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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1, 2021
54381_rns_2021-10-11_82123582-b02e-484e-8015-bb54a9f00af7.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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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崔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 条规 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 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
二、对《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林仪女士已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裁 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陈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陈皓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关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皓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国清 陈朝阳 阳建勋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