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KEHUA DATA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pr 23, 2013

54381_rns_2013-04-23_79d0e664-2ab4-4f33-9e96-01884cdbd95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科华恒盛调整部分超 募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 年 12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0 号文 核准,科华恒盛公开发行 1,9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 27.35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3,332.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428.14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 50,904.36 万元,较本次上市拟募集资金超募 34,148.36 万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GF 字 第 02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将发行费用中的非 直接相关费用 335.02 万元转入当期损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1,511.88 万元购买经营用地及其地上附着物。

公司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研发试制中心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整体机房产品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建设“超大功率 UPS 产业升级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建设“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7030.74 万 元建设新项目。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用于建设“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852.81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漳州 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新能源”)用于建设“机电配件 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超募资金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 经营用地及地上附着物 1,511.88 2012年06月01日
2 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5,150.34 2012年12月31日
3 整体机房产品项目 2,713.40 2012年12月31日
4 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 4,507.00 2012年12月31日
5 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 4,660.00 2012年12月31日
6 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852.81 2012年12月31日
合计 - 26,395.43 -

2、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万元)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
(万元)
经营用地及地上附着物 1,511.88 1,514.38
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5,150.34 3,476.63
整体机房产品项目 2,713.40 1,761.15
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 4,507.00 3,044.80
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 4,660.00 3,028.31
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852.81 4,330.84

其中,购买经营用地及地上附着物按计划正常进行,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整体机房产品项目、超大功率UPS 产业升级项目、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机 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

三、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鉴于前期主体工程延后,导致与之相配套的物流系统、仓储系统、后勤保障 系统等相关配套工程也随之放缓,从而影响项目投资整体实施进度。因此,研发 试制中心建设项目、整体机房产品项目、超大功率 UPS 产业升级项目、新能源 逆变装置设备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 2012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时间由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延长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

四、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 原预计完成日期 调整后完成日期
研发试制中心建设项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整体机房产品项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超大功率UPS产业升级项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新能源逆变装置设备项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机电配件及配套设备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
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6月30日

科华恒盛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部分超募资 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 见。

五、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华恒盛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由于超募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延期,仅延长了项目的完成时间,没有改变项目本身的投资方向,不 会对公司实施上述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不会 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科华恒 盛调整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部分超募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签名)___ 王静波

保荐代表人: (签名)___ 黄 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3年4月22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