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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l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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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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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拟聘任的董 事会秘书吴建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吴建文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求,吴建文先生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关联关系。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分,也不存在深交所 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2、吴建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其本人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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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建文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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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吴建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吴建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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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许顺孝 陈善昂 汤金木
201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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