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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Sep 28,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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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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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新任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 1、经认真核查,林仪女士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

  • 2、林仪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 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 3、本次董事会选举副董事长的提名、审议决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选举林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二、对《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汤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 2、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

  • 3、同意提名汤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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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志云 肖虹 游荣义

日期:2015 年9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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