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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HUA DATA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Dec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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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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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科华 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科华恒盛为其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云 辰航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云辰航”)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广州科云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顺利开展,科云辰 航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厦门分行”)申 请不高于人民币53,000万元的中长期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具体以实 际签署的协议为准)。科云辰航以其合法持有的本项目机器设备为上述贷款提供 抵押担保,同时科华恒盛以其持有的科云辰航70%的股权为本项目贷款提供质押 担保。
公司拟为科云辰航提供额度为不超过53,000万元(含本数)贷款的担保,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2016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科华 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科云辰航提供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3,000万元(含本数)贷款的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科云辰航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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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房设计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区环岭路16号(1)栋1号 主要财务指标: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6年1-9月(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79,391,553.80 | |
| 负债总额 | 45,896,329.30 | |
| 净资产 | 33,495,224.50 | |
| 净利润 | -1,404,462.65 | |
| 资产负债率 | 57.81% |
股权结构:科华恒盛持股比例为70%,肖栋鑫持股比例为4%,周家强持股 比例为20%,崔广持股比例为5%,许荣雪持股比例为1%。
科华恒盛与肖栋鑫、周家强、崔广以及许荣雪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9日,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进行担保,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3,9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49.70%。公司及控股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同意控股子公司科云辰航申请该次项目贷款并由 其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本次项目贷款及相 关担保事项是为了保证公司广州科云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本次申请项目贷 款事项及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促进公司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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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该次 项目贷款是为保证公司广州科云数据中心项目的顺利开展,由科云辰航以其合法 持有的广州科云数据中心项目机器设备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由公司以 其持有的科云辰航70%的股权为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我们认为该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华恒盛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科云辰航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的内 容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需求,可以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 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科华恒盛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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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江 轶 张海安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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