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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hri Technologie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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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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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邵军)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邵军作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务实,诚信负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2023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邵军,196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 计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87 年 11 月至 2000 年 6 月辽宁工学院讲师;2000 年 7 月至 2007 年 2 月辽宁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 授、教授;2007 年 3 月至 2016 年 6 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历任财务管理系教授、 副主任,会计与财务学院院长;2016 年 6 月至 2023 年 1 月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 院会计学院院长、教授;2023 年 2 月至今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会计审计 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2020 年 2 月至今,担任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2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 担任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均按时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 持充分沟通,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决 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及 7 次董事会,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 4 次股东大会及 5 次董事会,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的决策均符合法定程序, 合法有效;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个人原因,本人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履职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各项 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 积极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 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 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公司编制的 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参加审

计沟通会,专题了解年报审计工作情况,对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审计程序进行询 问,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召集召开了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3 年 8 月 18 日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10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以及 公司董监高的主要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关键信息,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 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2023 年 4 月 2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关于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等 2022 年度报告系列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解除限售、归 属成就等系列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 分作废的议案等。

2、 2023 年 7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关于增加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意见。

3、 2023 年 8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 2023 年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利用现场走访、参加会议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时,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 果等情况进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 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 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 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公司的良好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 会秘书以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及其他重点关注事 项的情况,细心回答本人关注的问题,并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为本人行使 独立董事职权、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条件和支持。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 到了公司的良好配合。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工作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听取了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的审 计范围、主要事项、审计重点关注、关键审计事项等介绍,召集审计委员会委员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等就公司财务情况、业务情况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 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审计工作总结做出评价。

(七)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 公司业绩说明会、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 和疑虑,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的公司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公司董 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客观、 公平、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2023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审议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事宜。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 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 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2023 年未涉及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 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制定或者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结与展望

2023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持续推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独立、客观的审议各 项议案并及时与经营管理层沟通、交流意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发表 专业意见,对审议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因个人原因,本人已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辞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2024 年将由新增补的独 立董事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邵军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