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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Feb 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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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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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东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 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事项进行 了尽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51632.5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新增总投资 实施主体
1 信息设备用中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 7,522 漳州科华技术有限公司
2 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 5,527 漳州科华技术有限公司
3 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0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6,756

以上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6,756万元,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投 资,超过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 资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2010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预案》,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于对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预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增资13049万元用于建设“信息设备用中 大功率不间断电源产业升级项目”、“工业动力用节能型不间断电源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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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与公 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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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专项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签名) 王静波 保荐代表人: (签名) 黄 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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