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KEHUA DATA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Oct 11, 2016
54381_rns_2016-10-11_089ce3fa-6b0c-4993-afbe-4fd1afdc4f1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6-08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2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0 日下午16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 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 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代表十分之 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陈成辉先生召集,并由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陈成辉先生主 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成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林仪女士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由陈成辉先生、林仪女士、汤珊女士、周伟松先生、游荣义先生(独立董事) 五人组成,陈成辉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肖虹女士(独立董事)、林仪女士、刘志云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 肖虹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刘志云先生(独立董事)、汤珊女士、游荣义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成, 刘志云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由游荣义先生(独立董事)、陈成辉先生、肖虹女士(独立董事)三人组成, 游荣义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三年,其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以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成辉先生为公司总裁, 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总裁陈成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仪女士、汤珊女士、陈四 雄先生、吴洪立先生、邓鸿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 算,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董事长陈成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总裁陈成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汤珊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公告》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第 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汤珊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92-5162165 传真:0592-51621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国家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邮政编码:361006
四、以同意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赖紫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
年,自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赖紫婷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92-5162165 传真:0592-51621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国家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邮政编码:361006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裕芳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任期三年,自 本次聘任之日起算,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以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林仪女士、汤珊女士构成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股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七、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
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林仪女士、汤珊女士构成关联董事,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15 年 度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公司对108 名激励对象的2015 年度业绩进行考 核,其中1 人业绩考核未达到可行权/解锁条件,不具备本期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将注销其未符合行权/解锁条件部分的股票期权0.75 万份及限制性股票1.5 万股,剩余107 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均达到可行权/解锁的条件。因此,董事会 认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 锁条件已满足,本次股权激励107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 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2.6 万份,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3 万股,期权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行权价格为16.32 元/股,本次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关于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行权解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0月12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附件:
1、陈成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福建平和人,EMBA硕士学位,中 共党员,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 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劳动模范, 福建省优秀专家,中共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 建省第二届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员,首届中国电源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历任 漳州科龙电子仪器厂副厂长,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公 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厦门科 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新能 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深圳 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北京科华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10% 的股份,持股总数为46,307,720股;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 司53.80%的股份。陈成辉先生和黄婉玲女士为侄婶关系,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除上述情况外,陈成辉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2、林仪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山东高密人,硕士,中共党员, 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石河子大学系统工程系讲师;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副总裁,公司董事、副总裁。 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兼任北京科华恒盛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宁夏汉南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林仪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3% 的股份,持股总数为3,872,800股(其中,210,0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4.28%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林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仪女士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汤珊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福建龙岩人,大学本科,高级会 计师。历任:厦门协成实业总公司协成净化设备厂主办会计;厦门科华电子有限 公司会计主管;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财 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会秘书、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任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科 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科众恒盛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汤珊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10,000股(其中,71,000股为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0.26%的股 份,除上述情况外,汤珊女士与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4、陈四雄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福建漳州人,大学本科,教授 级电气工程师,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 者,福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工作者,漳州市劳动 模范,漳州市优秀人才,福建省电源学会副理事长,漳州电子协会副理事长。历 任: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 程师、副总裁。2007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陈四雄先生直 接持有本公司 0.4%的股份,持股总数为 1,089,000 股(其中 140,000 股为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0.86%的股 份,除上述情况外,陈四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5、吴洪立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河南柘城人,大学本科,工程 师。历任:航空航天部第 116 厂工艺工程师;河南新飞电器有限公司企管部副部 长、ERP 项目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供应链管理业务分析专家;普 华永道咨询公司资深顾问、顾问经理;IBM 中国有限公司资深顾问、顾问经理。 2011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吴洪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0.02%的股份, 持股总数为 60,000 股(其中 42,000 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情况外, 吴洪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6、邓鸿飞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福建三明人,工商管理硕士, 中共党员,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副总裁;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2012 年 8 月 至今, 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佛山科华恒盛新能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 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经 理。邓鸿飞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0.2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 600,000 股(其中 420,000 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情况外,邓鸿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曾于 2005 年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惩戒,目前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赖紫婷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福建泉州人,大学本科。2013 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4年7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赖紫婷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 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8 、王裕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福建漳州人,大学本科,初级会 计师。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本公司财务部,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本公 司审计部,任审计部审计专员、审计部经理助理、审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 王裕芳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0,500股(其中,10,500股为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除上述情况外,王裕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 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 责人的情形。
上述 8 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核实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