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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TI GROUP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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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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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1-040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19日,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 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已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文件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 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 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 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批露,不追溯 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为
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 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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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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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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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