | |||
| 正在履行,未 | ||||||
| 伟业股份有 | 争、关联交 | 公司和厦门 | 2017年01月 | 股股东、实际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出现违反承 | |||||
| 限公司,实际 | 易、资金占用 | 科华伟业股 | 13日 | 控制人期间 | ||
| 诺的情形 | ||||||
| 控制人陈成 | 方面的承诺 | 份有限公司 | 内长期有效 | |||
| 辉、黄婉玲 | 外,未投资其 | |||||
| 他企业。因 | ||||||
| 此,本公司与 | ||||||
| 实际控制人 | ||||||
| 也不存在同 | ||||||
| 业竞争。为避 | ||||||
| 免发生同业 | ||||||
| 竞争,本公司 | ||||||
| 控股股东厦 | ||||||
| 门科华伟业 | ||||||
| 股份有限公 | ||||||
| 司和实际控 | ||||||
| 制人陈成辉、 | ||||||
| 黄婉玲出具 | ||||||
| 了《关于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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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同业竞争承 | ||||||
|---|---|---|---|---|---|---|
| 诺函》。 | ||||||
| 将本次认购 | ||||||
| 的科华恒盛 | ||||||
| 非公开发行 | ||||||
| 股票进行锁 | ||||||
| 定处理,并承 | ||||||
| 正在履行,未 | ||||||
| 股份限售承 | 诺本次认购 | 2016年05月 | ||||
| 陈成辉 | 至2019-05-05 | 出现违反承 |
||||
| 诺 | 的股票自本 | 05日 | ||||
| 诺的情形 | ||||||
| 次发行新增 | ||||||
| 股份上市之 | ||||||
| 日起三十六 | ||||||
| 个月内不转 | ||||||
| 让。 | ||||||
| 公司承诺不 | ||||||
| 为激励对象 | ||||||
| 依本激励计 | ||||||
| 划获取有关 | ||||||
| 股票期权或 | ||||||
| 厦门科华恒 | 正在履行,未 | |||||
| 限制性股票 | 2014年11月 | |||||
| 股权激励承诺 | 盛股份有限 | 其他承诺 | 至2018-11-03 | 出现违反承 |
||
| 提供贷款以 | 04日 | |||||
| 公司 | 诺的情形 | |||||
| 及其他任何 | ||||||
| 形式的财务 | ||||||
| 资助,包括为 | ||||||
| 其贷款提供 | ||||||
| 担保。 | ||||||
| 在担任本公 | ||||||
| 司董事、监 | ||||||
| 事、或高级管 | ||||||
| 理人员期间, | ||||||
| 每年所转让 | ||||||
| 的股份不超 | ||||||
| 过本人所持 | ||||||
| 持有公司股 | ||||||
| 有本公司股 | 正在履行,未 | |||||
| 份的董事、监 | 股份限售承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份总数的 | 2013年09月 | 至2019-10-10 | 出现违反承 |
||
| 事、高级管理 | 诺 | 30日 | ||||
| 25%,离职后 | 诺的情形 | |||||
| 人员 | ||||||
| 半年内,不转 | ||||||
| 让本人所持 | ||||||
| 有 的本公司 | ||||||
| 股份,且在申 | ||||||
| 报离职六个 | ||||||
| 月后的十二 | ||||||
| 月内通过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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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券交易所挂 | ||||||
|---|---|---|---|---|---|---|
| 牌交易所出 | ||||||
| 售的本公司 | ||||||
| 股份总数不 | ||||||
| 超过本人所 | ||||||
| 持有本公司 | ||||||
| 股份总数的 | ||||||
| 50%。 | ||||||
| 根据公司第 | ||||||
| 六届董事会 | ||||||
| 第十八次会 | ||||||
| 议和公司 | ||||||
| 2014年年度 | ||||||
| 股东大会审 | ||||||
| 议通过《关于 | ||||||
| 制定厦门科 | ||||||
| 华恒盛股份 | ||||||
| 有限公司未 | ||||||
| 来三年 | ||||||
| (2015-2017 | ||||||
| 年)股东回报 | ||||||
| 规划的议 | ||||||
| 案》,承诺: | ||||||
| 公司采用现 | ||||||
| 金、股票或者 | ||||||
| 厦门科华恒 | 履行完毕,未 | |||||
| 现金与股票 | 2015年03月 | |||||
| 盛股份有限 | 分红承诺 | 至2017-03-26 | 出现违反承 |
|||
| 相结合的方 | 27日 | |||||
| 公司 | 诺的情形 | |||||
| 式分配股利。 | ||||||
| 其中优先以 | ||||||
| 现金分红方 | ||||||
| 式分配股利。 | ||||||
| 具备现金分 | ||||||
| 红条件的,应 | ||||||
| 当采用现金 | ||||||
| 分红进行利 | ||||||
| 润分配。采用 | ||||||
| 股票股利进 | ||||||
| 行利润分配 | ||||||
| 的,应当具有 | ||||||
| 公司成长性、 | ||||||
| 每股净资产 | ||||||
| 的摊薄等真 | ||||||
| 实合理因素。 | ||||||
| 在公司当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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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 为正并能保 证公司持续 经营和长期 发展的前提 下,如公司无 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公司 应当优先采 取现金方式 分配股利,公 司每年以现 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但 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的利润分配 方案另有规 定的除外。公 司董事会应 当综合考虑 公司所处行 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1) 公司发展阶 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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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80%;(2)公 司发展阶段 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 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 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 40%; (3)公司发 展阶段属成 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 安排的,进行 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 配中所占比 例最低应达 到 20%;公司 发展阶段不 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可 以按照前项 规定处理。重 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 支出是指:公 司未来十二 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 资产或购买 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 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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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净资产的 | ||||||
|---|---|---|---|---|---|---|
| 30%。公司在 | ||||||
| 经营情况良 | ||||||
| 好,并且董事 | ||||||
| 会认为公司 | ||||||
| 股票价格与 | ||||||
| 公司股本规 | ||||||
| 模不匹配、发 | ||||||
| 放股票股利 | ||||||
| 有利于公司 | ||||||
| 全体股东整 | ||||||
| 体利益时,可 | ||||||
| 以在满足上 | ||||||
| 述现金分红 | ||||||
| 的条件下,提 | ||||||
| 出股票股利 | ||||||
| 分配预案。公 | ||||||
| 司如采用股 | ||||||
| 票股利进行 | ||||||
| 利润分配,应 | ||||||
| 当具有公司 | ||||||
| 成长性、每股 | ||||||
| 净资产的摊 | ||||||
| 薄等真实合 | ||||||
| 理因素。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 ||||||
|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 不适用 | |||||
| 一步的工作计划 |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 |||
|---|---|---|---|
| 600.00% | 至 |
650.00% | |
| 动幅度 | |||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 |||
| 28,538.21 | 至 |
30,576.65 | |
| 动区间(万元) | |||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 |||
| 4,076.89 | |||
| 元) | |||
| 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为:1、公司于2016年11月收购天地祥云25%股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
| 权,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天地祥云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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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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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公司原持有的 25%股权在重组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 的影响;2、转让中经云数据存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的影响(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3、云基业务持续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 2017年01月13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 2017年01月2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 2017年01月25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 2017年02月10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 2017年02月22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 2017年02月24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 2017年02月28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 2017年03月01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 2017年03月29日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咨询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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