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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Sep 1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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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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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科华恒 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6 年9 月29 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 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共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成辉、林仪、汤珊、周伟松,独立董事候 选人为:刘志云、游荣义、肖虹。

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 尽责,现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 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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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继续收购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通过本次收购股权事宜,公司将更好地实现与深圳康必 达的资源共享及协同效应,不断完善公司产品方案的生态链,继续增强公司的软 件开发、系统集成和应用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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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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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 ——————刘志云 肖虹 游荣义----- End of picture text -----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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