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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Sep 1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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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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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3 年9 月28 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与大股东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拟提名陈成辉、林 仪、吴建文、周伟松、刘志云、肖虹、游荣义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 刘志云、肖虹、游荣义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 勉尽责,现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二)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 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厦门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性和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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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 成员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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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 —————— ——————许顺孝 陈善昂 汤金木----- End of picture text -----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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