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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an 2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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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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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5年1月29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议案。公司实际 控制人陈成辉先生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 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材料后,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2、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拟不超过11,369.78万股(含本数),发行的价格不低 于18.47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90%,上述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之情形。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提交我们 审核,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本 次非公开发行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 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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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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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志云 肖虹 游荣义

日期:2015 年1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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