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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ul 3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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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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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 2013-04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投资进度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情况
2009 年12 月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0 号文 核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1,95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27.3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3,332.5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2,428.14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04.36 万元,较本次 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募34,148.36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GF 字第02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根据 相关监管要求,本公司已将发行费用中的非直接相关费用335.02 万元转入当期 损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8,528,100.00 元增资全资子公 司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新能源”)用于建设“机 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 项目资金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元) | |
| 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78,528,100.00 | 2013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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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否 | 承诺投资总额(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万元)78,528,100.0063,478,165.98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三、项目延期的原因
| 承诺投资项目 | 延期原因 |
|---|---|
| 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由于2013年上半年暴雨、台风较多,从而影响厂区配套工程建设的实施进度;(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实际要求,需要增加该项目的一些新的功能和配置相关设备,相关设备因选购原因未能及时到位。 |
四、调整项目投资进度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完成日 期,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 承诺投资项目 | 原预计完成日期调整后完成日期 |
|---|---|
| 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13年6月30日2013年12月31日 |
五、未投入使用资金的投资计划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尚未投入资金 15,049,934.02 元,加上利息收入 净额 2,958,664.29 元,共计未投入使用资金余额 18,008,598.31 元。根据公司的实 际情况以及确保该项目投入使用后对生产经营资金的必要需求,经审慎测算,公 司计划使用 18,008,598.31 元及其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用于该项目生产系统(生 产设备及配套)建设和该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
六、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由于项目投资建设延期,仅延长了项目的完成时间,没有改变项目本身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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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较小,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机电配件 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机电配件及 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 进度进行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对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修订符合项 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不存在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式。
(四)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认为:科华恒盛本 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进度的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实施,仅延 长了项目的完成时间,没有改变项目本身的投资方向,不存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会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上,东北证 券同意科华恒盛本次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投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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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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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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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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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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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关于公司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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