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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Dec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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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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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项目是为更好推进公司数据中心业务,项目建成后将 对公司数据中心规模的扩展和盈利能力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是公司业务发展战 略的关键步骤,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我们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 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申请该次项目贷款是为保证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顺 利开展,公司同意以项目主要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技术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此我们认为 该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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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刘志云 肖虹 游荣义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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