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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Oct 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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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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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3-06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开市起复牌。

一、合作意向书概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深圳市康必 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康必达”、“目标公司”)股东代表李小秋、 丁建义、江峰、林峰平等(以下合称“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 简称“合作意向书”),约定通过受让及增资方式取得深圳康必达 51%的股权。

201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与乙方签订的上述合作意向书。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李小秋

姓 名:李小秋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电怡静苑

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自然人李小秋持有深圳康必达 34.80%的股权。

(二)丁建义

姓 名:丁建义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星路

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自然人丁建义持有深圳康必达 36.80%的股权。

(三)江 峰

姓 名:江 峰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珠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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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自然人江峰持有深圳康必达 8.00%的股权。 (四)林峰平

姓 名:林峰平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环路9 号

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自然人林峰平持有深圳康必达 5.00%的股权。

三、标的公司的情况

  • 名 称: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泰然科技园 213 栋工业厂房 7B-2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监控设备及节能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工业控制自动 化系统的研发、销售;国内贸易(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式

由公司以受让及增资的方式取得深圳康必达的 51%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 深圳康必达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9000 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价格

目标公司整体估值(100%股权)初步商定为人民币 2.83 亿元,具体估值待 甲方详细调查并经评估机构评估后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收购股份及增资总 价为 1.44 亿元(暂定)。乙方保证其转让给甲方的股权没有瑕疵,拥有完全的、 有效的处分权,没有对外设置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该部分 股权主张权利。

(三)股权转让协议签署

甲乙双方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五日内,正式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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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

  • 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

    • 2、双方就股权转让的价格、付款时间、方式等要件达成最终一致意见;

    • 3、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其附件)的内容与格式为双方所认可;

    • 4、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 5、乙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 (四)协议终止

  • 1、协商终止: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若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签署

  • 股权转让协议,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 2、违约终止:本意向书签署后,一方发生违约情形,另一方可依本意向书

  • 规定单方终止本意向书。

    • 3、自动终止: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后,本合作意向书自动终止。

五、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协议交易对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收购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受让股权采用现金方式,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收购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最终完成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优化 公司的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的产业规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合作, 实现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资源共享,进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股权收购事宜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问题;收购完成 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出现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为收购股权的意向性协议,属于各方合作意 愿、意向性约定,合作意向书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二)根据本合作意向书商谈并签署的相关正式交易协议及其实施尚需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因此该股权收购事项 尚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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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股权收购如正式实行,将会给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机会,同时也将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

(四)标的资产目前的经营形势因政策及市场波动等原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因此对公司的经营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将在公司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因此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相关规则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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