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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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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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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 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董事和股东会议, 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在报告期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本人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审议结果投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二)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发展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经 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 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这些独立意见主要有:

1、2020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对外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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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项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收购公 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预 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 认可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 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 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 立意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 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独 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剥离充 电桩业务的预案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剥离充电桩业务的预案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了《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金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 11 月 16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转让 充电桩业务相关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新增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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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转让充电桩业务相关资产暨关 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 意见》。

9、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拟变 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通过及时了解媒体信息等 渠道,多方面了解公司所面临的各种经营形势。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 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 2020 年主持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董事、总裁及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参与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年终奖励金计提 预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委员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方面关注行 业的发展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 入讨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 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20 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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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 成 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的要求, 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掌握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主要规定,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 结构,并已建立了起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 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随着公司数据中心规模的不断扩大,应加强内部控制 及投资风险管理,以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七、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 (三)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2021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保护公司股东特别 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职责。为了更好与投资 者沟通联系,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独立董事:陈朝阳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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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朝阳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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