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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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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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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8-09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 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承宏云 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承宏”)的数据中心项目顺利开展,公司拟为上 述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厦门分行”) 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 34,500 万元(贷款期限 8 年),由南通承宏以数据中心项目主 要机器设备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漳州科华技术”)为上述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 持有南通承宏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南通承宏的上述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资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查封、冻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分行无 关联关系,同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分行 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贷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项目贷款合同尚未正式签署,待公司决策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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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议案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签订相关协议。
4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注册资本: 27919.71 万元
经营范围: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 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 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 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其他计算机制造、 通信系统设备 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机械 和设备修理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其他 未列明建筑安装业;电力供应、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 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 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 子产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储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房地产 经营活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 可审批的项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城市 及道路照明工程;蓄电池及储能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 设备及工程;太阳能或风光互补路灯系统、LED路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 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机房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相关咨询服务;轨道交 通设备及系统集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销售;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
注册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 45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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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截止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
6,714,500,397.70 元,负债总额 3,186,496,290.13 元,净资产 3,299,986,754.36 元, 营业收入 828,971,309.30 元,营业利润 33,777,540.0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1,771,194.58 元,资产负债率为 47.46% ;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34,271,307.94 元,负债总额 2,545,581,985.11 元,净资产
3,476,157,561.26 元,营业收入 2,412,344,741.63 元,营业利润 483,658,732.11 元, 净利润 426,208,114.86 元,资产负债率为 40.83% 。
三、项目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 34,500 万元(贷款期限 8 年), 具体情况如下:
1 、借款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 2 、贷款银行:国开行厦门分行
3 、贷款金额: 34,500 万元(贷款期限 8 年,以协议签订为准)
4 、担保安排:由南通承宏以其项目主要机器设备为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公司持有南通承宏 100%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 、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向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 保的议案后,公司将与银行签订具体项目贷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上述项目贷款并提供相关担保事宜,是为了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 的顺利开展,本次申请项目贷款事项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42,2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81% 和 40.91 % 。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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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该次项目贷 款是为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同意以项目主要机器设备提供抵 押担保、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控股子公司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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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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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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