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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IPC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Jan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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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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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现场 出席 3 名,通讯出席 2 名(胡宜女士、袁烨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长袁微微女 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高效运作和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直接调减、 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行权或解除限售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除 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授权日/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 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获 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 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 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 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

  •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 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三、备查文件

  •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