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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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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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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110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3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7年11月6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 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 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福建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17,203.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 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 见《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厦门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其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于本公告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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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2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于刘浩兴离职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注销 /回购注销其0.4万份股票期权及0.6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本次回购注销的0.6万股限 制性股票全部为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56元/股。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13%。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支付 回购款共计5.13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上海锦天城(福 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回购注销 及首次授予部分之第三期可行权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于本公告日刊登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汤珊女士、林仪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均同意本议案。
三、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 2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10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解锁期行权 /解锁条件已满足,并根据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股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行权/解锁期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 锁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可行权解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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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及《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回购注销及首次授予部分之第三期可行权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于本公告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汤珊女士、林仪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均同意本议案。
四、以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下午14:50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
详见《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本公告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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