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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May 2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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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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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6-04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众恒盛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核心 电气主设备为公司20,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 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以上担保公司并无提供反担保。
4、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于2016年5月23日审议通过《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国开行厦 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上海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贷 款期限5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众恒盛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科众”)以其核心电气主设备为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 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科华技术”)为本项目20,000万元提供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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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该决议公司将于近期与国开行厦门分行签订《抵押合同》及相关担保合 同。上海科众的上述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资产争 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查封、冻结。公司与国开行厦门分行无关联关系。公 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成辉先生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注册资本:224,295,500元
经营范围: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 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其他未列 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 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其他计算机制造、 通信系统设备制 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修理、其他机械和设 备修理业;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其他未列 明建筑安装业;电力供应、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 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 批的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 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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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 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 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 程;蓄电池及储能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设备及工程; 太阳能或风光互补路灯系统、LED路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力工程;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和机房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相关咨询服务;轨道交通设备及系统集 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及装备系统销售;数据中心运维服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注册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 457 号
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86,455,933.14元, 负债总额 1,656,335,141.1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5,604,376.7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整的项目贷款,期限为双方签署 合同之日起五年,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本次董事会决 议通过公司向国开行厦门分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将与 银行签订具体项目贷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该次项目贷款并由控股子公司上海科众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 利开展,本次申请项目贷款事项及接受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5月23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69,400万元,公司及控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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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该次项目贷 款是为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接受控股子公司上海科众提供抵 押担保、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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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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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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