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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Dec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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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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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就苏交 科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行投资理财的目的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投资理财,本次理财投资在股东大会权限范围内,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产品种类

1、银行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 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低风险且预计收益较稳定。

2、券商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收益 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预计收益较高。

3、信托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分为固定收 益型和浮动收益型,有一定风险但预计收益较高。

4、其他类理财产品:计划购买基金管理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公募、 私募基金或其他理财产品,其年化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年利率,以浮动 收益型为主,有一定风险但预计收益较高。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 1、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 础上,对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收益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情况进行 严格评估、筛选,谨慎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 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

  •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 等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此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在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拟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产品范围包括有一定风险 但预计收益较高的浮动收益型、固定收益型理财等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 市场波动等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等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 所需资金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谭永丰 赵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